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鸡飞狗跳
作者:我先笑三秒      更新:2019-08-20 19:42      字数:2811

天长已经对曹尼玛放弃治疗了,因为后者铁了心要学混元魔功,死不开窍。

这世上最不可救药的病就是懒和傻,曹尼玛明显属于后者。

不择手段非好汉,莫改初心真英雄,曹尼玛的信念是很难被动摇滴,最终坚定不移地开始参悟混元魔功。

他于动中闭关,将玄黄**当成自由移动的洞府,清灵空明,心无旁骛。

然后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所谓的无上魔功一点不难参悟,骨书上的字除了开头外,后面其实并非灵界语言,可却一看就懂,内容亦出奇的简单。

是这么写的:

“从前有一种生物叫做读者,看了书不收藏,不评论,不投票票你们好意思吗?作者起早贪黑码字,还是用手机打,容易吗?”

嗯?曹尼玛一愣,这什么跟什么啊……

然后眼睛再瞟回来却发现,字变了,剧情又换了个版本。

“从前有一个地方叫世外桃源,人口和牲口皆由外界移民而来,是为避秦时战乱迁徙至此,繁衍后代,生生不息。”

“后来,经过岁月沉淀,历史变迁,这里文明逐渐进步,诞生了第一个朝代,名为霸朝,由王室和十八个诸侯国组成,自此老百姓安居乐业,国家繁荣昌盛。”

“然好景不长,后来霸二世胡来继位,十八路起兵谋反,各路烟尘揭竿而起,从此天下大乱……”

竟然是记载了一段故事,而且这个真实故事,就是曹尼玛灵魂穿越前的记忆,属于胡来的那个世界。

“你爷爷的胸…………”曹尼玛满脑子黑线,这特么是哪门子的魔功,历史课本吧!

突然,刚发完牢骚曹尼玛打了个冷战,惊出一身冷汗。

“不好,不是我在修炼它,而是它在窥探我!”

曹尼玛何其精明,猜到了其中原因,顿时心乱如麻,不知所措。

此时此刻,他整个人都遭一部功法给玩了,记忆被骨书读取,不知参悟成功还是失败,或者走火入魔。

倏然,他站了起来,眼睛猛然睁开,眼白漆黑,瞳色血红,如羊癫疯发作般冲向天长,张牙舞爪,一顿乱咬乱打。

这还不是最恐怖的,只见曹尼玛浑身魔气滚滚,通体毛孔舒张,化成一口口黑洞,吞噬一切,作死的吸走天长和日中天的法力。

“混元魔功奥义――吞天!”曹尼玛疯吼,眼冒血光,头发无风自动。

这一刻的他极尽疯狂,生人勿近,熟人也得滚,完全六亲不认!

天长和日中天自然不会跟晚辈一般见识,极力躲避攻击,但是他们的法力太庞大,任由事态恶化的话只怕会把曹尼玛活活撑爆,这才是致命的危险!

“小子你停下,不要命了!”天长急喝,连忙动用强势手段禁锢曹尼玛。

日中天也来帮忙,不惜停止疗伤,前功尽弃来给定住后的曹尼玛身上再加一层封印。

但是下一刻,两人都傻眼了。

曹尼玛这里魔功依旧在运作,竟缓缓分解禁锢之力和封印能量,紧接着照样吸收,以此当养料,!

“卧槽!”天长没法淡定了,这种情况麻烦了,混元魔功太妖孽,令人无计可施。

对此日中天也是一个头两个大,只得和天长大眼瞪小眼,楚囚对泣,相望两无言。

“嘎嘎,黔驴技穷了么,太少了,这点法力不够塞牙缝!”曹尼玛怪连连,意识貌似还很清醒。

然后下一秒他直接打了个饱嗝,撑坏了,离爆体而亡不远矣。

天长和日中天面色惨变,完了完了,全完了,暗叹这小子玩火**,彻底没救了。

然而,五分钟过去后,曹尼玛还没暴亡,忽然安分下来了,盘坐于地慢慢炼化吸入体内的能量,使之完全变成自己的东西。

嘛情况,啥时候走火入魔都这么智能化了?天长一个趔趄,和日中天都大跌眼镜。

然后他俩皱起眉头,察觉到了不对,瞥了眼炎泠那里,这妮子身上的法力半点没流失,好好的,和他们情况完全不同。

“妈的!”沉稳如日中天都忍不住爆粗口,于是和天长联手将曹尼玛一顿削。

“干什么?我给你们拼了!”曹尼玛装糊涂,奋起反抗。

而后玄黄**内鸡飞狗跳,三道身影掐在一块,难分难解,乱成一锅粥……

曹尼玛压根就没走火入魔,混元魔功就是这么邪乎,不深奥,相反无比容易练成,它是活的,骨书是的文字不属于任何一个文明,都是做样子的符号罢了。

其实这功法没有口诀,当年人族高人得到的就是一块骨书,为掩人耳目才人妖族参与进来,说是妖族拿走了手抄本。

实际上此法是交予妖族保管了,后被妖王不死鸟得到,藏于道场之中。

混元魔功最神奇的是骨书材质,看着普通,实则玄奥。

曹尼玛的阴阳眼发挥到极致才能透视进去,发现里面有一个人形符文,这个符文不是禁止的,在动,瞬息万变,疑似天长那样的灵体在跳舞。

不同的是符文不与曹尼玛交流,让他捉摸不透。

总而言之,曹尼玛算是修成了混元魔功,那卷骨书已进入他的体内,成为一块骨,彼此融为一体,甚是古怪。

至于他是不是被此功反控了说不好,曹尼玛觉得不存在控与反恐,而是像血脉契约后的唤灵术那样,相互利用,说好听点就是共赢。

区别是血脉契约想逆召唤需要得到主人同意,顺召唤则是强制性的,而混元魔功是两者平等。

也就是说曹尼玛通过骨书得到了无上**,骨书也得到了一具“傀儡”,寄生关系。

至于骨书有没有钳制和操控曹尼玛的能力,至少曹尼玛现在没感觉到,冥冥中只有一种感应,那就是在特定时候,他需要尊重骨书的意愿,去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等同于他与混元魔功是各取所需。

咻!

虚惊一场,玄黄**照常赶路,日中天大松一口气,总算可以安安心心服药吞丹,运功疗伤了。

这家伙也真是悲剧,疗个伤而已,一而再再而三被打断,差点没折磨死。

一番瞎闹之后曹尼玛享尽好处,吞噬过来的法力几年都积累不了,使得他原本因救治炎泠而倒退的修为,现在又补了上去。

“咳咳,今日之事没齿难忘,两位赠送法力之大恩曹某将终身铭记,有机会给你们各自介绍三千佳丽!”曹尼玛道谢,抱拳一拜,懂得知恩图报此种传统美德。

“噗嗤!”日中天又一口逆血飚出,运功疗伤再一次功败垂成。

三千佳丽,他一把老骨头哪里啃得动,尽管样子看上去还年轻,可毕竟一两千岁了。

这老货失去的那条手臂已经长出,断臂重生这种本领大能以上普遍都会,不是什么高等秘术,可是他的内伤越半点好转没有,被曹尼玛刺激的死去活来。

“三千……”天长也是一屁股坐倒,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蚯蚓,感叹这可真是个天文数字。

剧透一下:

曹尼玛前世的名字叫胡来,稍微改了一下,老读者可能不知道,以后他可能会用回这个名字,因为那场投胎是白衣女子的一个局。

另外,能看到这一章的也算接受这本书了,说一下码字心情,家人都认为我写小说很好玩,很轻松,在不务正业,在玩物丧志,没有人理解烧脑所带来的疲惫感,因为他们从不写东西,所以呢,我每天耳根子都不得清净。

我牺牲那么多时间来写这本书,有时候需要查资料,有时候明明心情差还要编笑话,可却得不到理解,这种累或许只有同道中人才能明白。

不说了,过几天要换工作去外地了,到时候有没有时间写还是个未知数,只能说天意弄人,现实不允许我做这种不赚钱的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