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43、干部腐败作威作福
作者:碧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147

美国学者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所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一书里,在谈到1956、1957年间的河北农村时,写道:1956年全面实现了集体化以后,“把权利垄断在农村地方干部手中的一个可怕后果是,欺侮妇女泛滥成灾。饶阳县的一些村干部成了无法无天的人。地方文化的消极面中充斥着暴力和父权制,它与秘密的不负责任的国家权力制度化掺和在一起,使得几乎不可能对**犯进行起诉。随着有关性暴力的传闻沸沸扬扬,在情况最糟糕地区的农民们担心,如果内情一公开,那么所有村里的姑娘的贞洁和婚姻前景就成了问题。有权者和无权者一样,在掩盖真相的方面有着利害关系”。

该书还谈到,“在贫困的农村地区,干部和群众之间财富和特权上的最大差距出现了。生活最窘迫的妇女们开始不愿干农庄的田间农活,在家养鸡的钱比拼命干活挣来的微薄收入多得多。寻找同伴和男朋友的未婚女青年仍下地干活。地方干部享有获得国家财富的特权,可普通百姓却由于市场关闭,只能以实物交易取代钱币,因而身无分文。1957年,河北省副业收入比1949年下降了25%。畜牧业收入几乎下降了一半。现金就更少了”,“社员们与那些控制财富的人没有任何关系,无法从指令性经济中获得他们所需的东西。从普遍的不满中迸出愤怒,矛头指向那些控制财富并彼此做交易的人”,当时河北农村到处流传着这样的民谣:“一等人儿,送上门儿;二等人儿,人托人儿;三等人儿,没有门儿”。

该书写道:“1955年,公安局开始建立人口登记和控制制度,它把农村人口牢牢地束缚在出生地,现在又把他们重新编入集体农庄,而妇女一结婚,就把户口转到其丈夫所在的村庄。到1956年,所有农民都被拴在土地上,可他们自己不再拥有土地,工作则由党任命的村干部安排”,“五公村(这是由全国劳动模范耿长锁领导的“模范村”)北面相邻的王桥村,集体化之前,有3oo人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做工。由于集体化和户籍限制,大部分人被迫返回老家”,“由于事实上已经断绝了农村劳力的随意流动,和外出做临时工和搞副业,因此,国家大量投资的大都市地区及其郊区与那些封闭而偏远的农村地区之间的差距变得更大了”。

为响应在《全国农业展纲要》中所出的号召,“从1955年至1956年5月,河北人民挖了72万口井,是前六年总数的两倍,这种投入劳力和资金的巨大冒险,增加了16oo万亩灌溉田。可不久就现,井挖得太快,有些井毫无用处”。7月,五公村又生了因国家统购棉花价格过低,愤怒的村民破坏了15oo亩棉田的事件,最后以一个“老地主”作为“替罪羊”,却由此开了民兵严刑逼供的先例。到了7月底和8月,“筋疲力尽”的河北农民又遇到了一场毁灭性的水灾,全省45oo万亩庄稼被淹没,颗粒无收。尽管因地势高,损失较少,五公村1956年的粮产仅为1954年的一半,1955年的7o%(1956年,河北省粮食产量68o万吨,比集体化前1955年的产量低得多,人均384斤,比前四年中任何一年都低);当新闻媒体欢呼五公村“在抗洪中的英雄事迹”时,村子里已有人家因无米下锅而挨饿了。灾后,政府与集体农庄都采取了救济措施,全村有1o%的家庭靠救济活了下来;到1956年底,村子里增加了副业投资,还创办了1o个小企业。尽管做了这些努力,到1956年年底结算,人均收入仍比前年下降了3o%,正好44元,而且只付2元现金。

饥饿中的农民迫不得已转向黑市和半合法的粮食市场,黑市上玉米o.15元一斤,大约是国家统购价的两倍。与此同时,庙会和农村集市也消失了。上级决定在饶阳东部建一个小飞机场,他们征用了周围村庄的土地,却没有给予任何适当的补偿。为预防下一次水灾所建造的大坝,也同样无偿地征用了农民的土地:承担了一切的农民无奈地说:“不得不两人吃一碗饭了”。从1955——1957年,五公的人口从1912人降到1711人,除有少量外出,老人和病人去世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在疲惫不堪、营养不良、自然灾害的共同作用下,虚弱的妇女怀孕率降低,流产率上升”,“导致出生率下降”。

情况到了1957年开始好转,河北在一年之内解散了所有由几个村组成的集体农庄,缩小到一个村;饶阳作为一个穷县,1957年税收负担相对较轻,还得到了补助金,多少弥补了1956年的部分损失。这年春节五公就派了一支由年轻人组成的表演队到邹村庙会进行表演,有二万人赶来参加集市,显示了某种新的活力。但这一年,由于财力的拮据,教育的展受到影响,3oo名饶阳初中毕业生只有四分之一升入高中,不满的学生在黑板上写道:“饶阳初中生,白搭九年功;高中没考上,师范不招生;出路只一条,回家把地种;宏愿何处诉,愤恨怎能平。”这大概又是一个不安定的因素吧。

1957年2月,一份《关于河北省涿县尚庄乡联盟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生产情况的调查》送到手里。报告说:现在农民的生产情绪低落,社员不愿上工,积肥不积极;1956年灾情同上年差不多,但减产严重,农民收入普遍下降;有的地方出现宰杀耕畜和强行把大车、牲口拉回家的现象。报告认为1956年大量减产是人为的灾害,是主观主义、强迫命令和组织管理不善造成的。报告还反映社领导强迫农民入社、投资,作风不民主,经济不公开,办事不公平,关心社员少,干部之间闹宗派,党支部包办社的工作等,因而社员思想极为混乱,任其下去,合作社有垮台的危险。

对河北省的报告,作了这样的批示:“此件所说是否属实,请派人去涿县尚庄乡切实调查一下,以其结果告我为盼”。

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退社和大社问题》的一份简报称:1956年秋收分配大多数社员都减少了收入。减少收入较多的,多半是富裕中农、小商小贩和有手艺的农民;农业社对社员的劳动时间控制过死,社内劳动过分紧张,社员累得受不了。社员无时间经营家庭副业,日常零花钱都很困难。他们说,增收不多,受累不少;干部作风不民主,对社员的日常困难不关怀、不照顾,甚至进行打击。

1957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向中央和写了一份他在福建省农村的调查报告。报告称:农村干部不仅握有很大的政治权力,而且握有很大的经济权力,诸如产品分配权,财政、贷款、预购款的管理、支配权等等。一些干部不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权力,严重脱离群众,为了自私自利的企图而滥用权力,违反党的政策,生活、思想蜕化,引起群众的反感。一些农民向调查组反映,一些干部的工分同他们差不多,或者还要少,为什么能够经常上饭馆?为什么能戴手表、用金笔、听留声机?有的社员还说,他们根本不知道夏收余谷卖了多少钱、用途如何。群众反映,乡社干部是“官官相护”,有的干部明说:“我们几个干部**相向,就不怕群众”,“什么人浮上来,就把他打下去”。

在干部中还滋长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的不良倾向。有的干部以为合作化后的农民成为集体化农民,一切事情都可以用行政命令的方法解决,社员稍有违背,就被扣上“落后”、“反党”、“破坏合作社”的帽子,受到扣工分、不许出工、不给救济款和购粮证等处罚,甚至捆绑吊打。

《河北省委关于农村干部强迫命令作风的报告》说:高级社干部的强迫命令成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很多农业社的干部,在进行工作中,不同群众商量,不听取群众的意见,多是少数干部做主,甚至展到了一把手独断专行。对于群众的不同意见,任意扣以“落后”、“反动”、“破坏合作社”的帽子,使得群众有话不敢说。

(2)片面强调集体利益,不顾社员利益,限制社员活动自由。比如有的地方在秋收时规定:夜间不准私自外出,违者以“偷窃论处”;有的社在搞生产竞赛时,严令社员不准赶集、不准经营副业。否则以“违反集体利益论处”。有的社员说,农业社限制副业,又不给预支借款,连买灯油的钱都没有。有的社员不愿“受制”,情愿缴纳罚款,也要享享“自由”,有的则干脆不辞而别,另谋生路。

(3)任意克扣社员工分,罚劳动日,停止劳动,冻结存款,不给政府救济款和购粮证等。昌黎县刘台庄乡的农业社用强迫命令的方法“动员”社员投资打井。一夜不叫社员回家睡觉,干部说:“不交钱投资不行,没钱卖人也得交!”有的社员就把家里吃的粮食、烧的柴禾等卖掉来投资。

(4)捆绑抽打群众,较以前也有展。有的社员被逼自杀,有的被逼疯,有的则上访请愿。秦皇岛市郊两个乡的党员中,任意打骂群众的有15名,占党员数7%。

1957年8月13日,**中央批转了《浙江省委转杨心培同志关于仙居县群众闹事问题的报告》。该报告称:合作化急于求成,不顾主客观条件和农民自愿与否,人为的加快了合作社的展度,由初级社转入高级社急躁冒进。社队干部作风骄横,强迫命令。仙居县251个乡干部中,有74人吊打过人,23个乡镇1117个党员中,有贪污行为者48名;建社后损害社员利益,账目混乱,不能及时正确处理经济问题。特别是生产指挥上不听群众意见,不顾客观条件盲目蛮干,瞎指挥。结果,造成全县粮食大减产,粮食产量比上年下降了22%。秋收分配后,群众思想混乱,纷纷要求退社。对此,县乡干部不是抓紧生产救灾工作,而是采取强行压制的办法,使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