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商队
作者:白梵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335

PS:感谢大家对白饭的关心,可是到今天白饭还没有上线,浮尘也不知道她的情况……呜呜,可怜的白美人,被庸医害惨了。

这两天貌似PK分涨的不多,希望大家能多多投票,多多支持啊!这样白饭回来的时候,也能开心些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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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要往秦国去。”连城下面的话还没有说出来,歌舒乐天就惊喜交集地拖住了她的手,说着热情的,挽留的话。

经不住他的盛情相邀,连城只好答应和他们的商队一起上路。

这个人还真是会套近乎,才刚刚知道名字就热络得好像交情已有八百年一样,笑起来弯弯的眉眼和颊边的酒窝使他看上去无害而真诚,令人很难说出拒绝他的话。再者说,在一片茫茫沙漠之中要想看到一片绿洲哪里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连城只知道去秦国要往东走,带着的干粮和水什么时候耗尽也不知道,如今跟着一支长年在沙漠中行走的商队自然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于是她也就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

这是一支宠大的商队,队伍绵延得很长,从前面几个人差点陷入流沙又被救起到歌舒乐天邀请楚连城与他们一起上路,差不多一柱香的工夫后面的队伍才渐渐赶上来,一眼望去约摸有百多人的模样。骆驼背上都驮着密密实实打包起来的货物和商品,他们的分工很明细,组织也十分严密,到了夜间时这支队伍停了下来,搭起帐蓬,帐蓬十分像匈奴人所居住的尖顶蒙古包,采用多边锥形结构,既不容易被夜里的风沙埋起,又很结实,三角的结构又有利于卸去风力不会使帐蓬被大风拔起,他们有足够的食物和水,到了夜里还能烤肉唱歌跳舞。歌舒乐天告诉连城他们是长年行走于沙漠中的,经常往来于这条楚国通往秦国的商路,所以在沿途都设了据点,再走两天便可见到他们在沙漠中的中转站了,到那里可以再行补给和休息,还可以好好洗个澡。连城听了暗暗咋舌,在沙漠中能够设立中转站,这可不是普通的商队,或是一般的情况下能做到的呀,这个歌舒乐天并不简单。他既然复姓歌舒,不知和歌舒家有什么关系没有?

倒是听说歌舒家的那个老头儿曾提起他的儿子,似乎……也正是叫做歌舒乐天?

见连城问他,歌舒乐天也不隐瞒,原来她猜得没错,他的确就是楚国四大家族中以经商为主的歌舒家现任家主唯一的儿子,他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四个妹妹,在家中一枝独秀,可谓是万红丛中一点绿,所以自小受尽万般宠爱,但父亲对他的要求也是极度严格的云云……

他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着,连城反而有些讪讪,她只不过是随口问问他,这男子就一点也不设防把他的身家包括有无娶妻,性格爱好和夜里打不打呼都交代了,天真的样子似乎是第一次出远门的贵族子弟,完全不像长年行走在沙漠的人精,但从他真诚的眼睛里面连城看不出半点虚假的东西。饶是她处事谨慎,也很难对这样一个人起防备之心。

……

“贤弟在这里看些什么?难得在沙漠里有一个晴朗的夜晚,为何不与我们一起喝酒吃肉,好好享受一下呢?”身后传来沙沙的声音,某个人已经撩起袍角一屁股坐在了他的旁边,毫不避嫌地,伸手就揽住了她的肩膀。

连城微微一僵。

只听着小子嘴里喷着酒气说:“楚兄这么喜欢安静,就像个女孩子似的,莫非真的是女孩子不成?你为什么要蒙着脸呢?能不能……呃!”他打了一个酒嗝,嘟嘟囔囔地说,“难道不能让大哥我……看看你的真面目吗?”

楚连城一把拍掉了他伸过来的爪子,招手叫来一个汉子说:“你们少主喝酒了,把他弄回帐蓬里去。”汉子恭敬地说了一声“是”,就架着歌舒乐天走了。这臭小子,怎么对她的性别这么感兴趣?连城负着手慢慢地远离了搭满帐蓬篝火熊熊的营地,一个人的背影在沙漠中的月色下长长地投在地上。

沙漠中的夜里是很冷的,瓜瓜早就在帐蓬中温暖的毯子里面睡着了。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确是幸运的,每当她寂寞的时候,身边就会出现令她开怀的朋友和知已。她的背后还有成千上万楚家军中的兄弟,还有……如果那臭男人孤千城和司徒凤飞也算的话,那么,她的确是有朋友的……

师父说以一颗感恩的心来面对这个世界,就会发现每一天都是奇迹,永远都会有新的希望。她的心似乎已慢慢得到了平静。

醉得两颊通红的歌舒乐天斜斜地靠着帐蓬,手里拿着酒囊灌了两口又若有所思地望望远处那个孤伶伶的背影,真担心那人会像月夜人狼一样忽然变身,他仰着脑袋的样子就像要对月狼嚎。

这位歌舒家的少主脑子里总是会有一些突然冒出的可喜的想法,所以他总是嬉皮笑脸的看上去就没有不开心和烦恼的事。

他今年快要二十五了,为了逃避娶妻经常找个借口满世界乱蹿,可谓是赚钱与玩乐两不误,他的红颜知已当然也是遍布大江南北,所以说,怎么会为了几颗树而放弃一整座森林呢?这么傻的事情他是不干的。今年秋刚去了一趟漠北,回到家里老娘和十几个姨娘仍是不死心地逼着他娶妻生子为家里开枝散叶,他就包裹一卷又逃出来了。这次出门还真是来对了,没想到会碰上这么一个有趣的家伙,歌舒乐天贼贼地盯着楚连城的背影。

他的敏锐的感觉告诉他此人是有很多秘密的,那日他救起自己,握到他的手只觉得柔若无骨,他的声音低沉悦耳还带有一丝清凉的味道,发质柔顺得像蚕丝一般,偶尔瞧见他的手竟比牛奶还要白晳,真的很不像一个男子啊!

不过呢男子比女子长得美也是有的,经年累月的走南闯北,歌舒乐天也是一个有见识的人,并不是感到很奇怪,只是很好奇而已。他向来就是一个好奇宝宝,颇有几分八卦的天分。他的驴耳朵时刻都拉得好长好长的,注意着十里八乡的风声。

忽然,他想起什么似的,猛然站直身体,唤了一声:“阿三!”

有个皮肤黝黑头上包毛巾的小子连忙应声跑来。

“咱们出来几天了?按照行程,还有两天是不是就进入沙漠女大盗莫花花的地盘了!”

“啊是啊!”小厮一拍脑门,夸张地嚷起来,“惨了少爷!那个女大盗可是十分垂涎少爷您的美色呢!这次您不去做押寨夫君看来是不行的了!”他埋怨地说,“当初我就劝过您,可您为了省两个小钱,硬是不肯雇个武林高手来保护我们的安全,所以说省小钱是要吃大亏的啦!”

“小兔崽子!敢咒你家少爷?还不快滚!”歌舒乐天嘻皮笑脸的目光投向了楚连城,眼神像夜里的星星一样闪来闪去,颊边的酒涡越来越深。

嘿……这里不就有一个现成的保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