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作者:Xiaose_wh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9851

第十六章

“五百枚金币!”卡列勃从牙缝里挤出这个数额,不知是否因为体力实在不支的缘故,他的身体竟然有一丝微微的颤抖。

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的低级贵族有这样一种共识:国王和大贵族拥有大量的土地、庄园和城堡。而身为低级贵族,却只有自己的荣誉,因而低级贵族对待荣誉必须更为注重。

不知道卡列勃和他叔叔的庄园经营情况如何,看卡列勃的表情,五百枚金币对于卡列勃而言应该是一笔非常沉重的负担了。

何必呢?

看着卡列勃苍白的脸色,我生出一丝怜悯。想当初我第一次战斗抓获的那个贵族,就没有拒绝我的好意。身为低级贵族,正直也就罢了,还讲究什么荣誉。我一直弄不清这种注重荣誉的作法与无聊的虚荣心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在我看来,这类行为纯粹就是自讨苦吃。

由卡列勃,我想到了刚直无双的马迪尔。如果马迪尔在决斗中战败或是在战争中被俘,以他身为布雷西亚公爵首席家臣以及子爵的身份,再凭他的财力,肯定也会象卡列勃这般艰难。

唉。可怜的骑士。

不过卡列勃却与马迪尔却又有些不同。马迪尔的行事总是遵从骑士的行为准则,他不会为了虚荣而提高自己的身价。而卡列勃为自己定下的五百枚金币的赎金价格,却明显超过了一名普通贵族的身价。为了虚荣是吧?那么我便满足他的虚荣心好了。卡列勃一直莫名其妙地敌视我,不知道满足他的虚荣心之后,是否会不再无缘无故地对我充满敌意。

“不,我认为五百枚金币并不符合你的身价。这样吧,我就象征性地收取三千枚金币作为你身价的赎金好了。”

卡列勃的脸上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四周响起嘘声一片,公证人吉姆里特谨慎地向我劝说:“剑先生,五百枚金币的赎金即使对于一名男爵来说也是很体面的了。卡列勃只是一名没有爵位的贵族,请您再考虑一下。”

我不理会吉姆里特。“虽然贵宾与家臣是两个体系,但是我的薪金待遇与亚斯伯爵家的一名中老差不多,而卡列勃只是一名头目。所以我认为自己应该有权力对卡列勃在决斗中的顽强表现进行嘉奖。”

“我决定,对卡列勃刚才顽强的表现奖赏三千枚金币!”

“在决斗中,我取得了胜利,还发现了一名非常勇敢正直的骑士,所以很高兴。为此,我将拿出五十枚金币为比兹堡的战士举行一次加餐,让大家和我一起分享快乐。”

有身份而又矜持的人微笑着接受这种结果。而那些地位较低的普通战士则兴奋地大嚷大叫起来。

假如购买奢侈品,五十枚金币简直不值一提。可是按亚斯伯爵领地中的物价,五枚金币可以购买一只肥壮的猪。这样的物价好象比鸠格市还要稍稍高一些,不过五十枚金币已经足够比兹堡内的两百名普通战士和那些残疾军人胡吃海喝一顿了。

我微微一笑,走向脸色逐渐恢复红润的卡列勃,压低声音对他说:“我知道你很感激,等你伤好了想报答我,陪小火练习几次格斗吧。”

卡列勃的脸色重新变得苍白,我不再理会卡列勃,他已经够可怜了。但愿卡列勃以后不会被敌人俘虏,因为现在他的身价已经高达三千枚金币了。

将站在训练场边的仆人招过来,我将装着五十枚金币的钱袋抛过去,吩咐他处理晚上加餐的事宜。然后,我孤独地向湖边走去,身后跟着傻兮兮的小火。

一个月前小火的实力并不比盛特拉姆强,可是现在它的实力已经超过了盛特拉姆。假如是纯粹的物理格斗,盛特拉姆与小火比起来可以略占上风。不过小火能够在战斗中施展出魔法,这种战斗方式是盛特拉姆无法抵挡的。到底是强横的魔界生物啊,才三个月大就这么厉害了。小火现在欠缺的只是战斗经验,只要小火不被敌人出其不意一击毙命,凭着高等魔兽的战斗本能,小火的战斗技巧将会在战斗中逐渐完善。

真期待小火进阶后将火焰狮子最强大的实力表现出来。猞猁拥有与龙一战的能力,而兰仆说火焰狮进阶后真正的战斗力比猞猁还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强横实力呢?

身后又一次传来蒂斯的脚步声,只是听起来似乎与以前略有不同。是因为蒂斯心情紧张的缘故吗?

我闭上眼睛,仔细聆听。

分析的结果令我大惊失色。蒂斯似乎不是穿着裤子,而是穿着裙子。这一刹那,我突然产生了跳入湖中水遁逃走的荒谬念头。

是因为我的缘故……导致蒂斯变得更加不正常了吗?……

继遇见日尊者之后,短短的两个月内,我罕见地再次产生了紧张的情绪。

说话之前,蒂斯先生气地跺脚。“剑!你认不出我了吗?”

我转过头,顿时一阵恍惚。这女人眼中似笑非笑、含怒带嗔的神情,自己好像很熟悉。她眼中的慧黠,与蒂斯很相似。不过,她不是蒂斯的双胞胎姐妹吗?可是她的语气、神态和脚步怎么都和蒂斯一模一样呢?

我越看越迷惑。

难道说,蒂斯所患的精神病是所谓的精神分裂?

我的目光不由地移到蒂斯的胸口。顺着洁净如雪的修长玉颈往下看,胸口处温润如玉的隆丘引人入胜。我敢拿国师兰丝的生命打赌,坦露在外的美丽肌肤绝对是充满少女青春气息的乳房而并非男人的胸肌。

当然,也许我太武断了。应该再多看看,多研究一下。我凑近对男人而言有着极大吸引力的风景处,打算更加仔细地观察。

流连不舍的目光被小巧的纤纤玉手阻挡了。我失望地抬起头,发现蒂斯正羞涩地捂着胸口,娇羞地轻骂道:“色狼!”

作为小男生来说,蒂斯的五官过于秀气,性格也有失阴柔。可是作为女孩来说,她却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可人儿。

“你原来是个女孩子?可是你为什么总是打扮成男生的模样呢?”

蒂斯没有回答我,而是给了我一个白眼。“瞎子!”

蒂斯垂下头不知道想些什么,脸上飞起一片红云,她小声地对我说:“我的名字其实叫蒂丝.罗德曼。”

“蒂丝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心不在焉地恭维着,心里却想着另一个念头。弄了半天蒂丝是女孩子,那么作为最受她崇拜的布雷西亚公爵或者目前比较受她青睐的剑,是否应该展开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呢?

安丽丝现在正挺着大肚子在布雷西亚苦苦地支撑着。既然我并没有爱上蒂斯那个小男孩,总不能因为蒂丝以女装的模样出现就爱上她吧?尽管男人本质上都是好色的,但是我内心中并不多的良心却在此时投了反对票。在目前这种特殊的状况下,为了亲爱的安丽丝,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收敛一点为好。

即便安丽丝原谅我的风流行为,可是还有卡特琳娜那个很难搞定的小妮子呢。她已经十六岁了,可是上次慌慌张张地跑不见了,因此并没有和我结婚。如果被卡特琳娜那个小妮知道我没和她结婚,却离开布雷西亚进行一段新的浪漫爱情之旅(当然,也许按卡特琳娜的想法是:我故意与日尊者秘密达成协议,以便在外面勾三搭四),她搞不好会发飚的。影剑士发飚可是不闹着玩的!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真的很漂亮,打扮成男孩子的模样太浪费了。”

我不动声色地敷衍着,暗自做了决定。蒂丝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欣赏一下算了。在没有想好应付卡特琳娜的方法之前,蒂丝于我而言仅仅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别的什么都不是!

蒂丝的声音更小的。“是吗。那以后我就不再穿男装了。”

我沉默不语。

“你将决斗胜利的荣誉献给我,我很高兴。可是……”蒂丝没有继续说下去,垂着头露出羞涩的表情。那种有若黄昏晚霞般的美丽,令我有刹那间的失神。

我终于明白蒂丝当时为什么会有那种表情,也想明白围观者哄笑的原因了。哪有击败少女的骑士然后将胜利的荣誉献给她的?!白痴!

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我继续沉默着。

纤纤玉指突然袭来,蒂丝在我的胸口乱戳一气。“你为什么不说话?”

我突然觉得口中有些干涩。

我能有什么话好说?告诉蒂丝我便是她的梦中情人?或者直接了当告诉一个心怀憧憬的少女: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打算接受她?

不过不说话似乎也并不合适。也许应该一步一步来,先诋毁我在蒂丝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好了。

自己说自己坏话到底有些古怪,我讷讷地说道:“听说那个布雷西亚公爵不是什么好人。”

蒂丝美目圆睁,显然我贬低自己的言语伤害了她的感情。“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不就是率领兽人对人类作战吗?”

“兰特公爵率领兽人为家臣遗孤复仇,那种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男人气魄根本就不是你这种没血性的人所能够理解的!”

蒂丝似乎还觉得骂得不解气,又补充着骂了一句:“胆小鬼!”

我无辜地摸摸鼻子。胆小鬼?大概少女的偶像是不能贬低的,要不然蒂丝反应不会这么激烈。我什么时候有过胆小的表现?

蒂丝又一次狠狠地戳着我的胸口,悻悻然地说道:“你说,你说!你凭什么说我的兰特不是好人!”

她的兰特?!老天,蒂丝也太霸道了!

虽然明知道在蒂丝面前贬低自己会激怒她,但我还是想努力尝试一下。要说呢,我确实不觉得自己很坏,该怎么说呢?对了,马迪尔曾对我有过三谏:亲塞斯,远女色,疏兽人。疏兽人的理由不必再提了,再试试其它两个吧。

“布雷西亚公爵原先身为塞斯贵族,在塞斯复国战争期间,曾长时间离开塞斯,逃避了他应该履行的义务。”

蒂丝似乎不能接受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遭受破坏,她的表情变得有些危险。“你是说兰特公爵在双头河战役之后失踪的那段时间吗?”

蒂丝这么维护我令我多少产生了一些虚荣心。研究着蒂丝的表情,我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可是即便表现得如此温驯,我的脑袋仍旧没有逃脱被怒火中烧的蒂丝荼毒的下场。

蒂丝用力地敲我的脑袋,我都几乎能够听到自己脑袋上发出的梆梆响声了。她大声大叫:“笨蛋!受重伤不用休养吗?”

以蒂丝的身高想要敲我的脑袋,自然几乎要挤进我的怀中才可以办得到。一股处子幽香冲进我的鼻腔,令我差点放弃了诋毁自己的打算。

我嘀咕着:“哪需要休养那么长的时间啊?”

也许蒂丝曾与别的人就此问题进行过多次辩驳吧,她毫不犹豫露出不屑的神情。蒂丝昂着头直视着我的眼眼,在这种角度下,我可以清晰地看见美女胸前白皙的隆丘和诱人的乳沟。

道德底线差点因此而崩溃,我暗自呐喊:不要诱惑我!不要诱惑我!……

“那个塞斯公爵倒是在双头河战役中没有受伤,因此也没有花时间休养。可是她那么长的时间又干了些什么?她以背叛青梅竹马的兰特为代价,求助法兰西斯的阿朗佐亲王帮忙,可是取得了什么成果呢?”

奇怪了,我怎么会与伊莉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呢?虽然作为塞斯公爵第一重臣的唯一继承人,我确实在很多场合见过伊莉,可是在离开塞斯之前我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十句,哪能算得上青梅竹马?

蒂丝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兰特公爵率领兽人打残了英格兰尼第九兵团,重创了第三兵团和当时属于英格兰尼的附庸公国布雷西亚的两个兵团,对英格兰尼西征塞斯的计划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其后,兰特公爵又率领草原边缘族人从天而降,取得了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正是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才导致英格兰尼不得不从塞斯撤离。”

“整个塞斯公国,哪怕包括那个不知所谓的伊莉公爵,又有谁对塞斯做出的功绩能够比得上兰特公爵?!”

蒂丝的感性已经完全战胜了理性。我说的是自己当时逃避的行为,可是蒂丝却将最后的结果拿出来反驳。难道说某人杀过一个人后又救了一百个人,那就证明他并没有杀过原先的那个人?可是蒂丝眼中冒出的危险火花打消了我反驳的念头。甚至,我不敢将马迪尔三谏中剩下的远女色用来与蒂丝进行辩驳了。蒂丝已经固执地认为我是个完美的白马王子,怎么说都没有用了。

换个角度想,居然可以得到素未谋面的美女青睐,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毕竟象蒂丝这么漂亮的少女所崇拜的,自然是一个大英雄。

蒂丝的眼中露出狐疑的神色。“你高兴什么?”

糟糕,我高兴个什么劲?蒂丝青睐的是已经失踪的兰特,关我这个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什么事?我现在是剑,又不是兰特!

“这个……”我尴尬地挠挠头。“你的味道好香……”

蒂丝这才发现自己几乎正在我的怀中,她又一次羞红了脸。蒂丝突然用力地对准我的胸口一推,飞快地逃开了。

我不敢肯定蒂丝逃走之前娇羞地骂我什么,应该是“大色狼”之类的话吧。没有听清蒂丝的话,并不是因为她的声音太小或是我的听力出了什么问题。真正的原因在于:在措不及防之下,我又一次非自愿地落入了冰冷的湖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