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秦教授的回忆(一)
作者:碧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020

某大学秦教授写了一本回忆录《残年琐忆》,现摘录一些如下:临近春节,区干部领着几个全副武装的军人征兵来了。他们把全村的贫下中农和中农青壮年男子集中起来开会,讲“你们翻身了,分了胜利果实,你们要拿起枪保卫胜利果实!你们要积极报名参军!……”然后就让大家报名。会场就在我家老院门口,我也和许多小朋友在旁边看着。见青壮年们都哭丧着脸闷声不响。区干部讲完村干部讲,半晌也没人报名。一个军人急了,两手叉腰吼道:“娘的!都得报名!不报不行!”果然,所有适龄青壮年,不论是否独生儿子,不管嘴歪眼斜或半傻不乜,在第二天都被征兵的带走了。

其中有个叫赵某(化名)的青年,结婚刚半年,丢下17岁的小媳妇黑夜白日的哭,军属又不许离婚另嫁。“肥水不流外人田”,老公爹只好老当益壮为儿代耕,生下一儿一女。赵某1955年复员回家时,其父很觉对不起儿子。赵某安慰父亲说:“爹,多亏了你老人家,不然咱家就散了。你老没啥对不起我的,我倒要谢谢你老人家呢!”

还有个叫“傻子”的,嘴歪眼斜缺心眼儿,守寡的婶母把他拉扯大。快3o岁时才从口外(长城北)娶来个16岁的小媳妇。“傻子”结婚不到半年也被征兵了,丢下孤苦零丁的婆媳俩。小媳妇风流俊俏,村里的光棍和二流子经常出入她家。

1948年辽沈战役时,有几个人逃跑回来,部队派人来抓,他们东藏西躲终于没有被抓去。

春节来临,上级指示“翻身不忘本,不准大吃大喝”。村里成立了“闻香队”。闻到谁家冒出香味,立即推门闯入,饭菜没收,主人挨斗。有一次我在当街玩,正当两顿饭中间的时刻(农村冬季每天只吃两顿饭),见“闻香队”突然闯入张振家,端出一小盆粳米干饭和一碗粉条炖猪肉,押着张振老两口子走出来。夫妻俩哭着,哀求着。老夫妻快六十了,没儿没女,本想躲过饭时偷着吃顿好饭,没料到却遭到了“闻香队”的“伏击”。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溪犹唱后庭花”,我童心未泯,虽然家遭剧变还是贪玩。有一次我去打秋千,见七八个小朋友排着队依次玩,我也就排在了队尾。当轮到我玩时,我刚伸手抓住秋千要玩,突然跑来一个叫大贤头的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她双手夺过秋千,一脚向我踹去,梗着脖子横着眼骂道:“**的!你个小地主崽子还想打秋千,给我滚!”我感到十分委屈和不平,太欺负人啦!我自知不敌,还是握紧拳头扑向大贤头。小朋友们有的拉架,有的跑去给我家报信。一会儿,祖母急忙过来硬把我扯回家去。到家后我哭述了打架的全过程。祖母和母亲流着泪嘱咐我:“傻孩子,你能和别人比?!咱家是富农呀。别说打你,就是整死你如同捻死个蚂蚁。记住:往后要老老实实,千万别给我惹事啊!”我顿悟我已成了人下人,再也不能和别人相比了。我收住泪点点头说:“奶,妈,我记住了。”从此,“老老实实、别惹事”这七个字深深地镌刻在我的心扉,成了我一生的座右铭。那个大贤头家是贫农,后来她嫁到口外,196o年饿死了。

1948年春,听说去年土改搞“左”了,要纠偏,要“恢复中农”。不久,果然把我村七八户错划为富农的中农“恢复中农”了。把房子和抄走的牲畜、家具等大件东西能找到的都归还给本主。但是衣服、细软等小件东西则无法归还了,只做了象征性的赔偿。这些户犹如死囚遇到特赦,损失些财产还敢说什么。有人说对待富农应该和地主有区别,所以我家的北院房屋都归还给我家。不过三间西厢房的产权虽然归我家,但是要让一个贫农老太太张柳氏居住,张柳氏死后才归我家用。南院房屋则全部分给贫下中农了。

还有人说我父亲如果不自杀,捱到春天也就没事了。

我家搬回老院后,村干部让我们地主富农人家去张家大院(贫农团保存、分配胜利果实的场所)拣回一些贫下中农分剩下的破烂儿。我家拣回一个破柜、一口破缸和一些杂物。我拣回来一部第五才子《水浒传》,石印线装,金圣叹批注。还有《青云剑》、《五峰会》等皮影剧本。从此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是我成为“书痴”的开端。

房屋分完后,我家又分了27亩半土地。正在等待颁房契和地契的时候,我村在专署机关食堂当炊事员的苟某(化名)突然携眷回家了。他没有赶上土改,无房无地,于是就硬向村干部提出要分我家北院的房屋。村干部就让他搬进我院,占了东半边院子,计有:2间正房、3间厢房、1间棚子和1个猪圈。这样,我家就仅剩下1间半能住人的房屋了。当时我家7口人:祖母、母亲、大姐、我和三个弟弟,给留1间半房屋怎么住得下?

当时纠“左”后的土改政策明确规定:对富农只征收多余的房屋。村干部这样做显然是违反了上级政策。但是,在那个年代谁敢出来为富农说句话!我们这富农之家的孤儿寡母哪敢放个屁!明明知道村干部违反了政策,我们敢到哪里去说?敢到哪里去诉?祖母和母亲只好苦苦哀求:我家7口人4个男孩子,给留这点房屋怎么够住?村干部让我家考虑可以和张俭家掉换房屋。张俭家在北面土坡上,一个小院三间破土房,离井很远,吃水非常不方便。我家权衡再三,只好作罢。

从此,我家就和苟某家住对面屋,同厨做饭同院居住了。

苟某是我村有名的泼皮混混。他从小没妈,爹爹带着他和哥哥过。哥俩从小就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专喜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稍长又添上吃喝嫖赌的毛病。家产荡尽后,哥哥跑到外地当了伪警察,他则跑出去当了伪军,扔下老爹在家讨饭过活。一次和八路军作战被俘,他又参加了八路军。不久开小差跑回家来,伪称当兵复员,跟着区村干部拆庙宇、砸佛像很是积极,很快就混入村干部队伍。他当上村干部后,就把一个地主家小寡妇的肚子弄大了。该小寡妇娘家在我村,姓苟,只有寡母一人。婆家是邻村的地主,姓刘。她生了二女一子,二十三、四岁时就守寡了。小寡妇生性风流,嫌婆家人多眼杂,公婆管束又紧,就带着孩子常住娘家。在娘家,小寡妇搔弄姿、招蜂引蝶,村里的光棍们如蝇逐臭,经常出入其娘家。

苟某当上村干部后,一有权,二有闲,三舍得花钱,四又比小寡妇小8岁,年轻力壮。因而,他最终战胜群光棍,把小寡妇弄到手。小寡妇的娘反对这门亲事,因为苟某是她没出五服的小叔子,怕村里人笑话“**”。苟某和小寡妇可不管什么**不**,硬是拜了天地,气得小寡妇娘在他们拜天地时又哭又闹,烧了断头纸,村里人引为笑谈。苟某度蜜月时喜得贵子,不料乐极生悲,他正在给儿子做满月时被部队抓逃兵的给抓走了,是被捆住双手拴在战马尾巴上拖走的。后来,他又混入唐山专署(当时驻地昌黎)机关食堂当了炊事员,1947年春把老婆孩子接到昌黎,1948年春因偷盗被开除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