第二十五节 比拼记忆力
作者:挥刀阉狗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109

第二十五节比拼记忆力

几人围过去,看到了一个黑色封面,上面用大字写着,《哈佛商学院mBa案例全书》。一本是上册,另一本是下册。白菜故作神秘的道,“这套书是我当年入校的时候,花十块大洋买的。是我压箱子的宝贝,从来没有拿出来过。今天为了兄弟们,我豁出去了。”

“十块大洋,就可以买这么厚的一套书?”贾大勇道,“不可能吧。”

“盗版,一定是盗版!”

“嘿嘿,嘿嘿……”白菜傻笑了几声,“哥们猜对了,里面的内容错误百出,我都没法看下去,又不舍得扔,锁进箱子三年多。”

“你真强!”

“咦,这是上下册啊,又不是一样的!”

“嗯,那个下册,和上册,只有封皮的不同,内容都是一样的。”

“啊~~”

如此盗版,错得如此离谱,堪称盗版中的极品。

“所以啊,俱有极高的收藏价值,就如错版的大洋,说不定几十年后,成为珍稀的古董。”白菜自呜得意。

“I服了u!”包先知向白菜竖起了中指。

“你就想用这样的书,荼毒我和卫哥?”贾大勇直皱眉头。

不过,如此极品,用来测试人的阅读能力,倒是比正版的还强。再者,也别无选择。

白菜说计时开始,贾大勇有卫华各捧了一本,看了起来。

卫华全部精神和注意力都集中在书上,时间在他的眼中好像变慢了一样,一分钟,好像一个世纪那么的慢长。

他每翻到新的一页,便用采用“Z”字型的阅读路线,以极快的度将书本上的内容扫描进脑海。

古人形容人看书快,常用“一目十行”来形容。然而卫华看书,却上一目二页,翻开了,新的一页,前一页的背面内容,和下一页的正面内容,便如照像机一样,印入脑海之中。

才一开始,包打听和白菜就见识到了卫华令人恐怖的阅读度,他哪时看书啊,简直和翻书差不多。一页一页的自然翻过去,中间绝无停顿。

而贾大勇呢?他看书的度也非常快,但是他停留在每页书上的时间,少则五秒,多则六七秒。

当卫华将厚的像砖头,达八百页的书翻完,时间仅过了八分二十秒。卫华将书合上,再看贾大勇,现他还只翻完五分之一。

趁着这段时间,卫华思考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觉得时间好像过了很久,犹如一个月,而实际时间,却十分钟都没有到?难道随着自己功力的不断加深,神经敏感度的不断的强化,时间也会变慢吗?

类似的现像,在战场上也出现过,每当自己忘我杀敌的时候,现敌人的动作都变成了慢动作。有时,甚至子弹飞来,都能感觉到。

“好了,时间到!”包先知收过两人手中的书。

贾大勇十分自信的问卫华,“我看到了,第二部,必修课程,第四章生产与管理,第232页。只要是我看过的内容,我至少记得八成。卫哥,你看到了第几页?记得多少?”

卫华道,“看完了。”

“哪一章看完了?”

“全书!”

“全书?全书共八百页,31万字,你十分钟看完?”贾大勇刚才全部精力都用在看书上,根本没有注意到卫华八分多钟的时候,就将书合上了。“这不可能,世界上阅读最快的人,是霍华德贝格,他一分钟也只能看二万五千个单词。准确率百分之九十。而你十分钟看31万字,即每分钟3.1万字,比他还快六千个?”

“为什么不可能呢?”卫华微笑着,“难道,这些记录就只许外国人创造,就不许我们Z国人创造?”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太过于匪夷所思了。”贾大勇摇着头,“包打听,你开始出题吧!”

“好咧。”包打听兴致勃勃。

“第一题,请问,本书第二章的内容是什么?”

“行销与营销。”贾大勇与卫华同时答道。

“第二题,两种营销模式有什么不同?”

卫华答道,行销是一种功能,经由这种功能,厂商刺激消费者,达到赚取利润的目的。它有二大特性,……

贾大勇则背书式的说出了二者不同定义和性质。

包先知听完后,对照书中的观点,认为两人都答对了。

“第三题,……”包打听随手翻到第192页,现是一个巴林银行的倒闭的案例。便问道,巴林银行是谁,在什么地方,哪坐城市创立的。”

贾大勇回答道:“我记忆有些模糊了,好像是17几几年,巴林爵士,在英国,应该是轮敦创立。

卫华道:“1763年,费朗西斯、巴林于英国伦敦创立。”

“第四题,巴林银行毁于谁的手中,他所造成的损失有多大?

贾大勇:“里森。损失8亿6千万英镑。”

卫华:“我和他的回答一样。”

包先知:“完全正确。”

“第五题,这次出个难点的,第2o3页,第一个字是什么?”

“你个变态!”贾大勇骂道。

“回答错误。”

卫华翻了翻白眼,“变态是你!”

“回答错误。”包先知朝贾大勇和卫华两人都挤挤眼。

“哈哈……”,四人都笑了起来。

“第六题……”

“等等……”卫华好像回忆起什么,他闭上了眼睛,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本虚拟的书,随着意**的,这本虚拟书自动翻了起来,一页又一页,最终翻到了第2o3页。书页上的字,由模糊,慢慢的变得清晰起来。“第2o3页,第一个行是,马迪,生活虽然清贫但很欢愉。所以第一个字是‘马’!”

“老大,不是吧,这你也能想得起来?你该不会是将整本书都给背下来了吧!”三头牲口,一齐瞪大了眼睛。

“嗯,背书?我好像可以试试。”卫华再度闭上了眼睛,书本上的一切,在他的脑海中慢慢的翻动着。

“第二行……每天天不亮,他就和父亲一起将杏子等货物运到旧金山码头……”卫华接着,一口气背诵了十多页。

“额滴神,太神了!”贾大勇一把抢过书,翻起来,现卫华背得分毫不差。“卫哥,我服了,真的服了,你这哪叫人脑啊,比电脑还牛呢?”

“卫哥说不定就这十来页记忆特别深,再考考其他的,第523页……”

卫华“……讨论;1道琼斯公司对美国金融界为什么有如此大的影响力……3,道和琼斯两人在公司中各起到什么作用?……”

由于这部份的内容,早出了贾大勇阅读的范围,一点都没有沾到,叹了一口气道,“长见识了,原来著名的道琼斯指数,是二个人名啊。”

卫华自己都觉得莫明期妙,仅看过一次,并且是快阅读,就能将整本书的内容一字不差的背出来,就好像书是印在自己脑袋里一样。只要闭上眼睛一回忆,所有书上的内容就十分清晰的展示在自己的“眼”前。

人的大脑功能极限是怎样的?难道可以过目不忘?

卫华曾阅读过《脑科探密》的书籍,知道,人脑的忘却现像,既是一种缺陷,同时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需要。不会忘记的人,其实是很痛苦的。比如说,某些痛苦的经历,不能忘记,时时在脑海中浮现,等于痛苦时时伴随着自己。这叫人还怎么活啊?

“不过,无论如何,拥有如此强大的记忆力,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以后看书不用那么累了。还有那个天才少女屠倭,以后也能很好的降服她了,省得她老在自己面前说,卫哥哥,你没有我聪明,也没有我有家世背景,但我却爱上了你……”

卫华每次听屠倭说类似的话,在感动之余,又有一种,被施舍的感觉,挺没面子的“今后,我比她强,谁怕谁啊,哈哈哈!”卫华神经质的对天大笑三声。

贾大勇、白菜、包先知三头牲口,忽见卫华神经质的大笑,吓得毛骨悚然,直道卫华疯了!

再从遗传学的角度思考,自己有如此强的脑力,一定与自己的基因有关系。那么,自己的亲生父母必定是了不起的人物。

卫华手中,寻找亲生父母唯一的线索,就是那根心形项链,已经当生日礼物送给屠倭了。但,那项链上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太少了。毫无头绪。

今天卫华现,既然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了不起的人物,那么,想要寻找起来就容易多了。毕竟,这个世界,普通人很多,天才并不多。

“他们是什么样子的呢?为何突然将我遗弃在山中?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