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12、刘少奇改变观点作检查
作者:碧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220

第一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闭幕不久,于1o月14日批转了“东北王”高岗的《关于东北农村互助合作的报告》。高岗的报告说:随着中农已经成为农村的多数,农民的自倾向正在展。因此,在指导互助合作工作中,需要反对和防止的主要偏向,已不是侵犯中农利益,而是农民的自倾向。

主席在批语中说:“中央认为高岗同志的这个报告所提出的方针是正确的,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的地区的党委,都应研究这个问题。领导农民群众逐步地组成和展各种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同时又不要轻视和排斥不愿参加这个运动的个体农民。”“省、专区和县都要建立至少一个公营农场,以为示范之用。”

与此同时,主席在审阅《**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时,特意加上了两句话:其一,加上了“片面地提出‘家致富’的口号是错误的”;其二,加上了“在农民完全同意并有机器条件的地方,亦可试办少数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农庄,例如每省有一个至几个,以取得经验,并为农民示范。”不久,高岗被调到中央,任国家计委主席,掌握了国家经济大权。

主席在赞赏高岗的同时,对**表示出不满意。12月15日,在印《**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的通知时,主席针对**批评山西省委一事,亲笔加了一个批语:要求各级党委把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识时务者为俊杰,**很快放弃了自己的观点,紧跟主席的步伐。他在一次会议上检讨说:“我曾经有过一种想法在基本上是不正确的。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要对我国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要实行农业集体化,对于这个基本方向,我是没有怀疑过的。因此,我主要向农民宣传社会主义,要经常地向农民说明:仅仅实行土地改革还不能最后地解放农民,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才能使农民最后地获得解放、免于贫困并富裕起来。在目前要广泛地展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要限制富农经济,在将来要普遍地组织集体农场和消灭富农经济,对于这些,我的观点是明确的。但是,我有过一种想法,就是我以为还要等一个时候才能在我国农村中大量地、普遍地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集体农场,而没有想到立即就可以大量地组织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由此逐步地展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集体农场。同时,在目前的劳动互助组与将来的集体农场之间没有抓住以土地入股的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组织形式,作为由互助组过渡到集体农场的十分重要的中间过渡形式,因而,就以为互助组不能过渡到集体农场,而把二者看成在组织上是没有多少联系的两回事。因为有了这种想法,所以在195o年1月与东北个别同志谈到农村互助合作问题时,我有一些话是说得不妥当的。在1951年春,我赞成华北局在个别地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但不赞成推广。同年7月间我批评了山西省委“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文件,并在向马列学院第一期毕业生讲话时,也说到了这个批评,应该说,我这个批评是不正确的,而山西省委的意见则基本上是正确的。”

**检讨说:“我对于二中全会关于展生产合作的原则规定和解放后农村中出现的许多新的事实没有加以认真地研究,因而对于农业生产合作社有了这种不正确的想法。在1951年秋,中央讨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后,由于主席的指示得到了纠正,我也就抛弃了这种想法。”

**放弃了他的“新民主主义的蓝图”和“巩固新民主主义阶段”的观点,扫除了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大障碍。

**在农业问题上所指出的:一不要害怕农民自倾向而引起的两极分化,二不要把农民的绝对平均主义当作是社会主义,三不要离开工业的展去谈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这三个问题,都恰恰击中了后来中国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的要害。他的观点被批评,给中国的进一步展留下了危害极大、后果严重的后遗症。

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在谈到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观点的批评时,不无遗憾地回忆说:“由于少奇同志的观点受到批评,上述这几个妨碍农村经济和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展的思想,未能引起全党同志的注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急于求成和‘归大堆’,搞‘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吃‘大锅饭’那一套,与这些思想的继续存在和泛滥是有密切关系的。在当前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中,反思当年的这场争论,或许仍然可以从中吸取某些有益的东西。”

**的检查,使阻力变成了动力。主席的批示和《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在全党的广泛传达,推动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快展。1952年底,全国组织起来的农户,老区占65%以上,新区占25%左右,另外全国各地还成立了4ooo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创办了十几个集体农庄(高级社)。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大好形势,促使主席萌了急忙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