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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通史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7383

1 《明史》卷一一六《周宪王朱有燉传》。

大套北曲乐器用筝、■、琵琶、三弦子、拍板。若大席则用教坊打院本乃北曲大四套者中间错以撮垫圈、舞观音或百丈旗或跳队子。2南京地区权势之家流行北曲显然并不是因为出于对北曲的欣赏而是因为这时候的北曲还是代表了官方的正统戏曲。不过这时候已经是明代戏曲的转变时刻由南方展起来的南曲无论从内容还是表演形式上都过了北方的杂剧而且已经开始进入到宫廷之中。

然而在当时的文人士大夫和整个上层社会中他们心目中杂剧仍然是一种官方艺术是具有传统的高雅艺术他们不甘心于这种曾经辉煌的艺术形式的衰亡因此一些人不仅提倡而且开始着手创作新的杂剧以求达到挽救杂剧的目的。于是随着杂剧逐渐失去了原来的观众而被南戏所取代的变化明代的杂剧开始退出了民间表演的舞台走进了文人圈子之中成为明中叶以后文人士大夫的案头之物。这便是被称之为明代戏曲“雅化”的变化。明代的杂剧已经不同于元代的杂剧的地位早已不是俗文化而应属于雅文化的行列了。

明中叶以后的文人士大夫们不满于那种千篇一律的教化戏和神仙戏在文禁已弛的情况下他们开始创作一些历史题材和世情题材的杂剧。这种文人戏的创作风气使明杂剧生了鲜明的变化也由此而真正形成了明杂剧的特点。明末西湖福次居主人沈泰所辑的《盛明杂剧》收集的六十种明人杂剧可以算作是明代文人杂剧的代表作其中大多数是嘉靖以后的作品。明代的著名杂剧作家除周宪王朱有燉等人之外还有不少正德、嘉靖以后的文坛名流如像康海、王九思、徐渭、汪道昆、梁辰鱼、叶宪祖、陈与郊、沈自徵、孟称舜、吕天成等。据学者们的统计明代杂剧作家有姓名可考者约一百余人作品约五百二十余种。不包括内廷的教坊杂剧现存的剧本约有一百八十种左右。作家与作品数量均与元代所差无几。1其代表作品有康海的《中山狼》王九思的《中山狼》、《游春记》徐渭的《渔阳弄》、《玉禅师》、《雌木兰》、《女状元》(合称《四声猿》)汪道昆的《南唐梦》、《远山戏》、《洛水悲》梁辰鱼的《红线女》叶宪祖的《四艳记》陈与郊的《昭君出塞》沈自徵的《霸秋亭》、《鞭歌妓》、《簪花髻》(合称《渔阳三弄》)孟称舜的《桃花人面》吕天成的《齐东绝倒》等。

而此时的文人杂剧与原来的杂剧也已经有所不同先是突破了元代杂剧四折一楔子固定格式的限制可以多至七八折乃至十几折也可以只有一折;其次是突破了杂剧只用北曲演唱的限制在演唱曲调上既可以用北曲也可以南、北兼用成为一种全新的杂剧我们似可称之为新杂剧。但是这种杂剧的改革也没有能够挽救杂剧衰落的命运其结果只能使明人杂剧2 《客座赘语》卷九《戏剧》。

1 参见《中国戏曲文学史》第五章第一节第199 页。

离开了舞台演出成为文人案头戏曲文学的作品。在明代的演出舞台上杂剧终于为传奇戏所取代。

明朝中叶以后在杂剧走向没落的同时来自民间的传奇戏却得到了较快的展。南曲一般配以箫管谓之唱调不入弦索。明初北曲流行太祖亦以《琵琶记》不可入弦索为憾令教坊设法改变经重改唱腔可配以筝琶但终为南音而少北曲蒜酪之风。这时候南曲用索弦官腔说明北曲的主导地位与明中叶以后杂剧兼用南曲恰成鲜明对照。

明初的南戏除《琵琶记》之外较有影响的还有“荆刘拜杀”即《荆钗记》、《刘知远还乡白兔记》、《拜月记》、《杀狗记》四戏。曲调主要有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和昆山腔等各用地方腔调演唱形成了不同的风格。这种地方戏曲完全适应于民间的演出内容大多应属对于传统剧目的改编加之明初对戏曲的种种限禁很难有新的成熟作品产生所以到后来也就随着这些地方戏种的变化而失传了。

明朝中叶以后传奇戏开始有所展著名戏曲家李开先和梁辰鱼的作品为这一时期传奇戏的代表。

李开先(15o2—1568)字伯华号中麓。山东章丘人。嘉靖八年(1529)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嘉靖二十年(1541)因上书弹劾内阁辅夏言而罢官家居专心致力于戏曲创作。其代表作有传奇《宝剑记》、《断记》另有杂剧《园林午梦》、《打哑禅》二种。

梁辰鱼(约1519—1591)字伯龙号少白、仇池外吏。昆山(今属江苏)人。终身不仕专心于戏曲创作。其作品今存传奇《浣纱记》和杂剧《红线女》。梁辰鱼对于明代戏曲的贡献不仅在于戏曲创作而且对于嘉靖以后昆腔的展起了重要作用。

明朝嘉靖年间南曲曾生了一次重大的改革即魏良辅等人对于昆山腔的加工整理。

魏良辅字尚泉江西豫章(今南昌)人后寓居太仓或昆山(今均属江苏)。初习北曲后改南曲在张野塘、过云适等人协助之下并在吸收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及江南民歌小调基础之上对昆山腔进行了改造创造出一种宛转舒缓的唱腔当时被称作“水磨腔”也即后来的昆腔。魏良辅的努力将本来流行于民间的南曲推上了文人化的轨道这也就为南曲登上大雅之堂准备了条件。但是经魏良辅改革的昆腔在起初还只是作为一种流行的曲调传唱并没有用到戏曲中去。将昆腔运用到戏曲中去的则是随其而后的梁辰鱼。

其后魏良辅弟子张小泉与其侄进士张新不满于梁氏曲谱又与赵瞻云、雷敷民等往来唱和以魏良辅之校本为据但“其实禀律于梁而自以其意稍为均节。昆腔之用勿能易也”1。昆腔由此而成为戏曲的主调海盐腔、1 张大复:《梅花草堂笔记》卷十二《昆腔》。

余姚腔等从此逐渐不再流行江南的地方唱腔中只有弋阳腔依然保留于民间戏曲之中。

魏良辅等人扩大南曲的音乐范围改革音调开创昆腔使得用南曲表演的传奇戏的音乐不再像以前那样单调而变得丰富起来再加上传奇戏本身的生动充实的内容明代的传奇戏于是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戏曲舞台上。明万历年间大约是明代戏曲最为纷繁的时期。这时候杂剧还在流行传奇戏也已经进入到了宫廷之中。除去昆腔之外其他地方戏种也都在舞台上争妍斗艳。

在昆腔尚未成为传奇戏的主流的时候传奇戏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影响。

其演出范围也居然扩大到了宫廷之中。待到昆腔流行文人士大夫们争相涉足于传奇戏的创作传奇戏更进一步进入了黄金时期。昆腔成为戏曲的主调而渐被列为官腔。万历后期便形成了以昆腔为正统戏曲和以弋阳腔为民间戏曲的基本格局。而以昆腔演唱的传奇戏的创作也逐渐进入了高峰。如像沈宠绥《度曲须知》中所说:“名人才子踵《琵琶》、《拜月》之后竞以传奇鸣曲海词山于今为烈。”2万历年间在传奇戏创作中最有成就的代表人物当属汤显祖与沈璟。

汤显祖(155o—1617)字义仍一字若士号海若、海若士别号清远道人、茧翁。因系江西临川人故被称为临川派又以其书斋玉茗堂亦称玉茗堂派。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自请为南京太常寺博士升南京礼部主事。因上疏弹劾内阁辅申时行失政被谪为广东徐闻任典史后迁浙江遂昌知县。二十六年告归居乡著述。作有戏剧多种尤以《紫钗记》、《牡丹亭》、《南柯记》、《邯郸记》四种最为著名合称为《临川四梦》又称《玉茗堂四梦》。汤显祖虽然曾经步入仕途但屡被贬斥长年居于乡里生活清贫这使其更加接近于民间百姓的生活。他在思想上接受泰州学派的影响主张以情反理。后人说他:“义仍志意激昂风骨遒紧扼腕希风视天下事数着可了。”很有泰州派那种赤手搏龙蛇的气概。“然有度世之志胸中魁垒陶写未尽则而为词曲。四梦之书虽复留连风怀感激物态要于洗荡情尘销归空有则义仍之所存略可见矣。”1汤显祖的《临川四梦》反映了他的重情反理的思想而四梦之中又尤以《牡丹亭》为其得意之作。这是一部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的戏曲杰作。汤显祖在剧中塑造了一个追求爱情和个性解放的女性主人公杜丽娘通过杜丽娘与书生柳梦梅生死不渝的爱情故事体现了汤显祖本人的思想追求。这样的戏曲作品的进步性是不言而喻的。汤显祖也因此被公认为明代成就最高的戏曲家。

临川派剧作家中影响较大的还有吴炳和孟称舜、阮大铖等。

2 沈宠绥:《度曲须知》。

1 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中《汤遂昌显祖》。

沈璟(1533—161o)字伯英改字聃和号宁庵一号词隐先生。因系吴江(今属江苏)人人称吴江派。万历二年(1574)进士历官主事、员外郎、光禄寺丞。后告病还乡居家三十年专事词曲创作整理。作《属玉堂传奇》十七种又据蒋孝《南九宫谱》增为《南九宫十三调曲谱》考订了六百五十余支曲牌的声律为现存最完备的南曲谱。此外还著有散曲《词隐新词》、《曲海青冰》、《情痴呓语》并辑有《南词韵选》、《北词韵选》对于明代词曲的展贡献很大。

沈璟在戏曲创作上主张讲究声律语言雕琢因此他的一些作品属于戏曲文学创作并不适应于舞台演出。

吴江派除沈璟之外主要的作家还有冯梦龙、范文若、袁于令、王骥德、沈自晋等人。

明代的传奇展到临川、吴江派的作品无论从文学创作还是宫调曲牌上都更加规范化。在表演角色和演唱方法上也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都反映了明代戏曲的日趋成熟。因此明代戏曲在中国戏曲史上是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的它是继元代杂剧之后中国戏曲展的又一个新的阶段。对于其后中国戏曲的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并且一直影响到今天的传统戏曲。第四节音乐、舞蹈宫廷乐舞宫廷乐舞是被称之为雅乐的官方歌舞是明代乐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明太祖起于民间其登极之前又经元朝近百年统治中国宫廷传统乐舞的许多东西到这时候已经无传。从史书的记述来看太祖登极前曾经有一段时间用女乐代替了朝贺的雅乐这对于一个自命为正统的新朝显然是不合适的。因此太祖即位之初便命儒臣厘定雅乐但是其效果并不理想。《明史》中说:“明兴太祖锐志雅乐。是时儒臣冷谦、陶凯、詹同、宋濂、乐凤韶辈皆知音律相与究切厘定而掌故阔略欲还古音其道无由。”1当时太祖正以严猛治国对于儒臣们所厘定的雅乐是否合于古律也就无暇顾及了。但是自从太祖得天下的规模已定的时候他便开始设置了掌管官方乐舞的机构并由此而逐渐完善了明代的宫廷音乐和舞蹈。

按照《明史》的记载明初雅乐的制定出于道士冷谦之手这可能是因为在道教音乐中较多地保留了传统东西的缘故。

冷谦的考订在当时是十分有限的实际上只能是当时道教音乐的变种罢了。到永乐时成祖问黄钟之律臣工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学者们的理论与乐工们的演奏无法相通所以明代的雅乐是集历朝之旧加以民间音乐所谓雅俗杂出而这倒使得明代的雅乐成为了一次集大成的再创造。《明史》中说:殿中韶乐其词出于教坊俳优多乖雅道。十二月乐歌按月律以奏及进膳、迎膳等曲皆用乐府、小令、杂剧为娱戏。流俗喧 淫哇不逞。太祖所欲屏者顾反设之殿陛间不为怪也。2明代的宫廷乐舞主要用于各种礼仪活动中其器乐歌舞均有定制按照洪武初的定制。宫廷乐舞的全套歌舞包括:乐师七十二人有编钟、编磬各十六人琴十人瑟四人搏拊二人柷、敔各一人壎六人篪四人箫八人笙八人笛四人应鼓一人篪四人凤笙四人;歌手十二人由协律郎一人为指挥;武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执干戚文舞生六十二人引舞二人各执羽籥另有舞师二人执节引舞。除去文武舞生之外还有“四夷”舞士与文武舞士配合起舞。

各种不同的场合歌舞器乐也不尽同除去上述的器乐之外还有如像戏竹、头管、琵琶、二十弦、方响以及“四夷舞”所用的腰鼓、胡琴、箜篌、羌笛等。

按照这种规定的舞蹈也是十分单调的例如朝贺的舞蹈由文武两队舞1 《明史》卷六一《乐志》。

2 《明史》卷六一《乐志》。

士各三十二人分作四行每行八人。武舞士由舞师二人执旌引导左手执干右手执戚舞作扬蹈厉坐作击刺之状;文舞士由舞师二人执籥引导左手持籥右手持翟作进退舒徐揖让升降之状;“四夷”舞士十六人分为四行每行四人由舞师二人执幢引导舞作拜跪朝谒喜跃俯伏之状。这种单调的歌舞除去礼仪效果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可取之处的。所以到后来宫中教坊司等机构便多方设法改变旧的歌舞形式更将一些民间的歌舞引进了宫廷之中。弘治时行耕田礼教坊司以杂剧应承间出狎语为都御史马文升所斥。但是到武宗时这种事情就更加屡见而不鲜了。武宗以礼乐不全为由大量征集乐工并选各省艺精者赴京供应结果民间杂艺进入宫中所谓筋斗百戏之类日盛于禁廷。世宗以外藩即位一心于更定礼制再续皇统对宫中的乐舞也有所考订他甚至亲制乐章再由太常寺配以乐曲对于洪武所定的旧歌章多有改动。但是这些改动并没有改变宫中祭祀乐舞的基本形式。所以明朝的宫廷歌舞就分为了两种形式一种是专为礼仪而用的歌舞一种则是供给帝王欣赏的宫廷歌舞。严格地说后者已经不属于宫廷歌舞的范围而与民间歌舞无异。

民间音乐歌舞明代的民间音乐歌舞实际上也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民间娱乐型的音乐歌舞一是表演型的音乐歌舞。

民间娱乐型的歌舞包括的内容很广例如船夫的号子挑夫的小调以及大量的民歌民间节庆及赛神等活动中的自娱性歌舞均属此列。人们非常熟悉的凤阳花鼓应该算是这类民间歌舞的代表。

民间歌舞带有极强的传统性质一般来说经过长期在民间流传许多都无法明确究竟属于何时何代了。然而在明代的民间歌舞中一种被称作时调的民间歌曲则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成为明代非表演型民间音乐的典型。民歌本来应当是长久流行于民间的但是明朝中叶以后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带有流行歌曲性质的民歌时调突然盛行起来。

万历年间方志中记:“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泊泊浸**甚勿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曲别号下延于乞丐。”1待到明末冯梦龙整理这些民间小曲的时候收集到的作品多达三百余真足以同“唐诗三百”相媲美了。这些民间歌曲为当时的表演者们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很快便成为了歌舞艺人们演出的内容。

有些所谓的时调小令后来被用到了传奇戏曲中也就成了表演音乐。

明代的民间音乐除这些流行歌曲之外还有民间的器乐表演这也不同于官方教坊中乐师的作品。如嘉、隆间名闻于京师的李近楼琵琶被称为1 万历《山东博平县志》卷四《民风解》。

京师一绝。其传授也以民间方式进行时人称:“世庙时李东垣(即李近楼)善琵琶江对峰传之名播京师。江死陈州蒋山人独传其妙。时周藩有女乐数十部咸习蒋技罔有善者王以为恨。”1其后又传于汤应曾故应曾有“汤琵琶”之名。这些民间艺人的演奏除去一些绝技之外主要是演奏古曲他们对于中国传统音乐的承传作用是不可磨灭的。随着这种民间器乐的展当时民间也形成了流派例如鼓琴当时即分为浙操和闽操两派在手法和曲调上都各不相同。其中浙操近雅为士大夫所推崇闽操则更近于乡音。

不过明代表演型的音乐主要在戏曲表演中。尤其是明中叶以后兴起的传奇戏所采用的南曲无论是余姚腔、弋阳腔还是昆山腔都是地方民间流行的曲调其中的器乐伴奏也带有明显的地方音乐特色这就是被后人称作的剧乐。待到魏良辅等人改革昆腔取代其他诸腔戏剧音乐更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明代的戏曲表演中不仅有音乐而且有舞蹈当时戏曲中的舞蹈也是舞蹈表演的主要形式。不过舞蹈与音乐有所不同戏曲中的音乐随着时调变化而变化舞蹈则似乎变化要少一些。从明代杂剧、传奇戏剧本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舞蹈的名目如《跳和合》、《跳钟馗》、《舞鹤》、《跳虎》、《跳八戒》等。这里的《跳八戒》显然是明代的舞蹈其余的就很难说了。其中的《舞鹤》就是一种很古老的舞蹈。一般来说模拟动物的舞蹈都会相对形成得早一些只是这些舞蹈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而且这些戏曲表演中的舞蹈也很难区分哪些是专门为戏曲表演而创作的哪些是将民间舞蹈移植到戏曲中来的。永乐十七年(1419)一支来自中亚帖木儿帝国的使团在进入明朝边境后受到了驻边将士和地方官府的接待席间有优童表演歌舞其中就有鹤舞。由一名优童扮作仙鹤随着乐曲翩翩起舞其高的舞技令使臣们惊叹不已。而这种流传到西北边远地区的舞蹈显然不是明人的创造。由于是出于帖木儿使臣的叙述我们无法知道这次表演的鹤舞究竟是单纯的舞蹈表演还是杂剧中的一段。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明代戏曲中的舞蹈许多是可以单独表演的而且有相应的固定曲调。

朱载堉与《乐律全书》在世界文化史上朱载堉这个名字与音乐理论中的乐律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用数学方法完满地解决了音乐的旋宫转调的问题对于全世界音乐的展进程具有非常大的贡献。

朱载堉(1536—1611)字伯勤号句曲山人少年时自号狂生、山阳酒狂仙客。明太祖朱元璋第九世孙郑恭王朱厚烷世子。郑恭王于嘉靖年间1 王猷定:《汤琵琶传》《虞初新志》卷一。

因上疏世宗谏止斋醮获罪被削爵禁锢于凤阳高墙。当时朱载堉年仅十五岁。史称:“世子载堉笃学有至性痛父非罪见系、筑土室宫门外席藁独处者十九年。”1作成《瑟谱》十卷。世宗死后郑恭王获释复爵朱载堉从此专心于乐律研究著述并在其父死后拒绝继承王爵用数十年功夫终于完成了《乐律全书》的写作与刊行工作。

《乐律全书》是朱载堉所著十四部著作的合集包括《律历融通》四卷附《音义》一卷《圣寿万年历》二卷《万年历备考》三卷《律学新说》四卷《算学新说》十卷《乐学新说》十卷《律吕精义》内外篇十卷乐谱、舞谱共七种十二卷。这些著作涉及了声律、音乐、舞蹈、历算等多种学科其中还保存了大量的乐谱和舞谱。

《乐律全书》中最可贵之处是用科学方法解决了十二平均律的数学计算。明朝中叶以后文人士大夫更多地涉足于戏曲和音乐的创作他们不安于南曲之类民间音乐的随意性开始对其进行改造和展。这些在音乐戏曲上的努力为朱载堉的音律研究起到了促进作用。明代的音乐从此开始向近代民间音乐展。他计算出的密律为1.o59463o94359295264561825这就是他所说的“新法密律”。

朱载堉的《乐律全书》不仅解决了音乐理论中乐律的问题而且还保存了许多乐谱和舞谱。他在这部著作中第一次提出了“舞学”的概念从而将舞蹈的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分立了出来。《乐律全书》中保留有《人舞谱》、《六代小舞谱》、《灵星小舞谱》、《灵星祠雅乐天下太平字舞缀兆图》、《二佾缀兆图》、《小舞乡乐谱》等。其舞谱中并附有图图下有说明。他用上转、下转、外转、内转、未转、转初、转周、转过、转留等标明旋转的幅度用伏睹、瞻仰、回顾来标明视线方向用鞋形的不同画法来标明左右脚与全足或足掌、足尖及着力腿与非着力腿的区别位置等其精确与明晰程度令今天的舞蹈研究者深为惊叹。11 《明史》卷一一九《世子朱载堉传》。

1 《中华文明史》卷八。

第五节美术绘画与书法中国的传统绘画在宋元曾经出现过繁兴不过宋代的绘画是以画院为主体元代则文人画盛极一时。明太祖建国后推行文化**政策在这种政策影响之下明初画坛只能向宫廷院体画的方向展。

但是这时候的画家们都是元末画派的传人他们在画法上继承了元代画家的风格还没有形成固定的院体画派画风上较为多样而且其中多有由元入明的画家如王冕、王蒙、倪瓒等他们当中虽然也有入仕为官者但是却并未成为宫廷画师当时以宫廷画师名义在朝的主要有赵原、周位、王仲玉、陈远、朱芾与盛著等人。

在明初的严刑峻法之下思想上所受到的限制使明初的画师们无所适从他们只能墨守陈规而不敢有丝毫的创意。这与中国绘画传统的精神恰恰是相背离的因此明初的绘画在几位由元入明的画师之后便只能走上思想局限的院体画派的道路。

永乐以后君主**与政治稳定相辅而成逐渐形成了“台阁体”文化现象出现了“台阁体”的文风和书法风格与之相应的画坛风格便是“院体”画风的进一步展。永乐时的宫廷画师范启东曾说:“长陵于书独重云间沈度于画最爱永嘉郭文通。以度书丰腴温润郭山水布置茂密故也。有言夏珪、马远者辄斥之曰:‘是残山剩水宋僻安物也何敢焉!’”1启东一字起东名暹号苇斋人称苇斋先生。昆山人。永乐中被召入画院善画花竹翎毛兼工书法。2郭文通成祖赐名纯。画法师承元代画家盛懋所谓“布置茂密”的风格并因此而受到好大喜功的成祖的欣赏。成祖的这种好恶对于当时画坛风格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郭纯的山水虽然在形式上是对元人绘画的继承但是在绘画的精神上却同洪武中的宫廷画师们一样的拘守成法而并无丝毫的创新所以他只能代表洪、永宫廷绘画风格的尾声。与郭纯同时的还有王绂(1362—1416)。王绂字孟端号友石生一号九龙山人。无锡人。洪武中以博士弟子征入京师因胡惟庸案所牵谪戍山西朔州(今大同)建文中隐居无锡九龙山(惠山)永乐中以荐授文渊阁中书舍人。他在绘画风格上师从王蒙除山水画外还擅长竹石史称其“画不苟作游览之顷酒酣握笔长廊素壁淋漓沾洒”3。他与稍晚些时候的夏珪(1388—147o)又都以墨竹闻名。夏珪字仲昭。永乐十三年1 叶盛:《水东日记》卷三《长陵所赏书画家》。

2 《图绘宝鉴》卷六。

3 《明史》卷二八六《王绂传》。

(1415)进士历官太常寺卿。时有“夏卿一个竹西凉十锭金”之说④。他与王绂虽然都以画知名但都不是专职的宫廷画师。两人都列名于《文苑传》画风带有浓郁的文人画气息所以被后人视作吴门画派的先驱。从这些情形来看当时的官廷绘画尚未形成固定的风格尚处于展变化的过渡阶段。待到洪熙、宣德以后来自闽、浙等地的画师给宫廷绘画带来了新的风格明代的宫廷绘画一改元代的画风重现宋代画院的传统从而真正形成了明代的院体画派。

从洪熙、宣德到成化、弘治的八十余年间是明代院体宫廷绘画最为兴盛的时代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技艺精湛的画家。其中著名的有边景昭、赵廉、蒋子成、谢环、商喜、李在、周文靖、顾应文、倪端、孙隆、林良、王谔等人。

明代的院体画到成化、弘治的时候可谓是到达了顶峰。宪宗和孝宗父子也都是长于绘事的但是明代的院体画到这时候也开始走向衰落。正德以后吴门画派兴起逐渐成为时代画风的主流。

“浙派”的代表人物是戴进。戴进(1388—1462)字文进号静庵又号玉泉道人。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故称之为“浙派”。

戴进的画吸收了宋元各家的画法在技巧上有极深的造诣。明人评价他的画时说:“其山水源出郭熙、李唐、马远、夏圭而妙处多自之俗所谓行家兼利者也。神像人物杂画无不佳。..死后人始推为绝艺。”1今人评价他的绘画时也说:“正是由于戴进不囿于‘专攻一家而出于一家者’故能高出宫廷画家一筹自创新格。”2在戴进的作品中除去继承宋、元笔意之外多有所创新。如《风雨归舟图》中用纵向的刷笔来表现风雨的气势《钟馗夜游图》则采用粗笔钉头鼠尾的描法都出了南宋院派的画法。戴进卒于天顺六年(1462)其后虽有子戴泉及门人夏芷、方钺等承其衣钵但戴泉资质有限夏芷、方钺皆早逝于浙派的绘画均无所扬。直到成、弘间“江夏派”吴伟再起才得以重振戴进的画风。

吴伟(1459—15o8)字次翁、士英号小仙、鲁夫湖广江夏(今湖北武昌)人。所以成名后人称之为“江夏派”。吴伟是浙派的继起也是浙派的尾声。近人评论说:“吴伟继戴进为浙派盟主与北海杜堇、姑苏沈周、江西郭诩齐名。用笔则雄健豪放用墨则挥洒淋漓。其纵横自如痛快排傲之趣固有墨飞笔舞之妙然以过事驰骋难免剑拔弩张之弊只图快意毫无蕴藉含蓄之致。士气日少作家气愈多浸假而为霸悍俗浊之态。习之者更肆为狂怪以骇世惊俗已为画道之蠹。至钟钦礼、郑颠仙、张路、张复阳、蒋嵩辈私心妄用焦笔枯墨点染粗豪板重颓放狂态可掬。异派④ 徐沁:《明画录》卷七。

1 徐沁:《明画录》卷二。

2 单国强:《时起波澜的明代画法》《中国古代美术史》第12 册。

之讥评蜂起而浙派自身亦渐以不振矣。”1其后在画坛上活跃的是“吴门四家”。

“吴门四家”指的是明中叶以后定居于苏州的四位蜚声画坛的吴派名家即沈周、文徵明、唐寅、仇英。

沈周(1427—15o9)字启南号石田一号白石翁。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其父沈恒吉、伯父沈贞吉均以画名故承家传而学画。善诗文而生平不仕纵情于江南山水之间长于山水画写生花鸟亦俱佳。

沈周的山水画作品早期学元明之际的王蒙用笔细缜被人称之为“细沈”后期改变风格用笔粗放人称之为“粗沈”。

沈周之后继之而为吴门代表的是文徵明和唐寅。

文徵明(147o—1559)初名璧以字行更字徵仲别号衡山。

文徵明在绘画上继承展了沈周的风格并师法王维、赵孟頫。他的作品虽有浓重的文人色彩却不仅于用墨且重于用色不止于粗放而且能工致精细文采儒雅颇增书卷之气。所以他的作品深受当时文人士大夫们的欢迎名声与门人都有越其师沈石田之势。

与文徵明同时代的唐寅也是“吴门四家”之一。

唐寅(147o—1523)字伯虎一字子畏号六如居士、鲁国唐生、逃禅仙吏、梅花庵主人等。吴县(今属江苏)人。少年有才弘治十一年(1498)乡试第一名次年会试因科场泄题案被牵谪浙江为吏耻而不赴遂以卖画为生。工诗擅画于山水、人物、花鸟等无不通尤长于人物。

唐寅在绘画风格上兼有文人画与院体画的特点学者们一般认为这是与他文人的气质和以卖画为生的现实所致。这也更增添了他的作品的自身特点使之成为了雅俗共赏的艺术品。他并且因此而名声甚著。唐寅由于仕途的挫折而将怀才不遇的情感以狂放的形式表现了出来所以应该说他虽然接受院体派职业画家的影响但是更多的还是他的文人本色。不过唐寅所处的时代明代社会开始生变化以王守仁为代表的新儒家兴起后开始强调个性的追求。这对于唐寅等人在绘画上的突破不无作用。唐寅曾受召于宁王宸濠府中后因察知宁王有异志而佯狂归筑室苏州桃花坞与友人诗文作画其中终于没有成为皇室的画师。

“吴门四家”的最后一位画家是仇英。仇英(约15o6—1555)字实父号十洲。太仓(今属江苏)人。他与文徵明和唐寅等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并非文人出身。他年轻时曾为木工喜绘画后移居苏州并以院体派画师周臣为师又与文徵明等人交往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画风。在“吴门四家”中仇英是一位典型的画技派的画家他曾经长期客居于当时著名收藏家项元汴家中临摹“天籁阁”的藏画用力甚勤。所以仇英的画既有文人画的气蕴又有院派画的传统以笔墨细腻见长。

1 俞剑华:《中国绘画史》第十三章《明朝的绘画》第76、77 页。

吴门派的绘画追求文学与绘画的统一强调画本身的意境提倡神似。

对于其后中国绘画的展影响颇大。

从吴门画派以后晚明的绘画走上了两种完全不同的道路一种是以徐渭、陈洪绶为代表的创新派的画家一派是以董其昌为代表的书斋文人画派的画家这截然相反的两种风格构成了晚明画坛的主要特点。

徐渭(152—1599)字文清后改文长号天池山人、青藤山人、田水月等。浙江山阴(今绍兴)人。长于诗文、戏曲工书画。才华甚著而屡试不中。嘉靖中受知于总督胡宗宪入其幕下。胡宗宪入狱后畏祸佯狂避于富阳。隆庆中又因杀妻被逮晚年游于宣化(今属河北)、辽东及南北两京贫困终生。这种坎坷的经历造成了徐渭愤世嫉俗的性格特点这在他的戏曲作品和绘画作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他的绘画一反吴派文人画那种恬雅闲适的平稳处处表现出一种情感的泄与个性的追求。这与当时社会上泰州学派传人那种反传统的思想特征是十分相合的。他们都代表了当时明朝知识界强烈的思想变革要求。徐渭的绘画因此而带有极强的随意性不受任何局限不求模仿。他在吸收宋、元诸家和当时一些画家技法风格的基础上创造出了自己的特点开创了中国画大写意的手法。对于后世中国写意画的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又有“青藤画派”之称。

晚明绘画史上另一位卓具成就的大师是陈洪绶。陈洪绶(1598—1652)幼名莲子一名胥岸字章侯号老莲。浙江诸暨人。青年时受业于当时的名儒刘宗周、黄道周门下。崇祯时为监生明亡后忠于明朝不肯降清入玉门寺为僧改号悔迟、悔僧、九品莲台主者。他的许多晚年作品创作于清初所以也是清初画坛上的一杰。

陈洪绶是中国人物画的大师在人物画法上具有独特的创新并且着力于木刻人物画对于以后版画的展具有极重大的作用。

晚明时代是一个求变与保守交织的时代虽然强烈的社会变革要求造就出了一批卓具改革精神的画家但是作为当时文化主流的则依然是因循保守的士大夫绘画其代表人物是“松江画派”的董其昌。

董其昌(1555—1636)字元宰号思白华亭(今上海松江)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长寿和高官对于他在书画方面声望固然有所作用然而更为直接的原因还当是他在文人画方面的成就。从绘画的技巧来看董其昌确实堪称当时之典范。但是由于他过于追求笔墨功夫片面强调形式逐渐陷入了缺乏自然真趣的书斋化之中将其后的文人画引入了误区。

董其昌在当时画坛上影响极大他与李流芳、杨文骢、程嘉燧、张学曾、卞文瑜、邵弥、王时敏、王鉴被后人称作“画中九友”基本上垄断了明末的画坛。

董其昌强调绘画构图的所谓“三段法”即远山、中川、近坡树的三层次入景。这本来是出于透视学对于景物的观察结果但是过于的强调则导致了程式化的弊病使山水画离开了真实的山水变得千篇一律起来。事实上文人画的最大弊病本在于弃形求雅它虽然可以打破画院的院派气但却失去了造型艺术的基础。因此明代成功的画家都必须对于两者兼收并蓄董其昌过于强调文人画的本身也就必然不利于其后绘画的展。董其昌本人在书画上虽然卓有成就但是他对于其后的影响则有消极的一面。

在中国传统美术中书法和绘画往往是统一的整体一位著名的画家往往同时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书法家。然而在明代这种情况却有时会稍有所不同当明初以宫廷画师为主体的“院体派”作为绘画主流的时候他们与士大夫们的书法尚好就存在一定的距离所以那时候绘画称为“院体”书法则与文学一样称之为“台阁体”。这种情况直到明中叶以后文人绘画兴起后才逐渐统一起来。但是即使是在那时候明代绘画还是作为士大夫雅兴中的专门技术的而书法则是他们所有人的必修科目而且是他们进入仕途的敲门砖。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况在明代书法的展与其说与绘画的展同步倒不如说它与文学的展更为接近。

明初的书法推“三宋”即宋克、宋璲和宋广。实际上“三宋”的书法尤其是宋克的书法代表了元末明初的那种学风是当时时代的产物。宋克(1327—1387)字仲温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明史》中说他:“伟躯干博涉书史。..性抗直与人议论期必胜援古切今人莫能难也。杜门染翰日费十纸遂以善书名天下。时有宋广字昌裔亦善草书称二宋。”1“三宋”之中宋濂之子宋璲是与方孝孺同辈的人同样是属于那种学风的范围他们与后来的沈度、沈粲兄弟是截然不同的。沈度以丰腴温润的书法而得到成祖的欣赏并由此而成为“台阁体”书法的代表。但是“台阁体”本来是人们对当时以内阁大学士“三杨”为代表的文章风气的通称沈度并非阁臣而以其书法为“台阁体”原因应当在于他的书法与当时“台阁体”的文章一样“尾安闲”是一种平和稳重的风格和富贵堂皇的气派只有这样的东西在当时才会为帝王所爱并推成时风。书法上的“台阁体”与文学上的“台阁体”一样在此后数十年间始终是书法的主流。

一种并不高明的书法竟能够统治书坛如此之久这与永乐以后科举的确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科举考试中书法是考官取士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台阁体”的流行就迫使应试的文人们不得不随波逐流以求中式。“台阁体”书法也就因此而能够久盛不衰了。

明朝中叶以后这种情形开始有所变化。随着画坛上文人画的兴起书法开始逐渐向绘画靠拢这时候的书法流派没有再出现与文学流派相同的名称而是出现了与画坛相同的“吴门派”书法。虽然如像李东阳及其后的沈1 《明史》卷二八五《宋克传》。

周等人在书法上也同样采取了追寻古体的方式藉以打破“台阁体”的禁锢但是却不再比于东阳的茶陵派或者前后七子的复古派了。文人画本身就是诗文与绘画的统一。所以“吴门派”的书法家大部分也是“吴门派”的画家只是在其代表人物上或有重书重画之别。

“吴门派”书法的代表人物是祝允明、文徵明与王宠。

祝允明(146o—1527)字希哲因生而枝指故号枝山又号枝指生。文徵明是吴门画派的主将也是吴门书法的代表。他最擅小楷今传的作品如《离骚经》、《前赤壁赋》、《后赤壁赋》等都是绝妙的精品。万历以后董其昌和邢侗、米万钟、张瑞图并称四家成为晚明书法的代表。但是如同画坛一样其他三人是不能同董其昌相较的。而事实上董其昌的书法比他的绘画在中国美术史上有更大的影响。他自己也认为同时代的人无可相比能够相比的只有元初的赵孟頫。

如果说赵孟頫于苏、黄、米、蔡之后以其秀丽妩媚的“松雪体”书法影响元明两朝近三百年的话那么董其昌则是继其后而起以秀逸潇洒的风格影响了明末至清代的三百年书坛。他是中国书法史上开一代风气的宗师也是中国书坛上最后的一位宗师。

民间美术明代是中国传统文化向大众化展的重要时期因此也是民间美术十分丰富的时期。明代的民间美术主要包括民间风俗画、版画、寺庙壁画、雕塑和工艺美术等。

明代的风俗画今天可以看到的代表作品有《皇都积胜图》、《南都繁会图》等。这类风俗画的特点是表现民间生活内容真实生动、场面巨大、刻画细腻。与这类作品相近的还有浙江太平(今温岭)当地画工周世隆所画的《太平抗倭图》描绘嘉靖三十一年(1552)浙江太平倭寇之乱的情景。画面上人物众多形象生动从城内到城外场景极大而每一处场景之下几个人物之间又都构成了一幅幅小的独立的情节画面再由这些情节相互贯穿构成整个全境画面没有丝毫零乱之感。这反映了当时民间风俗画技法已经趋于成熟。这些民间风俗画的价值还在于它所保留下来的关于民间文化与社会生活的直观的描绘对于今天研究明代社会文化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除风俗画之外民间绘画的主要作品还有版画。版画主要有三类一类是风俗版画如年画、孝行图等另一类是小说插图第三类是木刻的画谱。风俗版画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除夕晚贴门神五月初一起门上挂的吊屏画十一月张挂的《九九消寒图》等。

明代自中叶以后小说戏曲流行因此为小说戏曲所作的插图版画也因此而得到了较快的展达到了鼎盛。这些插图一般都能紧扣故事主题描绘故事中人物形象生动准确。如《忠义水浒传》、“三言”“二拍”、《金瓶梅词话》等书的插图及明代杂剧传奇《琵琶记》、《望江亭》的插图都是极成功的作品。

明代版画的展使一些颇具盛名的画家加入版画创作队伍如明末著名画家陈洪绶、萧云从等人。这也对明代版画水平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今天还可以看到陈洪绶的木刻《水浒叶子》和《西厢记》插图实堪称版画中的精品。

明代的壁画受到建筑风格变化的限制并不十分的展。但是从今天所存的北京法海寺壁画及山西稷益庙壁画中也反映出了明代壁画的高技艺。画中人物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神怪仙女都具有鲜明的写实感人物比例准确形象逼真。虽然出自一些不出名甚至根本不知名的民间画工之手却不能不令人为之精湛技艺所倾倒。

明代的寺庙雕塑包括一些宫廷建筑雕塑也都是出自民间工匠之手。中国历史展到了明代宗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已经不再能够起到唐以前的那种决定性的作用。宗教作用的淡化也就决定了寺庙艺术的衰落所以在明代已经不再会出现像晋、唐甚至宋代那样的大型石窟。但是在明代寺庙的建设却并未因宗教的衰落而有所减少而且因为贵族和宦官们对于宗教尤其是佛教的热衷寺庙与寺庙雕塑却相对兴盛起来。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寺庙中的明代雕塑已经很少了而且大多经过了后世的改造。从现存的大同上华严寺内大雄宝殿中宣德年间的佛像雕塑来看明代的佛像雕塑程式化的情况比较突出。几乎所有的雕塑都是一种扁平面孔神情淡漠。这与明代建筑雕塑的情况颇有相近之处即强调宗教或者帝王的肃穆之气而缺少生活气息。虽然也有少量精美作品存世如明人所记《核舟记》之微雕作品堪称绝世佳作但是从总的趋势看明代的雕塑还是追求大与程式化并没有明显的创新。

与雕塑相比明代的工艺美术则进入了一个辉煌时期。工艺美术不仅体现了一个时代的艺术水平同时也体现了当时的生产与科技的水平。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展明代的官营与民营工艺都较前有很大的展以至于明代出现了重近不重古的现象。所以明人又说:“玩好之物以古为贵惟本朝则不然。永乐之剔红宣德之铜成化之窑其价遂与古敌。”1明代的绘画与造型美术在这些民间或官营手工业工艺上得到了最好的挥如宣德炉的古朴景泰蓝的精美绚丽以及青花瓷的典雅加上高的工艺技术使明代的工艺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1 沈德符:《敝帚斋余谈》。

丙编典志第一章农学和农业技术明代前期农业生产有迅的恢复和展。据《明史·食货志》记述:“洪、永、熙、宣之际(1368—1435)百姓充实府藏衍溢。盖是时劭农务垦辟土无莱芜人敦本业”。中期以后商品经济的兴旺达影响到农业生产中的作物栽培比重特别是经济作物的栽培面积显著增加有的地区甚至出现某些经济作物集中经营的趋势。如江南松江“官、民、军灶垦田几二百万亩大半种棉当不止百万亩”1。泉州一带则“园有荔枝、龙眼之利焙而干之行天下。附山之民垦辟硗确植蔗煮糖黑白之糖行天下”2。社会经济展的新趋势促使农业科学技术也有了相应的进展。

1 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五《蚕桑广类·木棉》。

2 何乔远:《闽书·风俗》。

第一节农具和农田水利明代农业生产工具的类型和作用基本上已经达到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所能达到的高度。新出现或有所改进的农业生产工具最值得一提的是耕翻农具人力“代耕架”的应用。它大致创始于唐代到明代有较大的展。成化二十一年(1485)李衍总督陕西遇连年旱灾耕牛严重缺乏农业生产进行困难于是他“取牛耕之耒耜反观索玩量为增损易其机”制成五种“木牛”分别称为“坐犁”、“推犁”、“抬犁”、“抗活”和“肩犁”。这些耕具适应山丘、水田和平地等不同耕作条件使用人力二至三人每日可耕地三、四亩。使用后的反映是“此具其工省其机巧用力且均易于举止”1。继后嘉靖二十三年(1544)欧阳必进在郧阳府(今湖北郧县一带)也组织能工巧匠“仿唐王方翼遗制造人耕之法施关键使人推之省力而功倍百姓赖焉”2。可惜两者的书、图和耕法都没有流传下来。天启年间(1621—1627)王徵又做了“代耕架”并撰有《代耕图说》及附图。从《代耕图说》上看“代耕架”是在田地两头分别设立的人字形木架架上各装一辘轳在辘轳中段缠以绳索索中间结一小铁环环与犁上曳钩连脱自如。辘轳两头安装十字交叉的橛木手扳橛木犁自行动。三人合作田地两头耕架各一人交替相挽一人扶犁则使一来一往。屈大均说:“木牛者代耕之器也”且是“耕具之最善者”1。“木牛”和“代耕架”都是利用杠杆原理从现代机械角度看它们虽有些简单笨拙但在耕地机械上毕竟是一大进步。代耕架暂可解决耕畜缺乏的问题然而使用时人的体力消耗较大且易损坏用途单一制造费用较高效率不很理想因此在小农经济条件下不可能大规模推广使用。此外如灌溉农具拨车和风力水车稻谷脱粒农具稻床等也是这一时期新出现的或在以前基础上加以改进的农用机具。

1 顺治《延庆州志·艺文志》;李衍:《木牛图序》。

2 同治《郧阳府志》。

1 屈大均:《广东新语》。

明代的农田水利工程以民间修建和小型为主。比较重要的技术成就是海塘修筑技术逐渐完善如浙江海塘的海盐、平湖段到明末已基本上改为石塘。塘面不同于宋代的斜直方式而采用了阶梯形。海宁地段不仅有强潮侵袭冲击且土质为粉砂土塘基的修筑和塘坝的保护都较困难。明代部分塘段已修筑成石塘但还有部分塘段仍沿用石囤木柜修筑。嘉靖时的黄光昇是中国古代杰出的海塘工程专家。他不仅主持修筑了设计合理、坚厚稳固的鱼鳞塘而且在海塘工程理论上也很有建树。到清康熙、乾隆年间“鱼鳞塘”展成结构更加完善的塘工型式如在每块大石料的上下左右都凿有槽榫互相嵌合彼此牵制条石间用糯米汁石灰浆灌砌并在合缝处用油灰抿实再用铁锔、铁锭嵌扣起来使之更加坚固不易冲坏从而使沿海农田有了更为可靠的保障。明清两代还出现了不少专门探讨海塘问题的论著如黄光昇《筑塘说》、仇俊卿《海塘录》和清初陈訏的《宁盐二邑修塘议》1等。它们从取材、土墉叠砌、程式、验土、层叠、打桩、坡陀等方面总结了海塘的修筑经验。

徐光启《农政全书》中的《旱田用水疏》从水位、流、流量以及蓄水、引水和取水的方式、方法等方面来考虑各种水源的利用基本符合近代水利学的原理。具体为:(1)用水之源即对山泉和地下喷泉的利用;(2)用水之流即对江、河、塘浦等水流的利用;(3)用水之潴即对湖、荡、沼、泽等积水的利用;(4)用水之委即是海滨地区江、河出口处以及海中岛屿、沙洲水源或水流的利用;(5)作源作潴以用水也就是依靠人力开凿水井或修筑池塘、水库以蓄积泉水或雨水、雪水加以利用。

明末天主教耶稣会士还带进了一些西方水利科学知识。万历四十年(1612)徐光启与意大利人熊三拔合译《泰西水法》。全书共六卷《农政全书》引用了前四卷:卷一讲龙尾车这是用于江、河的螺旋提水器;卷二讲玉衡车和恒升车即提井水上升的唧筒;卷三讲水库;卷四水法附余介绍寻泉凿井的方法。

1 乾隆《海盐县续图经》。

第二节对耕作技术的认识和提高随着精耕细作传统技术的展明代人们对于人和自然的关系已明确认识到“人力足以胜天”;并具体化为“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而无所差失则事半而功倍矣”1。

从汉《氾胜之书》讲耕作以来都以“时宜”、“地宜”为基本依据虽阐述这些原则时也常和作物联系但明确提出“物宜”也作为耕作基本原则的则自《农说》开始。这是一大展。关于合“天时”《农说》指出整地要根据一定的土温和土壤湿度进行如“冬耕宜早春耕宜迟”;播种和收获则要“其生者与其晚也宁早;收其成者与其早也宁晚”。合“地脉”主要表现在土壤耕作上《农说》明确指出:“农家栽禾启土九寸为深三寸为浅”;耕地深浅应随原隰土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一般应以深耕为佳。对耕地要求耕透耕熟力求平整为的是消灭两犁犁底之间所形成的隔条以利于根群展避免造成“缩科”生长停滞的毛病。关于“物性”的理解范围比前两者还广如把种子和幼苗看作母子关系“祖气不足母胎有亏”2说明对选种留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又如除草原则在以前“锄早锄小锄了”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到在杂草未出土以前就应予以消灭可达到“用力少而成功多”3的效果还认识到不同品种对环境适应能力不同选用对自然灾害抵抗力强的作物品种在生产上具有巨大意义。《农政全书·树艺》提到:“下田种稗遇水涝不灭顶不坏灭顶不逾时不坏”;该书还指出:“若将吉贝地种薯十之一二虽风潮不损此种扑地成蔓风无所施其威也”;“至于蝗蝻为害草木无遗..惟有薯根在地荐食不及纵令茎叶皆尽尚能生不妨收入”。

明代继承并展了元代的反对“风土不宜”论。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列举了一些外来作物引进我国以及南方作物移栽北方的成功事实来驳斥“风土”不宜指出:“古来蔬菜如颇陵(菠菜)、安石榴、海棠、蒜之属自外国来者多矣。今姜、荸荠之属移栽北方其种特盛亦向时所谓土地不宜者也”;“元人称关、陕而外诸郡土地不宜吉贝识者非之今之艺吉贝者所在而是焉”。由此进而指出:“凡地所无皆是昔无此种或有之而偶绝果若尽力种艺殆无不可宜者。”徐光启不仅从理论上来认识“风土”问题而且还探索了“风土驯化”的方法说明除精细地采用栽培技术外还可用选择的方法来提高作物的适应能力。为了打破作物栽培的风土界限徐光启多方进行试验“购得诸种即手自树艺试有成效乃1 马一龙:《农说》。

2 马一龙:《农说》。

3 马一龙:《农说》。

广播之”1。

1 《农政全书》卷二九《树艺》。

第三节施肥和改良土壤技术的展明代已把积肥列为农家的头等大事并认为一切残渣废物都是好肥料。

如《月令广义》指出:“田家务在于积粪。积粪之方不一自人粪、六畜粪及尘埃粪、杂物浸渍臭泥及各草木叶皆是粪也。”广泛使用无机肥料是明代的一大特点《月令广义》提到:“种茄子时初见根处掏硫磺一钱以泥培之结子多而倍大”。“山阴会稽有田灌盐卤或壅盐草灰不然不茂”。开始把硫磺、砒、黑矾、卤水等用作肥料。绿肥和农产品加工的副产品也是当时的主要肥料其中有棉籽饼、脂麻饼、豆饼、桕饼、麻饼、楂饼还有酒糟、糖渣、豆渣、果子油渣、青靛渣、小麻油渣等。制造堆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袁黄《宝坻劝农书》记载:“有踏粪法、有窖粪法、有蒸粪法、有酿粪法、有煨粪法、有煮粪法..”

明代继宋、元之后在施肥方面已具有较系统的经验和理解。先认识到肥料是决定作物产量的重要因素从而概括出了“惜粪如惜金”“粪田胜如买田”的农谚。第二《农政全书》指出举凡落叶腐草、沟泥和豆苗绿肥等皆能做肥料改良土质并有利于作物根系的生长从而加强作物抗风兼耐水、旱的能力。并特别强调施用生泥对于冷浆田的好处。这是明人的又一宝贵见解。第三袁黄《宝坻劝农书》指出对不同土壤要用不同肥料来加以改良如用灰和浮沙改良紧土用河泥改良缓土用焚草和石灰改良寒土等等。第四《宝坻劝农书》还指出基肥能改良土壤追肥有滋苗的作用说:“化土则用粪于先而瘠者以肥;滋苗则用粪于后徒使苗枝畅茂而实不繁。”第五认识到施肥量“多寡量田肥瘠”1;施肥还必须与深耕相结合以避免肥料集中于土表而遭致流失或引起作物徒长2。

除施肥改土的方法外还有通过耕作来改良土壤。在明代值得注意的一是盐碱地的改良和利用。在我国历史上早就不乏化斥卤为良田的事例但到明代以后生齿日繁农民千方百计地找地种盐碱地改良利用的意义就不同于过去了。如位于海河流域的曲周县农民为了求生总结了多年探索的经验采取了一些办法来改良和利用盐碱地:(1)赶盐在有水利条件的地方用水冲刷把盐赶走;(2)压盐在田里打围埝蓄存雨水用来压盐下沉;(3)躲盐通过耕作切断土壤毛细管作用减少蒸并施用有机肥来改善土壤结构设法尽可能避开盐碱之害1;(4)挑沟筑岸用造田来改良利用滨海盐碱地2。还有就是分布在以今兰州为中心的陇中地区的石砂田也源于明代。它是一种独特的改良利用土地的创造。砂田建设1 《农政全书》卷三五《蚕桑广类·木棉》。

2 王象晋:《群芳谱》。

1 同治《曲周县志》。

2 袁黄:《宝坻劝农书》。

是先将土地深耕施足底肥耙平墩实然后在土面上铺上粗砂石和卵石或片石的混合体。每铺一次可有效利用三十年左右。以后再重新起砂、铺砂实行更新。因砂石覆盖具有增温、保墒、保土、压碱的综合性能3所以砂田产量过一般田地百分之十至五十。

3 李凤岐、张波:《陇中砂田之探讨》《中国农史》1982 年1 期。

第四节新作物的引种和良种选育明代中后期从海外引进了番薯、玉米、马铃薯三种粮食作物和花生、烟草两种经济作物。经过多年的传播这些都逐渐成为我国广泛栽培的重要作物。

1.番薯。异名很多以番薯和山芋两名比较普遍。《闽小记》记载番薯“万历中闽人得之外国..初种于漳郡渐及泉州渐及莆”。据《金薯传习录》记载福建长乐商人陈振龙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从菲律宾带回薯蔓在家乡试种次年由福建巡按金学曾加以推广。据《东莞县志》和《电白县志》记载大致在此同时广东也从越南引进种薯。番薯引进一二十年后就已在闽、粤部分地区普遍栽培并在救荒中起了一定作用。徐光启是最早把番薯从岭南引种到长江流域来种植的人并著有《甘薯疏》。黄河流域大约是在十八世纪前期从福建和长江流域引种的。

2.玉米。最早提到玉米的是田艺蘅的《留青日札》(1573)说它“旧名番麦”“秆叶类稷花类稻穗其苞如拳而长其须如红绒其实如黄实大而莹白花开于顶实结于节真异谷也。吾乡(指杭州)传得此种多有种之者”。玉米在我国广泛种植大约是十七世纪中后期开始的主要种在山区。十八世纪中叶以后已相当普遍。《植物名实图考》称:“陕、蜀、黔、湖皆曰包谷山氓恃以为命大河南北皆曰玉露秫秫。”

3.马铃薯也叫洋芋、土豆、山药蛋。约在十七世纪前期传入中国。165o年荷兰人斯特勒伊斯(henry struys)访问台湾曾见到栽培的马铃薯称之为“荷兰豆”1。内地栽培马铃薯大约在十七世纪后期清康熙《松溪县志》记载:“马铃薯..掘取之形有大小略如铃子色黑而圆味苦甘。”根据《植物名实图考》和其他文献的记载十九世纪中期以来我国西南的云、贵、川和西北的山、陕都已广泛种植马铃薯。

4.花生。过去一般人认为我国花生是直接或间接从南美洲传来的1。最早记载花生的是江苏太湖地区的一些著作如嘉靖《常熟县志》、万历《嘉定县志》和苏州人黄省曾写的《种芋法》。十九世纪后期美国大粒花生品种引种于上海和山东蓬莱2。由于它的产量较高逐渐代替了小粒种的地位。5.烟草也叫“淡巴菰”。十六世纪中后期到十七世纪前期由两路传入我国。南线自菲律宾传入。《景岳全书》记述:“烟草自古未闻近自我明万历时出于闽广之间自后吴、楚地土皆种植之..今则西南一方无分老幼朝夕不能间矣。”此外还有自吕宋先传入澳门再经台湾于1 何炳棣:《美洲作物的引进、传播及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大公报在港复刊三十周年纪念文集》。1 经考古掘在距今约五千年前的浙江吴兴钱山漾和江西修水山背遗址都出土过碳化花生米。但对此有不同看法故尚须进一步研究。

2 李文治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

十七世纪初进到内地3以及自南洋或越南传入广东④。另一路北线也在明末由朝鲜引进我国东北。《露书》记载:“[烟草]关外人相传本于高丽国。”烟草传入我国很快传遍大江南北。十八世纪末全国各省已遍植烟草了。

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中期是我国选种技术展的新阶段。宋应星《天工开物·乃粒》所说“种性随水土而分”这一关于作物品种产生变异的论断是符合科学原理的。

谷类作物的选株、选穗和混合繁殖相结合的方法奠基于六世纪以前而到明代就更完善普及了。如耿荫楼《国脉民天》讲到“必先仔细择种”然后选取条件特别好的田地加倍上粪播种株行距“比别地又须宽数寸”;中耕除草俱“加数倍”并及时灌水收获的种子要特别注意保藏“晒种”。这是当时留种地的种植技术要求。再从这样的种子田挑选“上”、“极大者”作为第二年留种地的种子照样繁殖。“如此三年三番后则谷大如黍矣..其妙难言”。耿荫楼把这套办法称为“养种之法”。稍后《知本提纲·农则》进一步指出选择种子田固然不应瘠薄但也不可太肥必须多上底粪;在管理上要加强中耕培土按期浇灌;成熟时继续穗选;收获后再行粒选。反映出混合选种在我国传承愈久愈臻完善。

单科选择、系统繁殖的方法在生产实践上可能早已有之但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清康熙的《几暇格物编》其一是关于从“丰泽园”中单株选育出“御稻米”的经过;另一是记述“白粟”的选育情况。这两个优异品种都是选取了与众不同的“一科”单独繁殖“生生不已”形成的。“御稻米”曾被“颁其种于江、浙织造令民种之”。以后还推广到浙、皖、赣苏北等地种植。

由于传统选种技术的展培育新品种的进度加快因此这一时期作物品种相当丰富。如《天工开物》记述黍、稷、粱、粟的名称很多。尤其是稻的品种特别多质性有粘、不粘的;生育期长短有“五十日早”、“六十日稻”、“七十日即获”和“二百日方收获”者等;形状有长芒、短芒、长粒、尖粒、圆顶、扁面的;米色有雪白、牙黄、大赤、半紫、杂黑不一;有品质特别好的“香稻米”还有“深水稻”、“咸水稻”等等。水稻品种的多种多样和适应性较强有利于种植品种的搭配也为改进种植制度提供了条件。

3 黄先诚:《论嗜好品类作物——菸》《西北农学》1963 年。

④ 《本草纲目拾遗》卷二“烟草火”。

第五节棉花栽培技术的进步元代时棉花栽培地区日渐扩大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又大力提倡植棉。由于生产上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所以徐光启在《农政全书》中对棉花栽培技术作出了比较突出的系统性总结为一巨大成就。《农政全书·蚕桑广类》用四句话十四个字扼要地概括了棉花栽培的六个主要环节:“精拣核早下种深根短干稀科肥壅。”1精拣核就是精选种子不仅要“岁岁择种”并要求做到年前选种和播种前选种。年前选种是指棉花成熟之际到田间实地选择其方法除王祯《农书》提出的选留初花以后、近霜以前这段时间里成熟的花以外又强调要“取其高大繁实者特留作种”2“旋熟旋摘”。播种前选种用水选将浮于水面的不良种子去掉并结合手捻“遇壳软而仁不满”3的一并淘汰从而进一步精选。更重要的是确定了以“棉重”(指从籽棉所得到的皮棉的分量多)作为衡量品种好坏的标准。据《农政全书》介绍当时江南农家已百分之九十选用了优良棉种。

早下种明代特别强调要早播种“凡种植以早为良吾吴滨海多患风潮若比常时先种十许日到八月潮信有旁根成实数颗即小收矣”④。《农政全书》还指出所谓早播的时期也须随各地纬度不同、天气冷热相差悬殊而有所不同如长江下游地区一般以清明至谷雨之间为合适。

深根明代人认为棉花根系入土不深是遭冻害的原因。对使棉花根系深入土中也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择秧”棉种好根系生长力就强;二是“稀”植“密则无处行根根不远不远亦不深”;三是“厚壅”多施肥料“少壅”再加上棉种不良“两者皆无力可生根”;四是要“穴种”覆土不能撒播“漫种浮露根不入土”;五是整地要好“皆令地虚苗得深远行根便能寒且能风雨旱亦深耕之义耳”1。

短干就是对棉株要进行整枝摘心。此项技术元代已开始运用。明代时认识更为深刻。《农政全书》就讲到:“苗高二尺打去冲天心者令旁生枝则子繁也;旁枝尺半亦打去心者勿令交枝相揉伤花实也。”整枝摘心时间要“视苗迟早”灵活掌握;摘心时“不宜雨暗恐聋灌而多空条;最宜清明庶旺相而生”2。

1 此句按上海古箱出版社1979 年版的《农政全书校注》断为“精拣核早下种深根短干稀科肥壅”。今从科学出版社1984 年版《中国农学史》(初稿)下册之说。

2 《农政全书》卷三五《蚕桑广类·木棉》。

3 《农政全书》卷三五《蚕桑广类·木棉》。

④ 《农政全书》卷三五《蚕桑广类·木棉》。

1 《农政全书·蚕桑广类》。

2 《农政全书·蚕桑广类》。

稀科《农政全书》特别强调要“稀科”说“棉之于长数尺枝间数尺子百颗亩收二、三石其本性也。今人密植少收皆其夭阏不遂者耳”。还进一步指出密植之害处“玄扈先生曰棉花密植者有四害:苗长不作蓓蕾花开不作子一也;开花结子雨后郁烝一时堕落二也;行根浅近不能风与旱三也;结子暗蛀四也”。

肥壅明代人很强调给棉花多施肥料并采取“早种”、“稀科”和“肥壅”相结合的综合技术措施来求得棉花单位面积的丰产。《农政全书》指出:“若依吾法岁岁择种取其高大繁实者特留作种淘汰择取精核又早种科间三尺科用粪数升而遇丰年岂不遍地花王哉即欠岁亦数倍恒时矣。”

第六节大田作物的无性繁殖技术无性繁殖技术在我国原以果树花卉为最早。到明代又开始应用到大田作物如番薯、苎麻和甘蔗等。

在番薯引进我国三百多年的历史中其无性繁殖技术除藤蔓扦插外还创造了从种薯育苗结合扦插到温床育苗的技术。据文献记载番薯主要有四种育苗繁殖方法其扦插法也有四种。

番薯育苗的方式:一是露地自然育苗其法是设有“养苗地”“春分后取薯种斜插町内”1等半月芽后“蔓长一丈或五、六尺割七、八寸为一茎勿割尽留半寸许当割后复生生不息”。此即现今常用的冷床育苗法。这种方法操作简单是引种番薯后最早采用的育苗法之一。其次是越冬老蔓育苗“若养蔓作苗须用稍长尺许(老蔓)密密竖栽如养葱韭法畏霜畏寒冬月以土盖之。亦有取近根老蔓阴干收温暖处次年亦萌”2。此法经济简便可节省大量种薯但运用过久会使番薯品质和产量下降。这也是最早采用的一种育苗方法。三是切块直播育苗此法以《农政全书》记载最早春分后在大田内直接将种薯切块下种“每株相去数尺俟蔓生盛长剪其茎另插他处”。剪时留近根藤蔓长约二尺使其再生然后于蔓节着土生根之处壅土剪断使各成单株以弥补大田稀植之缺陷。徐光启认为这是“最要法”。第四是催芽畦种育苗此法记载见于《齐民四术》:“择[番薯]肥好者掘干土坑藏之覆以草谷雨后取出四面皆生芽一、二分许摘芽种畦内。蔓生以竹或柴缘之。及夏至剪取蔓枝每一叶下截过节为苗栽之沟塍。”

关于插蔓技术与现今方法名称相对照则有“斜插法”:“栽茎:使牛耕町宽二尺许高五六寸将茎斜插町心约以七分在町内三分在町外。..每茎相去一尺余”1;“直插法”:“俟蔓生既盛苗长一丈留二尺作老根余剪三叶为一段插入土中每栽苗相去一尺大约二分入土一分在外即又生薯”2;“波状插法”:“待苗盛枝繁枝长三尺以上者剪下去其嫩头数寸两端埋入土各三、四寸中以土■压之数日延蔓矣”3;“船底插法”:“取所采之苗插其半于土斜插之如船底之状或竖插亦可每苗相离七寸。日日灌水大雨则否”④。

明代以来种苎麻初次种植用种子以后多用无性繁殖法。其中尤以分1 金学曾辑:《金薯传习录》“海外新传七则”。

2 金学曾辑:《金薯传习录》“海外新传七则”。

1 《金薯传习录》“海外新传七则”。

2 王象晋:《群芳谱》。

3 《农政全书·树艺》。

④ 《农话》。

根繁殖的应用最为广泛也有采用压条法和分株法的。

《农政全书·蚕桑广类》介绍:“苎初种用子。一种之后宿根自生。数年之后根多纠结即须分栽耳”;《菽园杂记》指出插根分栽以“取当年旁生根为佳”。分根繁殖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关于压条法与“压条栽桑”类似“今年压条来年成苎”此法虽效但管理费工不是繁殖苎麻之主要方法。至于“分株法”《三农记》提到:“拔取新科移栽则本科长茂”但分株搬运不便在实际中运用也有一定困难。

甘蔗最通常用的是侧芽繁殖法。此法文献记载见于宋应星《天工开物·甘嗜》:“凡种获蔗冬初霜将至将蔗砍伐去杪与根埋藏土内雨水前五、六日天色晴明即开出去外壳砍断约五、六寸长以两个节为率密布地上微以土掩之头尾相枕若鱼鳞然而芽平放不得一上一下致芽向土难”。

第七节园艺、植桑养蚕和畜牧兽医技术明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展大小城镇的纷纷兴起和扩大刺激了园艺业的展促进了栽培技术的提高。果树栽培种类和品种增加《农政全书》所著录的果树种类达四十种较元代《农桑辑要》和王祯《农书》所著录的二十余种大大增加。又如北方梨产区的主栽品种莱阳梨和秋白梨以及上海水蜜桃都是在明代选育出来的。繁殖栽培技术在许多方面比起以前也有不少提高。果树嫁接法宋、元时期已达到六种之多果木生产中常用的方法基本上都已具备。到明代又出现了“匕头接”和“寄枝”两种嫁接方法。“匕头接”就是根接“寄枝”就是靠接。根接的出现说明从过去相同器官之间的嫁接展到了不同器官之间的嫁接;而靠接的出现则为那些嫁接不易成活的植物提供了比较可靠的无性繁殖措施。

果树修剪如葡萄的夏季修剪是在明代开始出现的1。葡萄于汉代引种到我国在南北朝时采用了棚架栽培和埋土防寒技术1;唐代开始应用扦插繁殖技术2到明代又创造了夏季修剪技术葡萄栽培的基本技术至此已相当完善。南方常绿果树预防冬季寒害和果树休眠期灌溉的一些措施都是明代开始采用的。

如《农政全书·树艺》记述:“此树(柑、桔)极畏寒宜于西北种竹以蔽风寒;又须常年搭棚以护霜雪霜降搭棚谷雨卸却。”

腊前灌溉在冬春雨雪较少的北方地区和山地果园现今仍然采用。明代还出现了和现代滴灌原理相同的“滴灌”技术。《群芳谱》针对无花果的需水特性说:“结实后不宜缺水常置瓶其侧出以细霤日夜不绝果大如瓯。”珠江三角洲的农民在明、清之际“弃田以为基以树果木”3创造了果基鱼塘的栽培方法:把洼地或水田深挖成鱼塘用挖出的泥土垫高成“基”在“基”上种植果树在池塘里养鱼使这一河网地区成为我国香蕉、荔枝、菠萝等亚热带果树的重要产区。

明代蔬菜种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白菜、萝卜开始成为主要的栽培菜蔬;再就是十六世纪下半叶至十七世纪下半叶南瓜、辣椒、番茄、马铃薯、菜豆等南美原产的蔬菜④以及球茎甘蓝引种到我国。栽培技术的改进有下列几方面:(1)豆芽菜的生产不仅用大豆而且开始用绿豆。《种树书》记载:“豆芽菜:拣绿豆水浸二宿。候胀以新水淘控干。用芦席洒湿衬地1 邝璠:《便民图纂》;徐光启:《农政全书·树艺》。

1 《齐民要术·种桃第三十四》。

2 段成式:《酉阳杂俎》。

3 屈大均:《广东新语》。

④ 南瓜最早见于《本草纲目》;辣椒最早见于高谦《草花谱》;番茄最早见于《群芳谱》;马铃薯最早见于康熙年间纂修的福建《松溪县志》;菜豆最早见于《三农记》。

掺豆于上以湿草荐覆之其芽自长。大豆芽同此”1。这里也是“豆芽菜”名称的最早记载。豆芽菜的生产不外三个原则:不见风日供应适量水分和保持一定的温度。第一点古代人还不可能作出“为什么”的解释;关于水分问题明中叶以后的书里才明确提出在生产过程中要“日以水喷之”“一日二次洒水”;对于温度南宋时只是利用太阳的热能明代则进而知道“春冬置坑旁近火处夏季不必”2。育苗移栽在明代已是蔬菜栽培中普遍采用的方法。《便民图纂》记述了四十余种蔬菜的栽培其中半数以上采用育苗移栽的方法。明中叶以后的著作中还出现了一些关于应用火室、火炕生产黄瓜、韭黄等蔬菜的比较具体的记载虽然对火室、火炕的构造仍缺乏具体描述但从所记内容可推知已接近解放前后北京郊区的土温室。3桑树栽培技术的提高表现在杭嘉湖地区优良桑品种的形成和增多如万历《崇德县志》记载有十二种明末清初又增加到了十**种。实际上三吴农家沿用的自育桑种更多。明代多用埋条和压条法繁殖桑苗杭嘉湖地区桑树栽培密度一般已达到每亩二百株左右。栽植和剪定形式也有了很大改变如采用“年年拦头”的夏伐剪定树势只养成一定高度给压条带来许多方便。明代人把如何管理好桑树总结为“非朝稽暮剔则蠹不去;非旬锄月壅则色不肥”④。由于在桑树管理上狠下功夫当时桑叶产量较高民间流行“举手不见天一亩采三千(斤)”的农谚。据明代有人估计当时上等桑田产叶二千斤中等一千六百斤次等的也有一千斤左右1。对桑树萎缩病和病毒病有了比较科学的认识《沈氏农书》说:“设有癃桑即番去之不可爱惜使其缠染皆缘剪时刀上传过。凡桑一癃再无医法断不可留者”。“癃桑”即为患有病毒病的桑株有强烈的传染性为害桑树严重。在当时对这种病害即有所认识是难能可贵的。

浴种是制备茧种的重要技术措施最初其意义偏重在卵面清洗和相应起到消毒功效;到了宋、元时逐渐由消毒展到和选种相结合明、清时则成为保存良种淘汰病弱卵的重要手段。据《天工开物》记载嘉、湖二郡浴种的方法有三即天露浴、石灰浴和盐卤浴。对杂交优势的认识是明代蚕业科学的重大成就《天工开物·乃服》:“今寒家有将早雄配晚雌者幻出嘉种一异也。”所谓早雄配晚雌就是用一化性的雄蛾与二化性的雌蛾相杂交通过人工选择培育出新的良种。“又一种不忌泥涂叶者名为贱蚕得丝偏多”。“贱蚕”是在不良环境条件下产生的抗逆性强的品种这种品种在不良环境条件下相对说产丝量偏多些。又说:“若将白雄配黄雌则其1 据《农政全书·树艺》。

2 高濂:《遵生八笺》。

3 参见《学圃杂疏》、《群芳谱》。

④ 汪曰桢《湖蚕述》辑引明闵光德《东林山志》。

1 徐献忠:《吴兴掌故集》;茅坤:《茅鹿门先生文集》卷六。

嗣变成褐茧。”

明代我国家畜家禽已有相当多的著名品种如马北方和西北有蒙古马和与之有血缘关系的西宁马、伊犁马、三河马、焉耆马等;西南则有四川建昌马、云南乌蒙马和贵州的水西马。牛有秦川牛、南阳牛。羊有湖羊、洮羊、蒙古羊、同羊、封羊等。生长于岭南的猪“自易极肥”6川猪据《本草纲目》记载“大者可至二三百斤”。这个猪种骨质细致易熟易肥耐粗饲繁殖力高抗病力强十八世纪传入英国与当地约克夏地方品种杂育成大约克夏猪。鸡有辽阳鸡、矮鸡、泰和鸡、长鸣鸡、寿光鸡、九斤黄、狼山鸡。鸭有番鸭、北京鸭和淮鸭。

在家畜家禽饲养方面有几种家禽的肥育法是很有特色的:(1)栈鸡易肥法。《臞仙神隐书》记载:以油和面擀成指尖大块日与十数食之并将土硫黄研细用饯许与硬饭拌而喂之数日即肥。(2)栈鹅易肥法。与栈鸡相似不同者在于须用砖盖成小屋放鹅在内勿令转侧门以木棒签定只令出头吃食。日喂三、四次夜多与食勿令住口只如此五日必肥。(3)填鸭法。《滇游日记》记载其法:“将食之前二十一日白米作饭以盐花和之成团作枣核状每日减去一团至期宰食其味鲜嫩无比。”

兽医学展的特点:隆庆以前以继承为主并有所展出现大量新的兽医学论著如《元亨疗马集》引用的三十四种兽医专著绝大部分为明代作品。万历年间则以总结提高为主出现了疗马、疗牛的经典性兽医著作《马书》和《牛书》。天启以后马病治疗学停滞不前但对牛病、猪病的诊断治疗有较大展有《养耕集》、《抱犊集》、《牛医金鉴》、《牛经切要》和《猪经大全》等书问世。兽医的出色成就表现在色脉诊断、望形察色以及系统理论应用于医疗实践并与辨证施治紧密结合。如喻本元等撰写的马病治疗各论罗列七十二种常见的难治重大病症称为“七十二大症”对每一病症都指出病因和病机对症候群的特点也有详尽描述特别是症状相同时能指出其相互区别的要点其在马病治疗方面的成就是很突出的1。

《三才图会》将渔具分为网、罾、钓、竹器四大类绘图精致真切。很多渔具至今仍在沿用。明代还明了滚钓捕鲟的钓具小者二三百斤大者一二千斤均可捕获。在钱塘江富阳一带夜间渔船吹螺“鱼喜螺声闻声跃出受捕”。这是以声诱鱼的一种方法。淡水养鱼有了更大展黄省曾《养鱼经》和《农政全书·牧养》等从鱼苗孵化、采集一直到鱼饲养的各个阶段如鱼池的建造、放养密度、搭配比例、饵料、分鱼转塘、施肥以及鱼病和桑基鱼塘综合经营等都有详细叙述。

1 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农业出版社1988 年版。

第八节农书近人王毓瑚著《中国农学书录》著录之明代农书共有一百三十多种。

其种类有农业总论、作物(茶附)、耕作及土壤、农具、气候和气象、虫害、园艺总论、蔬菜和野菜(菌附)、果树、花卉、蚕桑、畜牧、兽医、水产等。虽然数量不少但质量较高的不过十来种。1徐光启编撰的《农政全书》是明代农学的最大成就也是我国古代农书的集大成之作。全书约七十余万字引用文献二百多种。徐光启在世时这部巨著的规模大致已定但没有真正完成。身后存留手稿由陈子龙约集一些人编定刻印成书。全书分为十二月:(1)农本(经史典故、诸家杂论、国朝重农考);(2)田制(井田考和《王祯农书》中的各种田制图);(3)农事(营治、开垦、授时、占候);(4)水利(水利工程、农田水利、《泰西水法》);(5)农器;(6)树艺(谷物、蔬菜、果树);(7)蚕桑;(8)蚕桑广类(木棉、苎麻);(9)种植(经济作物);(1o)牧养;(11)制造(食品、房屋);(12)荒政(备荒附《救荒本草》和《野菜谱》)。《农政全书》与以前所有农书的最大不同之点在于它着重而系统地论述了屯垦、水利和备荒三项;另外还吸取了传教士带来的一些西方科学知识;分析整理了自己调查所得和科学试验的材料。

《元亨疗马牛驼经全集》为明代两位民间兽医喻仁(字本元)、喻杰(字本亨)所编撰。此书是喻氏兄弟收集历史上已有的知识吸取当时民间兽医的经验加上自己的医疗实践体会系统地总结汇编定型的。《疗马集》几乎全部使用了《司牧安骥集》和《司牧安骥方》的材料;此外《齐民要术》和《四时纂要》中的医方也有一些收录在《疗马集》和《疗牛集》里。书中记有相法、针灸法、外治法、内服药方等并有一套仿自“金元四大家”的医病理论。此外还将相法、针穴和症状绘制成图;又将病因、症状、治法、养护之主要内容编成“歌”或“颂”这样更便于群众记忆运用。

还有两本地方性小农书写得比较有特色。一是马一龙的《农说》这是中国古代农书中较少见的一本理论性专著。该书试图从理论上来分析和总结水稻的耕作技术如深耕与根群之间的关系、施肥与地力的关系、密植与土壤肥瘠的关系、中耕与除草的关系、留种与丰产的关系等等。特别是把“阴阳”等概念与气温、水分、日照、地温、湿度、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等结合起来强调阴阳要和谐强调农业生产要“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而无所差失”。其农业生产指导思想是“知时为上知土次之。知其所宜用其不可弃;知其所宜避其不可为力足以胜天矣!”另一本书是明末涟川沈氏撰《沈氏农书》。全书分为逐月事宜、运田地法、蚕务和家常日用四部分。“运田地法”为全书主要部分叙述各种作物主要是水稻和桑树的栽培技1 石声汉:《中国古代农书评述》农业出版社198o 年版。

术。该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末地主阶级对于农场土地的精打细算的经营方式和明末太湖地区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水平。

第二章土地制度第一节明代土地制度的形式中国封建社会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国家的财政收入最根本的是田赋(又称田租、税粮)是为税收的正项。“赋从田出”。有了土地才能有田赋。土地要依靠农民开耕种。为了使农民能够勉强生活下去以维持简单再生产就必须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展。因此历代封建皇朝为了保障田赋收入无不十分重视土地问题建立了一套土地制度并根据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时加以修改、补充、完善。

所谓土地制度一般是指土地的分配与所有权的归属;土地的垦殖与经营管理形式;地租的等则与征收方式以及地租的分割占有等。

明朝承元朝之后处于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土地制度和其他各项典章制度一样“多因前代旧制”。当然也有自己的一些创造显示时代风貌与特征。其“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初官田皆宋、元时入官田地。厥后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堧苜蓿地牲地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庄田百官职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通谓之官田。其余为民田”。《明史·食货志》的这段话大体概括了明朝土地的种类及其归属和官田的内涵。为了进一步了解明朝的土地制度有必要先粗略介绍一下各种官田的历史渊源、演变沿革、所有制性质及其经济功能。

宋、元时入官田地即宋、元两代遗留下来的官田又称“旧额官田”或“古额官田”。明朝新籍的官田称为“抄没官田”或“近额官田”。前者主要是南宋的官田后者主要是没收豪强地主的。这两种官田大多分布于江南苏、松诸府。

还官田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初赐给公侯以其租入充俸禄。洪武二十五年(1392)八月“给公侯岁禄归赐田于官”。另一种是赐给官员或百姓承种后因事故还田于官。洪武十二年(1379)以前苏州一府即有功臣还官田二万余亩。

没官田籍没之田即由政府没收入官。这种做法早已有之。明代凡官民犯法被抄家没产者土地概归入于官。明初在苏州府抄没的田土最多达三百八十多万亩占全府田土的三分之一以上。抄没的对象主要是张士诚“大周国”的成员以及被明太祖视为不法的“富民”。没官田有“一没”“再没”“三四没者”科则亦随之加重。

断入官田指双方互争而又来历不明的田土因无法断给任何一方由官府裁定没收入官。

学田亦称府县学田有些地方称“供田”。又可细分为书院田(学院田)、儒学田。为府州县学所有以其租入为办学费用或资助贫困学生。宋元两代置学田之风甚盛明代江南等地亦相当流行。

皇庄皇庄之名始于明代(详后)。

牧马草场官马放牧之地(详后)。

城堧苜蓿地城堧地即城郭旁之余地。苜蓿为农作物之一种可作为马的饲料。这种余地原来禁止耕种后来解除禁令听任开垦。

牲地即光禄寺、太仆寺所用牲畜之饲料地或牧放地。

园陵坟地指帝王陵墓用地。如南京钟山明孝陵和北京昌平十三陵等。

也包括地方上的公墓用地。

公占隙地“多指民间义家或显贵坟茔官仓坛殿等所占用之田”1。

诸王等赐乞庄田包括赐予和奏请两种。前者为皇帝主动赐给功臣的田地。后者是诸王等为了占夺土地向皇帝奏请乞讨的。

百官职田即品官职分之田又称“公田”以其租入为补充俸禄之用。职田之名始于隋朝开皇年间。北宋天圣年间曾下诏罢革不久复设。明代行职田之制时间不长洪武末年即告结束。

边臣养廉田置立在边境地区以其租入用于边镇官吏和监军使俸禄以外之津贴的官田地。

军、民、商屯田这三种屯田经营管理体制和收入所得分配等各有不同(详后)。

民田为民所自有。种类比较少主要有新开田、沙塞田、闲田、僧道常住田等。

“官田”之名最早见于《周礼》。对其后来的展变化史书记载不一。有谓“自汉至唐不闻云官田者”有说汉、唐时亦有“官田”。宋、元以后官田渐多迄明益盛。关于明代官田的所有制性质特别是对于明代初年江南苏、松诸府官田的性质从明代开始就有不同见解长期争论不休。有人认为明初苏、松、嘉、湖诸府的没官田、断入官田是“名为官田实民田耳”不可与皇庄、牧地诸在官之田相提并论。或者说明初苏、松、嘉、湖诸府“虽有官田、民田之分然皆系民业并非公产唯科则有轻重之不同与宋之官田又不同矣。若明之皇庄及诸王、勋戚所赐庄田则为在官之田”1。近年来多数学者比较倾向于下列观点:包括明初苏、松诸府在内的官田实为“国之所有”即国有土地法律上禁止自由买卖;民田为民所自有是私有土地允许互相交易。就数量而言明代全国官田少而民田多;在明初苏、松二府则是民田少而官田多。明中叶以后官田逐渐私有化其科则与民田合而为一。

官田和民田不仅数量不同种类不一所有制性质有异而且征税的名目、税粮科则(田租的等级与数量)也各有差别。官田曰租民田曰税。1 梁方仲:《〈明史·食货志〉第一卷笺证》(续三)《北京师院学报》1981 年第2 期。1 《清文献通考》卷十二《田赋考·官田》。

官田租重民田税轻。科则则数多寡亦有区别经营方式也不一样官田多由贫民佃种民田多归豪右所有。只有根据官田与民田的这些不同情况建立一种比较可行的土地制度使之与户口制度相配套、丁口与田产互不分离才能使国家的赋役征有保障社会再生产得以继续进行。明代的土地制度虽有不少可取之处。但总的说来与户口制度一样大部分也是前紧后松最终流于形式。

第二节编造田籍核田定赋元末明初明太祖朱元璋用战争的形式把他的政敌打翻在地一统天下。可惜无情的战争也同时把事关军国大计的户籍、田籍或者化为灰烬或者残缺不全。“版籍多亡田赋无准”1这种情况不能不使朱元璋深感忧虑。不立即解决这道难题编造田籍皇权的巩固与强大势必成为一句空话。

为了尽快改变“田赋无准”的局面使税粮征收有所依据赋役均平减少矛盾唯有立即制定田籍。

洪武元年(1368)正月初四日明太祖在南京称帝建国号“明”。因为田籍一事关系重大刻不容缓。同月十三日即派遣国子监生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前往苏、松各地核田亩定赋税。明太祖谕中书省臣曰:兵火之后郡县版籍多亡。而田赋之制不能没有增损。征敛失中百姓必然生怨。今欲经理以清其源不能过限度损害百姓。养政在于养民养民在于宽赋。今派周铸等人前去各地核实田亩、定其赋税。又告诉周铸等人说:你们经理田亩必须据实奏报不要重复以往的弊病妄自增损曲徇私情以害吾民。否则国法难容2。

此后明太祖在抓户口建设的同时认真抓紧核实田亩严禁欺隐田地为制定全国田籍做好准备。

制定黄册、鱼鳞册洪武四年(1371)六月中山侯汤和统帅大军进入四川重庆“夏国”

明昇投降。次年六月即命户部派员清丈四川土地1。

洪武十三年(138o)令户部核实天下土田。于时江、浙等地豪民富户极力与封建朝廷争夺人口与土地为了逃避赋役往往将自己的田产隐瞒起来诡寄于亲邻、佃仆之家谓之“铁脚诡寄”。久之相沿成风乡里欺州县州县欺骗府奸弊百出称为“通天诡寄”2。结果是平民百姓赋役负担越来越重富者愈富贫者益贫社会矛盾更为尖锐拖欠税粮的现象日为严重皇权的物质基础受到威胁。明太祖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以赋役1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田制》。“版籍”原指户籍这里包括田籍在内。2 《明太祖实录》卷二五。

1 《明太祖实录》卷七四。

2 沈度:《圣君初政记》;田艺蘅:《留青日札》卷三七。

不均命令户部编造“赋役黄册”。

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赋役黄册造成。二月命户部覆核天下官田。赋役黄册对于加强户口管制健全基层政权组织维护社会秩序完成赋役任务等都起了不小作用。但它也存在许多问题例如“丁粮之数类多错误”尤其是因偏重于户口那些田产多者便经常从中钻空子搞名堂减轻自己的赋役负担。由于当时赋役是按照人丁、事产佥派丁、田都必须负担。所以单有赋役黄册仍然有缺陷。对于这一点明太祖说得清清楚楚:“赋役必验民之丁粮多寡产业厚薄以均其力。赋役均则民无怨。”1又说:“民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役历代相承皆循其旧。今民愚无知乃诡名欺隐以避差役。互相仿效为弊益甚”2以致“一里之内贫富异等”。欲验“丁粮多寡产业厚薄以均其力”使民无怨就必须同时弄清户口和田地既要在普查人口的基础上建立户籍又要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建立田籍并使之互相挥作用相辅相成。

于是从洪武十九年(1386)开始明太祖便先后派遣国子监生武淳等人分行江、浙等处府县乡里“丈地、画册”经理“田赋图籍”3即在核定田亩的基础上制定田籍。其具体内容为:第一随税粮多寡定区设立粮长。以税粮一万石为一区每区设粮长四人“以田多者为之督其乡赋税”。这一点与大造赋役黄册时编民为里实行里甲之制设立里长、甲完全一样也是先抓组织落实责任到人。于此亦可见明太祖是何等注意把全国的纳税户组织起来实行专人管理以民(粮长)治民(纳粮户)。这样朝廷就可以少为征纳税粮之事操心。第二核定田亩对田土逐丘进行丈量方圆、坐落俱令绘成图册各按字号次序排列。图册上写明田主姓名、田土丈尺、四至编类为册。因为所绘之地册图形如鱼鳞状故号“鱼鳞图册”④。

洪武二十年(1387)二月浙江布政司、南直隶苏州府等府县先编成“鱼鳞图册”进呈朝廷。随后各地6续编制完毕。编造田籍的工作随之结束。

黄册以户为主详列旧管(原来登记的户口数)、新收(新出生或迁入的户口)、开除(迁出或死亡者的户口)、实在(现在实有的户口)之数为“四柱式”。也就是四项主要内容。“鱼鳞图册”与之不同的是它以田土为主各类田土及各种田质如平原、山地、低洼地、新开田土、田地肥沃与贫瘠、沙荒地、盐碱地等之差异毕具其中。

1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三。

2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五。

3 参见《明史》卷一五o《古朴传》、卷一五一《吕震传》。

④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o。

“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1凡是典卖田土备书税粮科则由官府记录在籍有案可稽。田土纠纷因此减少。隐瞒田土、转嫁税粮、产去税存的现象也有所改变。

鱼鳞册与黄册互相配套经纬结合户口制度与土地制度并行不悖。封建国家从此既控制了全国户口又掌握了全国土地立法可谓完备。

在编制田籍的过程中明太祖还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在土地分配与开上实行不同政策既有原则又灵活多样。

针对中原地区田地荒芜数多的特点命中书省臣议定土地分配办法计民授田。并于洪武三年(137o)五月设立司农司专门经管河南各处垦田事务。

临濠地区以地多闲弃故验民丁力计亩给田以尽地利。又令富者不得兼并。

北方近城地区因地广人稀“地多不治”召民耕种每人给田十五亩、菜地二亩三年免纳税粮。

制定田籍打击了豪强清理出一些漏脱、欺隐的土地有利于局部调整生产关系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安定生产展。而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在不同的地区实行不同的土地政策和税收政策又有利于加土地开。当时明确规定:凡由官府资给耕牛、农具者收其租税;凡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永远不纳税粮)各地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得到比较充分的调动耕地面积迅增加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据明朝官府提供的资料洪武初年全国垦田数逐年上升有些年份增幅甚大少者以万计多者至近百万顷。请看洪武元年(1368)迄十六年(1383)全国的垦田数:洪武元年:全国州县垦田七百七十余顷。

洪武二年:全国郡县垦田八百九十八顷。

洪武三年:山东、河南、江西府州县垦田数达二千一百三十五顷。

洪武四年:全国郡县垦田十万六千六百二十二顷。

洪武六年:全国垦田三十五万三千九百八十余顷。

洪武七年:全国郡县垦荒田九十二万一千一百二十四顷。

洪武八年:南直隶宁国诸府、山西、陕西、江西、浙江等省开垦田地六万二千三百零八顷。

洪武九年:全国开垦田地二十七万五千六百六十四顷。

洪武十年:垦田一千五百十三顷。

洪武十二年:垦田二十七万三千一百零四顷。

洪武十三年:开垦荒闲田地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一顷。

洪武十六年:垦荒田一千二百六十五顷(南直隶应天、镇江、太平、常1 《明史》卷七七《食贷一》。

州四府七百三十八顷山西平阳县五百二十七顷)1。

以上十六年内共计垦田二百零五万三千三百十四顷。另据《诸司职掌》等书记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全国田土总计八百五十七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2。元末明初以来田多荒芜的现象为之大变农村经济面貌焕然一新。田野辟户口增是明初经济恢复的主要标志也是明太祖巩固皇权的重要基础。这个目标的实现与土地制度的建立、推行有着密切的关系。然而封建制度的剥削本质又决定了当时各项法律不可能贯彻始终。“赋役黄册”到了后来已是“十之**”变了样“誊旧塞责遂成故套”“鱼鳞图册”的命运也差不多。

鱼鳞图册名存实亡“鱼鳞图册”之作非始于明代至迟在元朝已经有之。核田亩定赋税亦是历代相沿的惯例而历朝历代没有一个能坚持下去。明代“鱼鳞图册”在洪、永二朝以后很快就受到冲击。税粮与田亩相分离“有田者无粮”、“有粮者无田”田产已去而税粮犹存无田者纳无穷之税的怪现象比比皆是。

在北方广大农村由于大亩、小亩之制引的土地不均现象日益加剧并为地方在赋税上大做手脚、欺骗上司提供了便利条件。当时北方凡田以近城为上地远者为中地、下地。计亩的方法以五尺为一步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百亩为一顷。而河北诸州县的地亩却有大亩、小亩之分两者的步尺完全不同。起初明太祖沿用元代里社制1原来居住在当地的居民以社分里甲称为“社民”。后来移民屯田新迁入者叫“屯民”。屯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甲。社民原占有的亩大屯民新占有的亩小故又称社地为大亩屯地为小亩。至宣德朝土地政策开始改变。国初规定“永不起科”的一些垦荒田地以及低洼、盐碱之地而无粮者一概量出作数列入赋额。是以原额地少而丈出之地反多大大过旧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政府恐怕亩数增多引起朝廷不满为使符合原额之数乃以大亩当小亩至有数亩当一亩者。自是每次编制册籍往往采取双重标准:以大亩上报朝廷用小亩向小民派粮。由大、小亩制带来的严重后果之一是人们可以随意伸缩地亩为经理者上下其手、弄虚作假开了绿灯。亩数的随意性终于使鱼鳞册渐渐成了一纸空文。

北方地区大、小亩之异对田籍的破坏终归还只是局部性的问题。尤为1 以上据《明太祖实录》卷三七、四八、五九、七o、八六、九五、一o三、一一o、一一六、一二八、一三四、一五八。

2 一般以为此数偏大实际为六百五十万顷左右。

1 即在乡村里中以五十家为一社二十家为一甲。

严重的是全国各地田制生混乱。当初明太祖治乱世刑用重典执法严猛人们多数不敢以身试法如实申报、登记欺隐田土的现象尚不十分普遍。明中叶以后由于法制日趋松废土地兼并之风盛行鱼鳞图册已是名存实亡田土多被欺隐见籍纳税者日为减少。嘉靖八年(1529)六月癸酉詹事霍韬等奏曰:臣等奉命修《大明会典》各该衙门未见送到册籍。未及编纂臣等先于私家将旧典各书翻阅。窃见洪武初年天下田土八百四十九万六千顷有奇。弘治十五年存额四百二十二万八千顷有奇失额四百二十六万八千顷有奇。是宇内额田存者半失者半也。则赋税何从出国计何从足耶?臣等备查天下额数若湖广额田二百二十万今存额二十三万失额一百九十七万。河南额由一百四十四万今存额四十一万失额一百三万。此失额极多者非拨给于藩府则欺隐于猾民或册文之讹误不然何致此极也?若广东额田二十三万今存额七万失额十六万又不知何故致此也?盖广东无藩府拨给而疆里如旧非荒据于寇贼则欺隐于猾民也。由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耳天下额田已减强半。再数百年减失不知又何如也。乞敕户部考求洪武初年额田原数备查弘治十五年失田额数及今日额田实数送馆稽纂。仍乞特诏户部尚书询之。洪武初年甫脱战争人庶鲜少田野多荒田额宜少也乃犹垦辟八百万顷。今奕世承平人渐生聚田野尽辟田额宜多也乃失额四百万顷。总国计者可不究心乎?天下有司受猾民赃利为之欺隐额田蠹国害民弊无纪极1。

霍韬这份奏疏列举了中叶以后田土失额的严重情况分析了失额的原因和危害历来为治明代经济史者所注意。田土大量减额田赋无从所出国家财政日益困难。于是嘉靖以后统治阶级中的某些有识之士怀抱忧患意识纷纷上书请求核实田亩丈地之议由此兴起。江南、江西、河南等处的地方官先身体力行履亩丈量均平赋役。但是由于“法未详具人多疑惮”一些豪民大户亦乘势而起攻击他们是变乱祖宗成法结果不少是“虽有均田之名殊无平赋之实”不了了之。稍后福建各州县又掀起一股丈地浪潮同时编造经、纬二册登记土地和户口。其法虽详而“率以地为主田多者犹得上下其手”大搞名堂丈地工作遂告失败。自是全国各地欺隐田土的现象有增无减。

隆庆元年(1567)巡按御史董尧封奏言:查出苏、松、常、镇四府投献、诡寄田土共计一百九十九万五千四百七十亩、花分田三百三十一万五千六百亩。这一事实再次说明田土确实非清丈不可了。

张居正清丈田土万历改元明神宗朱翊钧用大学士张居正为内阁辅。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广荆州府江陵县(今湖北江陵)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性沉深勇敢任事素以豪杰自许。隆庆时即上六事疏1 《明世宗实录》卷一o二。

请求革新时政。为内阁辅以后明神宗非常尊敬他委以重任张居正亦“慨然以天下为己任”。“居正为政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主持阁政期间积极饬吏治整边备综核名实进行政治、经济改革讲求富国强兵。当时豪强地主大量欺隐田地致使国家“无田”、“无赋”“公室日穷”、“私室日富”。国家田赋收入岌岌可危。张居正进行改革的动机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巩固皇权统治。改革的中心内容就是针对豪强欺隐田地坚决进行清丈田粮。这项工作先在福建进行试点。试点成功以后进一步在全国推广。万历八年(158o)十一月初十日户部下令全国田亩通行丈量并具体规定八条丈量细则说明丈量的方针政策、方法和计划步骤以及丈量经费和其他有关事宜时限三年完成。这八项细则是:一、明清丈之例:谓失额者丈全者免;二、议应委之官:以各右布政使总领之分守兵备分领之府州县官则专管本境;三、复坐派之额:谓田有官、民、屯数等粮有上、中、下数则宜逐一查勘使不得诡混;四、复本征之粮:如民种屯地者即纳屯粮军种民地者即纳民粮;五、严欺隐之律:有自历年诡占及开垦未报者免罪自报不实者连坐豪右隐占者遣重处;六、定清丈之期(通限三年丈量完毕);七、行丈量磨算之法;八、处纸札供应之费。

对此八条明神宗一一允准“令各抚按官悉心查核着实举行毋得苟且了事及滋劳扰”1。

张居正办事讲求实效执法严厉凡事“令以大小缓急为限误者抵罪”。各级官吏不敢文过饰非怠慢消极“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2认真贯彻全国绝大部分省直都在三年内按期完成清丈任务。

这次清丈成绩显著。基本上达到预期目的。“豪猾不得欺隐里甲免赔累而小民无虚粮”。赋役也相对得到均平。万历六年(1578)全国土田计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进行丈量以后仅山东、江西、北直隶保定府、山西、浙江、贵州、南直隶江南十一府州和江北凤阳、淮安、扬州、徐州、河南、湖广、四川、广东、陕西等十二个省直丈后即新增田土一百四十四万零九十八余顷约占万历六年全国田土总数的五分之一。1经过清丈勋贵、宦官、豪绅地主欺隐田土的不法行为受到一些限制民间虚粮赔1 《明神宗实录》卷一o六。

2 《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1 详参林金树:《万历帝》吉林文史出版社版第1o7—122 页。

纳之弊有所减少。如北直隶沧州地区“清丈以后田有定数赋有定额有粮无地之民得以脱虎口矣”2。山东“清丈事极其妥当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办纳小民如获更生”3。随着国家所能控制的纳税田土的增加税粮收入亦大为增加。如按明初制定的民田最低租额每亩三升五合五勺计算丈后新增的一百四十四万余顷即可增加税粮收入五百余万石左右相当于当时全国税粮总数的五分之一。这对于国计民生无疑是大有帮助的。史称其时“帑藏充盈国最完富”④经过清丈以后田籍制度比较健全当是一个重要原因。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各地还在丈量田土的基础上编制了新的“鱼鳞图册”这次所编的“鱼鳞图册”“盖一准国初鱼鳞之旧而益核之”5。即在格式上循洪武之旧制在内容上加以覆核力求更加精确切合实际。万历九年(1581)各地丈量鱼鳞清册今存世者仍不少。从下面徽州府歙县丈量鱼鳞清册残卷伐字2624 号(见附图)即可看出:与明初鱼鳞图册相比万历初年新造的鱼鳞图册项目编排更为整齐明白。例如字号置于顶端标明土名又增加分装(庄)一项凡是地段属两人以上共同占有者于分庄项下详细记载各人所占之分数而且登记丈量的实亩面积和税亩面积以及地块四边的边长等等都较旧制精细、科学。

附图:2 万历《沧州志》卷三《田赋志》。

3 《张文忠公全集》卷十三《答山东巡抚何来山言均田粮核吏治》。

④ 夏燮:《明通鉴》卷六七。

5 天启《海盐县图经》卷五《食货·土田》。

这次清丈田土是在张居正的直接主持下进行的。由于张居正好大喜功因此也产生了严重弊病主要表现在丈量的方法上。各地为了讨好张居正在清丈中多采用小弓丈量“以求田多或掊克见田以充虚额”1。明末清初史学家、浙江海盐人谈迁说:“江陵严细时俱迎合各省丈田务加额为功。吾邑用弓缩原额六寸至今仍之。想各省亦然。虽垦荒在内而专于加额未始无王成之伪也”2。不少地方先后按用小弓新丈出的溢额(虚额)加征田赋。田有“虚额”民必有“虚粮”当然也就谈不上田籍有准的问题。而田籍无准最终受害包赔的还是广大无辜小民。所以张居正死后不久“丈量之害”的言论就开始流行道路说:“丈田均粮原系惠民乃虚文塞责”。加之“豪猾率怨居正”早就用各种形式反抗、阻挠清丈田土蓄意破坏田籍土地制度终于随着朝政是非而日益松废。

从明初到明后期不断丈地核实田亩编造田籍。而田籍始终混乱田亩始终无准图册遂成故事赋役难以均平。这些并不是某个人的行为失误而是封建土地制度所造成的严重恶果。

1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田制》。

2 谈迁:《国榷》卷七一。

第三节推行屯田明代的屯田包括军屯、民屯和商屯。其中最主要的是民屯和军屯。

从历史渊源说民屯和军屯都是沿袭前代旧制但在性质上各有差异。

相同的都是以开荒地为主要任务。差异之处很多授田亩数、税粮科则、产品分配俱不相同。经营管理体制也不一样:“移民就宽乡或召募或罪徙者为民屯皆领之有司。而军屯则领之卫所”1。所谓“宽乡”就是“民稀地旷”之区。移民的主体是无地或少地的贫困农民罪犯是少数。民屯“领之有司”即由户部及地方司府州县负责具体实施。这是民屯有别于军屯的一个重要特点。民屯的详细情况将在后面调整人口布局中叙述于此不赘。明代军屯制度的建立军队“屯田之法始于汉氏。盖取空闲之地课人以耕而因以战守于足粮饷而省转输。养兵实塞之要足国安民之计莫先于是”2。简单说军屯就是兵不出农犹可以兼农而省坐食之费。由于它寓兵于农耕战结合是军队生产自给的一种好方式世称“其法最善”。所以代代相传至明不改。而且规模越前代效益更为可观。这也是明太祖的一大功劳。明太祖崛起田间深知四民之中为农者最苦。因此起兵以后一直留意军屯。尝曰:“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令不废百姓一粒米。”元朝至正十八年(1358)十一月他沿元代旧制建立民兵万户府专管军屯等事务令军士在南京龙江(今南京下关一带)诸处屯田。“兴国之本在于强兵足食”。令军兴屯不仅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而且也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到至正二十三年仅康茂才所部就得谷一万五千余石除给军饷尚剩余七千石。同年二月壬申明太祖下令嘉奖并为此再次申明将士屯田之令:昔汉武以屯田定西戎魏武以务农足军食。定伯兴王莫不由此。自兵兴以来民无宁居连年饥馑田地荒芜。若兵食尽资于民则民力重困。故令尔将士屯田且耕且战。今各种大小将帅已有分定城镇然随处地利未能尽垦。数年以来未见功绪。唯康茂才所屯得谷一万五千余石以给军饷尚余七千石。以此较彼地力均而入有多寡其故何哉?盖人力有勤惰故耳。自今诸将宜督军士及时开垦以收地利。庶几兵食充足国有所赖1。自此之后军屯便在全国各地迅开展起来并与移民垦荒互相配合互相促进成为明代初年恢复社会经济的另一支重要力量。

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命诸将分军屯种直隶滁州、和州、庐州、凤阳等地。凡开立屯所各设都指挥一员统领。此后他一方面反复告谕全军1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田制》。

2 林希元:《应诏陈言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一六三。

1 《明太祖实录》卷十二。

将士开展屯田的重要意义要求他们从思想上明确在行动上落实务求实效。另一方面不断下令军队走出兵营到边区和人烟稀少的地方开垦荒地力争军粮自给减少百姓负担。同时还一再遣将四出到屯田第一线严加督责。于是从东到西自北而南在在兴屯种田。洪武时军队屯田总计八十九万余顷。洪武二十一年九月敕天下卫所屯田岁得粮五百余万石。在边境地区云南和辽东两地军屯的成绩尤为显著。自洪武十五年平定云南以后多次派大军前往屯垦。仅洪武二十年八、九、十三个月调入云南屯戍的军队有数字可计者即达十万八千人1。给屯牛数万头。沐英父子镇滇时先后督军垦田三十万余亩2。辽东也是军屯的重点地区。为了减少从海路运粮辽东的经费与劳苦一再令辽东卫所屯田自给。自洪武至永乐辽东军士屯田二万五千三百余顷收粮七十余万石3。

永乐帝即位以后继续大力命军兴屯开垦土地展生产。建文四年(14o2)九月令五军都督府移文各都司命令各卫所遵洪武旧制卫由指挥一人所由千户一人专职提调由都指挥负责督察年终奏报屯田所入之数以稽勤怠。从而使军屯之制在永乐朝得以坚持下去。明人叶春及说:“国初置卫四百九十一所三百一十一以军计之约三百十万余..天下屯田八十九万九千余顷..分丽三百十万余之军人得二十九亩..三百十万余之军岁食粮三千七百二十二万余石..除正粮外纳余粮六石八十九万九千余顷通得余粮二千七百万石则是军之食军自给之。边储之所运军需之所征供于民者无几也。军多为农故虽额设数百万而不见其冗;食出于军故虽岁费数十万而不见其匮。”④可见明初洪、永二朝国力强盛边饷恒足军屯之功不可没。

军屯的管理明初军屯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行主要是由于明太祖精心指导。他不仅从根本制度和方针大政上构筑军屯的基本框架而且规定了明确有效的管理方法从各个方面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军队屯田的组织形式、屯田与守戍的人力比例、军士屯田顷亩、军屯的科则、后勤保障、奖惩办法等等差不多都是在洪武年间出台的。

天下既定明太祖根据地理要害“自京师至郡县皆立卫所。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1 据谈迁《国榷》卷八洪武二十年八月辛未、九月辛巳、十月丙寅条。2 《明史》卷一二六《沐英传》。

3 《明宪宗实录》卷二四四。

④ 叶春及:《修军政疏》《明经世文编》卷三六六。

有二人为百户所”1。卫所是明代军队的基层单位军屯由兵部、五军都督府管辖具体由卫所负责实施。这样使军屯有了组织保证。

在军屯全面展开以后有许多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其中最主要的是军队屯、守的比例;军士屯田顷亩以及军屯科则。

明代军屯集中于边区尤其是辽东、蓟州、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太原、固原等九个边陲要地(史称“九边”)。这九个军事重镇“皆分统卫所关堡环列兵戎”既是重兵固守的要地也是军屯的重点地区。内地相对少些。确定屯、守的兵力比例实质上是如何正确处理国家安全与军队生产自给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主要是权衡地理险易、田土肥瘠、卫所军与王府护卫军的不同任务。一般是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又称营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洪武十三年(138o)九月诏陕西诸卫军士留三分之一守御城池余皆屯田给食以省转输1。二十一年(1388)十月命五军都督府更定屯田之法:凡卫所系冲要都会及王府护卫军士以十之五屯田其余卫所以五之四屯田2。此外还有一九开、四六开的各因地而异。迄永乐二年(14o4)四月又更定屯、戍之数:凡临边险要者守多于屯3;也有个别是全卫屯种的④。自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以后由于边境多事景泰皇帝令兵分为两番六日操守六日耕种。但就整个明代而言最主要的仍是三七或二八开。

制定军士屯田顷亩意在人尽其力而地无遗利。授田亩数各地不一一般是每军(每人)给田五十亩叫做一分。也有少者三十亩、二十亩的。军屯科则是体现国家对这类田土的地租占有同时鼓励调动将士屯田的积极性将奖勤罚懒的措施融化其中。屯田所交纳的租税叫做“子粒”。而“征收则例或增或减殊数本折互收皆因时因地而异”5。

起初明太祖命内外将校量留军士城守余悉屯田。城守兵每人每月给米一石屯田者给五斗在边地者给七斗官给农器牛种。

洪武三年(137o)九月由于军屯渐次开展垦田日多形势变化中书省臣请令山西太原、朔州诸处屯军纳税。明太祖命勿征。次年中书省又奏曰:“河南、山东、北平、陕西、山西及直隶淮安诸府屯田凡官给牛种者十税五自备者十税三”。明太祖仍令免征待三年后每亩收租一斗。尔后遂以此数(一斗)为军屯亩税。最初明太祖定全国官、民田赋“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二1 《明史》卷九o《兵二》。

1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三。

2 《明太祖实录》卷一九四。

3 《明太宗实录》卷二八。

④ 《明太宗实录》卷七五。

5 万历《大明会典》卷十八《户部五·屯田》。

升。唯苏、松、嘉、湖怒其为张士诚守乃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而司农卿杨宪又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赋亩加二倍。故浙西官、民田视他方倍蓰亩税有二三石者”1。军屯每亩收“子粒”一斗则介于轻重两者之间而比民田和普通官田为重。对个别地区也有例外的。例如洪武二十年(1387)令陕西西安府临潼等处“屯卒率五丁选一编成队伍以时屯种税粮与民田等杂徭复之。冬月则练习武艺”2。建文四年(14o2)九月正式定军屯科则:每军田一分(五十亩)征收正粮十二石贮于屯仓听本军自支;余粮则作为本卫所官军俸粮。

永乐二年(14o4)正月定屯田官军赏罚条例多者赏钞缺者罚俸3。并对洪武时创立的屯田红牌(布告牌)重加详定令每屯设立红牌一面列则例于上。“每百户所管旗军一百一十二名或一百名、七八十名。千户所管十百户或七百户、五百户、三四百户。指挥所管五千户或三千户、二千户。总以提调屯田都指挥所收子粒多寡不等除下年种籽外俱照每军岁用十二石正粮为法比较将剩余并不敷子粒数目通行计算定为赏例”④。凡屯军年六十以上及残疾、年幼者令耕种自食不受此赏罚条例限制1。凡屯军因公事以妨农务者“免征子粒”并严禁卫所随意差遣他役。又区别田地肥瘠鼓励官军各种样板田以其岁入之数作为考核勤懒的标准。山西太原左卫千户陈淮所种样田每军余粮二十三石明成祖下令重奖。宁夏总兵官何福勤于督责积粮尤多明成祖赐敕褒美2。此外明成祖还从实际出对军屯子粒的征收方式做了一些改变。是时户部尚书郁新上言:“湖广诸卫上去年屯田所入租数例当考校。然所物不一。今宜以米为度准之。每粟、谷、糜、黍、大麦、荞、穄各二石;稻谷、薥、秫谷各二石五斗稗三石并各准米一石;小麦、芝麻、豆并与米等”。奏疏呈入明成祖从其请同意随地所产著为令3。

到了宣德年间法久弊生各项典章制度渐趋破坏。军队屯田亦不例外。于时屡次覆核各屯现问题不少。为此凡以征戍罢耕及被官豪势要占匿者命减余粮之半;果系灾伤无收者即予蠲免④。

军屯制度的破坏1 《明史》卷七八《食货二》。

2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五。

3 《明太宗实录》卷二八。

④ 万历《大明会典》卷十八《户部五·屯田》。

1 《明太宗实录》卷三o。

2 《明太宗实录》卷三二。

3 《明太宗实录》卷二六。

④ 《明宣宗实录》卷二二。

产品分配是生产关系的核心部分。屯粮科则的变化是军屯制度破坏的深刻反映。

实际上从永乐末年起随着移民垦荒的基本结束军屯也开始走下坡路。

明仁宗即位已经看出了卫所屯田存在的严重问题。他谕户部尚书夏原吉曰:古寓兵于农不夺其时民无转输之劳而兵食足。先帝所立屯种法甚善。后来所司数以征徭扰之既失其时遂无其效。其令天下卫所凡屯田军士自今不许擅差妨农务。违者处重法。

宣德二年(1427)正月明宣宗又申明屯田之法令兵部移文所司选老成军官提督屯田还命巡按御史以时巡察。宣德三年(1428)四月给事中戴弁奏言:自山海关至蓟州守关军万人操练外无他差遣。若稍屯种亦可实边。请取勘营所附近荒田斟酌分给且屯且种实为两便。宣德五年工部尚书黄福疏曰:永乐年间虽然营建北京南讨交阯北征沙漠资用未尝缺乏。近来国家无大宗耗费岁用反而仅仅可以勉强维持。假使不幸遇到水旱、征调之事将何以应付。请役操备、营缮军士十万人往济宁以北、卫辉、真定以东沿河屯种。初年令自食次年每人收粮五石三年后加倍征收。既可省京仓口粮六十万石又可省本卫月粮一百二十万石每年可得一百八十万石。这些奏疏说明:当时军屯已不被重视所以才要多次上疏皇上请令军士兴屯以省费用。宣德六年二月宁夏左屯卫指挥使张泰奏曰:宁阳侯陈懋公然侵占屯粮二十余万斤又私役军士为其种田三千余顷。是时陕西参政陈琰亦奏言:宁夏、甘肃二处膏腴之地“皆为镇守官及各卫豪横官旗所占俱不报输粮。间有报者十仅得一”。同年九月行在工部侍郎罗汝敬自陕西回京说:宁夏、甘州等处官豪之家占种田土计一万零四百九十余亩依屯田起科增收子粒一十九万五千五百七十余石开除沙硷等田岁无子粒者四千六百九十一顷有奇。宣德八年三月山东按察使虞信奏称:近见山东都司卫所管屯官私役军丁怠废农务。如济南卫军旗总五千六百人随营余丁老幼亦不下千余人。宣德五年下屯止一百九十人1。正统以后军屯之制进一步生剧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屯政益弛屯法尽坏屯军逃亡屯田多被内监、军官占夺屯粮越来越少;二、屯粮与全国税粮“折色”同步进行亦开始折征银两。

正统元年(1436)四月准许陕西行都司所属各卫所宣府、大同各处边卫旗军余丁所种屯田五十亩之外每亩如民田例纳粮五升。二年又令军屯正粮免上仓止征余粮六石。是时屯粮所存只为旧时三分之二。尔后又免沿边开田官军子粒各边屯田子粒亦分别酌情减免2。是时屯粮所存1 以上参见《明宣宗实录》卷八三、卷一oo。

2 参见《明英宗实录》卷十六;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八《户部五·屯田》。只有旧时三分之一。正统九年十一月河南按察司佥事徐朝宗奏:大宁都司官军指挥佥事田礼等八千二百九十五员名侵占屯地四千一百二十七顷有奇递年不输子粒会敕不即改正管屯官匿不以闻。正统十四年五月徐朝宗又奏:直隶兴州左屯等二十四卫官军余丁指挥使杨升等二万一千六百四十员名侵种屯地三千四百四十五顷余不纳子粒3。

成化时虽屡议厘复而屯粮“视旧所入不能什一矣”④。成化元年(1465)二月巡抚湖广左佥都御史王俭上言:近年以来各都司卫所原行文卷多有朽烂间有存者旋复改洗以致无籍官旗人等乘机作弊“屯田之制日就消削”1。此后兵部奏言:“屯田之制行之既久其法渐废。戍卒多役于私家子粒不归于公廪管屯者有积蓄之利而无差操之苦所以启后来者之谋也。”2成化十九年九月总理粮储户部郎中毛泰在谈到辽东军屯的破坏情形时说:自洪武至永乐为田二万五千三百余亩(顷)粮七十一万六千石有奇。当时边有储蓄之饶国无运饷之费诚足食足兵之道也。至于宣德以后屯田之法虽曰寝废军士犹余四万五千四百而粮亦视旧不减三分之一。近彼边方多事屯田之法尽坏。..今所存唯正军一万六千七百余名而岁征粮止一十六万七千九百石..较于旧制屯田之法十不及一3。史称:“屯粮之轻至弘(治)、正(德)而极。”④弘治时屯粮愈轻有每亩止收三升者。屯粮愈减根源在于屯法愈坏屯地多为贵戚、势家、王府、太监等侵占据为私业或被军士盗卖以故“征粮之数多不过三分”。于时兵部尚书马文升奏言:我太祖高皇帝平定天下之初法古为治定民田验亩起科以备军国之用。次定屯田上纳子粒以给军士之食。此我朝一代紧要制度行之万世不可废者也。..迨我太宗文皇帝其于屯田尤为注意创置红牌事例示以激劝良法册籍明白无敢欺隐者。不知始自何年屯田政废册籍无存上下因循无官查考。以致卫所官旗势豪军民侵占盗卖十去其五六屯田有名无实。..清出在京在外卫所屯田被人侵占等项共四万一千余顷该征子粒四十万八千余石。中间尚有未能清出者。..下人作弊..不能清足原额1。弘治十五年(15o2)议准京卫新增地亩每粮一石折银二钱。寻复议轻减每亩征银一分五厘。在京赴太仓、在外赴附近有司交纳放支官军月粮。翌年题准浙江除昌国卫田亩数多、温州卫田地膏腴外其余各卫所屯军全纳子粒六石每年本(色)折(色)中半每石征银二钱五分由附近3 以上分别参见《明英宗实录》卷一二三、卷一七八。

④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田制》。

1 《明宪宗实录》卷十四。

2 《明宪宗实录》卷二三一。

3 《明宪宗实录》卷二四四。

④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田制》。

1 马文升:《清屯田以复旧制疏》《明经世文编》卷六三。

有司官库收贮备支2。

沿及正德屯粮进一步锐减饷粮艰难。正德三年(15o8)六月巡按山东监察御史周熊以辽东为例亟言屯政之坏曰:永乐十七年辽东定辽左等二十五卫原额屯田共二万一千一百七十一顷五十亩该粮六十三万五千一百四十五石。至是田止一万二千七十三顷该粮二十四万一千四百六十石。外给操练舍余田共二千三百一十四顷该粮三万七千二十四石。又地亩田园之类共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三顷该粮五万九千五百四十石。皆先年创法征之以补屯粮者。今奉敕会查新增田共一万三千七百二十顷该粮一十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六石通共四十五万一千三百九十一石。揆之永乐间田多一万八千三百五十顷而粮反少一十八万三千七百五十三石。缘永乐年间征之屯军者比今多三之一又今粗细相折该去粮一十三万六千七百七十石外实少粮四万六千九百八十三石有余。皆常操军承种逃故屯田从轻征收之故耳。又永乐年间常操军士凡一十九万以屯粮四万二千有余供之而受供又得自耕边外。军无月粮以是边饷足用。今军止八万有余皆仰给于仓边外之田无复敢耕。军饷告匮亦实坐此1。

上述周熊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时至正德初年辽东军屯已遭到严重破坏。而是时宦官刘瑾擅政为伪增田数横加搜括遣官分出丈田责逋竟然说辽东军屯比永乐时增加一万八千余顷而屯粮之入减少五十余万石2。

正德、嘉靖以降社会风气大变官豪势要之家纷纷求田问舍广置田产土地兼并之风益为盛行。赋税日增徭役日重民多破产逃亡。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军屯之制也进一步走入了死胡同:“屯地多侵没于将领豪右之家以致屯军终岁赔粮”;“管屯之官至计十岁以下幼男报充屯丁3两朋合谓之抬粮”;“卫所官占种屯田私役军卒扣减粮廪大为奸利”;“军士之领屯者无几而屯丁之逃故者日多”;“屯田私相典卖隐蔽难稽”。还有户部管粮官不问屯田有无月粮只给半数。沿边屯地或者变为盐碱、沙碛不能耕种而粮额照旧征收。屯田御史又于额外增加本折屯军益不能堪。凡此种种说明屯田已是“名存实废”。当时给事中管怀理上言:“屯田不兴其弊有四。疆埸戒严一也。牛种不给二也。丁壮亡徙三也。田在敌外四也。如是而管屯者犹欲按籍增赋非扣月粮即按丁赔补耳。”1嘉靖时林希元说:明太祖立卫兴屯用意周密为法简易然军屯“行之未久而大坏军士逃亡且尽田土遗失过半其故何也?科税太重。又拨田之初不问腴瘠洼亢、虚实隔涉但欲足数牵纽补搭配抑军人而使之耕。加之军士多游惰督耕无良将。此其法所以坏也”22 万历《大明会典》卷十八《户部五·屯田》。

1 《明武宗实录》卷三九。

2 叶向高:《屯政考》《明经世文编》卷四六一。

1 林希元:《应诏陈言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一六三。

2 林希元:《应诏陈言屯田疏》《明经世文编》卷一六三。

军屯科税明初为每亩一斗其后愈轻。至“嘉靖中渐增隆庆间复亩收一斗”3。又行“折色”。嘉靖八年(1529)准浙江爵溪所屯田并象山县民带种本卫中前千户所屯田照有司税粮折银事例每石征银二钱五分④。隆庆二年(1568)令宣府、大同开垦田已成业者每十顷内给将官五十亩为养廉之资。若副、参开种不及百顷守备以下或不及十顷俱予参论戒饬。隆庆四年令各边自垦田地照永乐二年事例永不起科。如每年增加十万石、五万石自垦田至百顷、千顷者予以重赏。

万历十一年(1583)议准陕西延、宁二镇丈出荒地凡不在屯田旧额之内者俱听军民随便领种永不起科。各边但有屯余荒田堪垦者亦俱照此例。

屯粮“折色”征银是大势所趋自然不必非议。但由于屯法大坏军士逃亡且尽屯田大量遗失将士多不用心无论屯粮科则如何变更此时屯田没落已成定局下令清理也好戒饬督耕也好都于事无补。万历时计军屯之数只六十四万四千余顷比洪武时减少二十四万九千余顷田日减而粮日增弊病丛生已无良方妙药可救。万历三年(1575)十二月户科都给事中尤懋等人疏曰:“国初额设屯田所在无几。今欲复屯田先清军额。军数明而田数明。”1叶向高在谈到九边军屯之坏时说:“因循废格日以滋坏。及嘉(靖)、隆(庆)以来累清屯田虽时盈时耗而较其见存之数大约损故额十之六七矣。盖在洪(武)、永(乐)间辽东屯粮以石计者七十万今十七万;甘肃六十万今十三万;宁夏十八万今十四万九千;延绥六万今五万;蓟州十一万今仅视延绥。山西计其初岁亦不下十万今得二万八千有奇。”他认为九边军屯之坏原因有四:一是边境日渐多事多抽屯军补伍田地荒芜;二是沿边腴田多为将官、豪右侵夺;三是边备设施湮没无以抵御边境骚扰;四是赏罚不明玩愒成风2。尤、叶等人所论虽不无道理但毕竟是大势已去纸上谈兵而已。

当是时还有一些地方官为了挽救明皇朝也纷纷上疏请兴屯田。山东巡抚郑汝璧请开垦登州海北长山诸岛田;福建巡抚许孚远在开垦海坛山之后复请开垦南日山、澎湖以及浙江滨海诸岛;天津巡抚汪应蛟请于天津兴屯。结果全都以失败告终有的奏疏被明神宗束之高阁留中不;有些是兴屯不久即告停止半途而废。

天启时巡按御史张慎言建议在天津静海等处屯田;御史左光斗在天津兴水利种水稻;李继贞巡抚天津时对屯田事务亦颇用力。最后皆因时局3 《明史》卷七七《食货一·田制》。

④ 万历《大明会典》卷十八《户部五·屯田》。

1 《明神宗实录》卷四五。

2 叶向高:《屯政考》《明经世文编》卷四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