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兽人驱逐战(五)
作者:逍遥山水间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302

作为右翼,李云若所在的第一旗队行进在中军略前方的位置。已经逐渐接近战场,野兽的嚎叫,马匹的嘶鸣,人和比蒙的怒吼、惨叫声此起彼伏,隐隐约约随风传来——

除了装甲骑兵因盔甲不方便而无法下马,所有的人都下马而行,以节省马力。李云若随着众人一起慢慢地挪动步子,一边大口大口地喝盐水,补充体力。

经过一百多年的作战,塞里斯人对战争已经形成了相当严密的理解,在欧尼各国狂热地研究学习塞里斯人的军制、战斗方式等等的时候,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各种细节性的东西。比如,塞里斯军队随身携带的水袋里装的是经过合理搭配的淡盐茶水,可以方便地补充盐份和水份,防止中暑;又比如塞里斯人征召了相当数量的医生作为士兵;再比如所有的盔甲里面都有丝制内垫,以避免磨损皮肤……

由于李云若的身份比较特殊,因此所有上级指挥官或多或少地都给了李云若一定的照顾,比如李云若所在的大队一般不会做前锋,对此李云若心知肚明,但却没有提出抗议的机会。就如现在,李云若的第一大队所在的地方是右翼拖后的位置,前面一片黑压压的脑袋,对战场上的形势半点概念都没有。

兽人的听觉远比人类发达,再加上感觉敏锐的魔兽,人类军队的埋伏并不是特别有效的手段。在塞里斯与比蒙兽人的几次经典会战当中,真正以伏击的手段获得胜利的,仅有一次,那是在精确计算了地形和风向的情况下才取得的。一般而言,对比蒙的战争,是无法以突然性来达成目的的,巨大的马群所引起的地面震动,使兽人可以在相当远的地方发现异常。

下午的太阳明显更加热毒,顶了两个多小时的暴晒,李云若感觉有些头晕眼花。为了转移注意力,李云若抽出随身的马刀细细地擦拭着。

欧尼大陆上的骑士一般使用长枪和双手大剑,贝都人则喜欢使用前弯的半月弯刀,而这种从鞑靼人手里学来的后弯型马刀则成了塞里斯人的专用骑兵武器。与那种所谓沉重的双手大剑或者阿尔扎特装甲步兵军用的锋利巨大的朴刀不同,马刀是不开锋的钝器。这是因为锋利的刀口很容易卷刃,反而是钝口刀可以利用马速和人挥刀的速度轻易地切开皮肉和骨骼。世界上只有一种骑兵刀是开刃的,那就是贝都人的乌兹弯刀,这是因为乌兹弯刀超乎想象的锋利和坚固,使它不会卡在骨骼里面。

“上马——”命令一排一排地向后传递,训练有素的军人们立即行动起来。

李云若骑到马上,视野立即开阔,远远的两道人浪如同大海上细细的波浪线,相互撞击,飞溅出红色的浪花,那是以人血来饲喂的野兽。正在这时,兽人一方的后阵上再次分出一只军队,开始加速,沉重的步伐震得地面微微颤抖。眼尖的人都看得到,那是由魔兽组成的冲锋集群。

真金睁大了眼睛,看着眼前令人震撼的一切,呼吸也开始粗壮起来,比蒙彪悍勇猛的血液在他的身体里燃烧。对一个来自云顿山区的比蒙来说,这绝对是从没有见过的大场面。

“检查自己的抗魔蓝水晶,分发破甲骑士枪——”

既然要面对巨大魔物,轻薄的马刀几乎没有大的杀伤力,但好在塞里斯人对后勤一贯重视,辎重车上有大量的破甲骑士长枪可以分发给士兵。

“对着比蒙的魔兽集团,冲锋——”

在李云若看来,这时候应该以攻击比蒙的后阵,驱逐比蒙的老幼妇孺以及虚弱的后方才是取胜之道,而这种战术,也经常被塞里斯军队所采用。但李云若也明白,指挥官针对比蒙最强魔兽群的攻击,是因为担心友军无法抗住力大无穷,还有魔法助阵的魔兽冲锋。自己与指挥官所作出的判断的差别,是在于对友军是否能顶住攻击的乐观程度不同。

收到命令之后,特别派遣队这头蕴藏着无穷精力的怪兽突然发力了,装甲骑兵旗队的士兵放下面罩,平举长枪,开始冲锋。

李云若也开始为自己加持辉煌光环,挂在腰上的比蒙护身符受到了魔法光环的刺激,突然亮起来,散发出一道又一道的魔法波纹。一股力量从身体深处涌出来,让李云若精神一震,突然,情况再次发生变化,一道魔法光环从李云若的枪尖上跳跃起来,笼罩到身边的林凌身上,随后,又连续跳跃起来,直到把周围十几个人都加持了魔法光环。这些魔法光环又相互共震,使得每一次的魔法跳跃,都加大了魔法的单体效果。

李云若与众人面面相觑地对看了一阵,来不及探询原因,随着军令行动起来。

首先,是四十具弩车的集中发射,超过四千只两米长的破甲箭矢如同蜂群一般扑向密集的比蒙军队,迅速地在比蒙军阵当中开出不少的缺口。人类的弩箭与火油,是比蒙最忌惮的两种武器,今天也不例外,大量的比蒙武士在长箭钉到了地面上,还站立着的人则紧紧地举着自己脆弱的木制盾牌,不得不说,以制造武器的技术来看,比蒙连最落后野蛮的阿尔扎特人都不如。而事实上,战场上的士兵,往往并非最强壮有力的才能活下来,能够活着走下战场的,经常都是纪律良好的作战团队,这也使得无数自负勇敢的比蒙武士愤闷不已。

而在近距离上,装甲骑兵的速度并不慢,在弩车开路的一瞬间的工夫,就深深地刺进了魔兽群当中。

装甲重骑兵的攻击方式,如同大海的波浪,是一层一层地推进的。一般被分成六到十个波次,当第一波开始攻击的时候,第一层次上的几百骑兵就会逐渐改变阵型,从一个尖锐的箭头变成一条间隙很大的、宽阔的平推线,把自己的长枪狠狠地插到敌阵当中。

由于装甲骑兵的长枪是双枪头,于是就可以倒拖枪头,把长枪从刺中的敌人身体里拔出来,并顺便以另一个枪头应敌,但这种刺入敌人身体内的长枪,常常卡在对方的骨头里面拔不出来,这时候就要果断地抛弃长枪,以马刀接战。

随后,第二、第三波次重复上述攻击方式,从第一波冲刺后留下的宽大间隙间冲入敌阵,这样如潮水一般地反复冲击在经过四到八次之后,基本上没有那只军队可以保持队型而不溃散,最终敌阵将崩溃。

当然,如果敌人足够坚强而强大,在这样的攻击下仍然保持住了自己的勇气,如风一般的胸甲骑兵就会从远处掠过,并发射出如雨一样的箭矢,并在他们惊慌的时候切入阵地,如切牛肉一样把小块小块的敌人分割出来吃掉。

如果敌人强大到了遭到这样的打击仍然士气高昂,那么,他们将得到塞里斯军人最崇高的敬意——在胸甲骑兵攻击时撤离下来重新整队的装甲骑兵会再次使用长枪来表达这种敬意。

这样的攻击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直到敌人筋疲力尽。

比蒙的千头魔兽是以一百头魔象为主力,周围跟随着大量的魔虎和魔熊——根据魔兽魔法的不同,名字也大不一样,但目前还看不出它们的特点,姑且以一般称呼来指代。

左右翼的两个旗队也迅速掠过魔兽群,手弩对这些魔物眼睛以外的地方没有任何作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以战刀来招呼。李云若对自己加持了辉煌光环之后猎杀魔象一事记忆尤心,随着目标的接近,李云若半踩着马镫,将身体放平,然后平举长枪,毫不客气地冲着一头魔象猛地刺了下去。

就如李云若所料,结实的魔象皮肤被轻易地贯穿了,三米多长的破甲长枪被深深地扎入了魔象的身体里,三棱的凹槽里立即喷出如泉涌的鲜血。魔象痛得长吼一身,用尽全部精力,发出了第一道也是最后一道土系魔法攻击,大地迅速裂开一条巨大的缝隙,至少有上百人马落进了这道缝隙里,反应灵活的人以长枪架住缝隙边缘,人悬在半空中,但战马是没救了。

刺入魔象身体里的长枪显然是没有机会再拔出来,李云若丢开长枪,从倒下的魔象旁边掠过,又顺手抽出马刀,轻松地切下了一头火系魔熊的前爪,但背上也吃了一记炎爆火球,所幸抗魔水晶和魔象皮甲发挥作用,仅仅弄了一身焦灰。

抗魔水晶要发挥显著作用,有两个必须的条件:一是水晶的数量必须足够多,数量如果不足,那么抗魔水晶的效果会显著下降,但军队的数量明显满足这一要求;二是水晶的密度必须要大,如果军队分散开了,那么也会对水晶的效果产生影响。

如果仍然是密集队型,刚才打向李云若的火球甚至连碰到李云若身上的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