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作者:Xiaose_wh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652

第十三章

开什么玩笑?你杀了我的大舅子,我不找你的麻烦已经是你祖上积德了,你居然还想找我麻烦?!

我恶狠狠地瞪视着肯洛。不过可能是已经回到自己军队之中的缘故,肯洛居然毫不畏惧地以挑衅的眼神回瞪着我。

想了想,还是正事要紧。虽然不能将活着的大舅子救回去,最起码也应该将他的尸体带回。反正五十万枚金币的意外收入已经到手,没必要继续与他们纠缠了。

“想报仇随你的便。现在我想将齐格菲的尸体带走,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带走可以。不过,你得付出相应的代价。”

我不禁皱起眉头。“与你的决斗我已经胜利了,难道这还不能证明我的资格。”

肯洛无视我的提问,反而大声对战士们命令道:“将齐格菲的尸体守护好。宁可将尸体毁坏,也不能让这个人强行夺取!”

我闻言勃然大怒。

“王子殿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想食言而肥?!”

肯洛摇摇头。“我承认你有资格。不过,你或许并不能真正理解‘资格’的真实含义。我举个例子吧:有资格加入英格兰尼皇家骑士团的贵族,未必就一定能够加入。资格仅仅只是资格罢了。”

靠,肯洛还和我来这一手。不过,这种诡辩倒也似乎能够自圆其说。

我只好再次深深吸气用以压抑自己的怒气。

“好,你就直说吧。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将齐格菲带走?”

确定自己完全占据了上风,肯洛的嘴角浮起一丝略带讽刺的笑容。

“很简单。齐格菲是德克萨唯一王储,我相信德克萨国王愿意用某些政治条件将之换回。如果你能够以德克萨的名义答应我所需要的条件,那么你就可以将齐格菲的尸体带走。”

我并非德克萨国王的全权代表,这类条件我无法答应,所以只能摇头。

“那就简单一点。如果你现在付给我一百万金币,同样也可以将齐格菲的尸体带走。”

我才从肯洛那里勒索了五十万金币,他马上就向我勒索一百万金币。六月债,还真是还得快啊!

郁闷!

无比的郁闷!

原本还担心强抢齐格菲的尸体会有损我的名声,可是看到肯洛居然能够以王子之尊面不改色地贩卖尸体,我确实是自愧不如。

有道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比一山高。事实果然如此。我总觉得自己在贵族中已经非常离经叛道了,却没想到身为英格兰尼王子的肯洛居然比我还卑鄙……@#%&……

不对,应该是比我还狡猾……

还是不对,应该是比我还不要脸……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我怎么会卑鄙、狡猾呢?呸呸呸,看来我现在已经被肯洛给气昏头了。

好不容易缓过气来。

看着齐格菲尸体旁那些目露凶光、磨刀霍霍的战士,我不禁一阵气馁。

以我的脾气,本该立即拔刀相向。可是万一齐格菲的尸身被损毁,而且被安丽丝知道事情是被我搞砸的,那么我的下半生还会有幸福可言吗?

算了,那五十万金币本来就是意外之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做一个君子。

“王子殿下,你的身价是五十万金币,而齐格菲已经死了,他怎么还值得了一百万金币呢?要不,两下相抵好了。”

肯洛振振有词地解释两人身价的不同。“齐格菲是德克萨王国唯一王储,而我只不过是英格兰尼王国五位王子之一,所以齐格菲的身价至少是我的五倍。现在他死了,就算半价好了,那么他的身价至少仍然有一百万金币。我并没有多收你的钱。”

死不要脸的家伙!这种话亏他说得出口。

看着肯洛,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王子殿下,在决斗中您是我的俘虏,所以您身上的铠甲、兵器、坐骑都是我的战利品。就我所知,战神之铠属于神器,它的价格可不便宜。而且,作为一名龙骑士,想必您不愿意与心爱的巨龙分离吧?”

肯洛嘻嘻一笑。

“阁下,战神之铠是旧货,作价三十万;我的坐骑追风已经受了重伤,作价十万;再加上其它的战利品,作价五万,您还差五万金币呢。”

“阁下孤身来到充满敌意的十几万大军之中,其中的风险恐怕比九死一生还要大。我已经非常清楚地了解了齐格菲的尸体对你的重要性,所以,你不必拿战神之铠或者我的坐骑来威胁我。”

“你!……”我简直被这个无赖噎得说不出话来。要不是投鼠忌器,我真恨不得冲上去将肯洛狂扁一顿。事实上,我确实打算以杀掉肯洛的巨龙来迫使肯洛让步,没想到他竟然抢先将此事挑明,令我在气势上落于下风。

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低声下气地问道:“王子殿下,您能否稍稍将价格降一些?”

“阁下现在拿出五万金币,我就将齐格菲的尸体给你。否则,没什么好商量的。”肯洛大言不惭地说道:“要知道,贵族之间讨价还价是非常不体面的。”

大量的血液直冲入脑,我简直快要疯掉了!别的人指责我损害了贵族的体面也就罢了,肯洛他有什么资格?

“直说吧,到底要什么条件你才肯将齐格菲交给我?!”

肯洛此刻的表情,就象是一只正在戏弄老鼠的猫。肯洛的眼睛里,散发着狡猾而愉快的光芒。

“很简单,我很欣赏你。只要你答应成为我的奴隶近侍,我就会满足你的要求。”

……难道说,只能一战?

半晌,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摇摇头,我轻声说道:“王子殿下,将属于我的战利品交给我吧。”

肯洛眯起眼睛,一改刚才那种满不在乎的神情,眼中的寒芒竟然有如实质一般向我射来。

“战神之铠以及长矛和宝剑,我可以现在就交给你。不过我的巨龙追风刚才受了重伤,已经回到龙界疗伤去了,只能迟些交给你。”

“可以……”我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哪怕你现在当着十几万部下赖帐也可以。如果你不打算赖帐,以后将那五十万金币的赎金支付给德克萨王国好了。”

肯洛缓缓除下战神之铠,然后将战神之铠和不久前部下交还给他的长矛递给近侍。那名近侍一愣,随即将战神之铠和长矛郑重地交给我。

除下原来的铠甲,当着十多万英格兰尼军人的面,我开始旁若无人地换上战神之铠。英格兰尼人隐隐有些骚动。因为此刻我所穿上的,正是被称为英格兰尼镇国之宝的战神之铠。

虽然英格兰尼人已经开始群情激愤,不过我根本不在乎。现在小小的骚动算什么?等会儿,他们马上会面临更大的污辱!

战神之铠我打算送给马迪尔,现在暂时先用上一用,想必马迪尔不会有什么意见。当然,由于在场的人太多,战神之铠的头盔只好暂时先放进小火身上的背囊里。

此时,肯洛的表情让人隐约觉得,似乎有一种充满压迫感的危险迎面扑来。

“阁下既然不顾生死前来索要齐格菲的尸体,我奉劝阁下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做错什么事。要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

你知道个屁!我暗暗骂道。

正确的分析必须建立在准确情报的基础之上。齐格菲对我确实很重要,但是其重要性还无法与我的生死相提并论。什么叫不顾生死?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能挡得住我?

我低声沉吟:“王子殿下,现在我愿意以五十万金币再加上您的坐骑追风为代价,用以交换齐格菲的尸体。不知道您是否愿意?”

当肯洛惊讶犹豫的时候,我的右手握住那柄极为名贵的龙枪,左手在枪身上徐徐抚摸。

枪杆质感极佳,而且枪身银光流动,犹如活物一般。再看枪尖,刚才与精钢盾激烈地碰撞过两次,并且将精钢盾划出了两道明显的划痕,然而枪尖却丝毫不钝。确实是好枪!只可惜,这柄枪对龙骑士来说正适合,对我来说却稍稍长了些。看来只好便宜西西王了。

“阁下,我改变条件。只需要你愿意成为我的家臣,我就将齐格菲交给你。而且,除了巨龙追风外,五十万枚金币、战神之铠、光之龙枪全都归你所有!”

哦,原来手中的长枪名叫光之龙枪。

将光之龙枪迎风举起,指向天空。我大喝一声。

“我的条件已定,你要么答应,要么拒绝,不必浪费我的时间!贵族之间讨价还价有伤体面!要知道,我的身份比你所能想象的还要尊贵!”

肯洛脸色微变。他用牙缝回答:“我的条件也绝无更改可能!阁下看着办吧!”

天造孽,犹可为;自做孽,不可活!

我大有深意地冷冷看着肯洛,试探着夺其心智的可能。

几秒钟过后,我得出一个结论: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确实名不虚传。

我长啸一声。“现在……我以个人的名义,向英格兰尼宣战!”

诡道无法成功,那么自然就只能尝试正道了。反正只要能够达到制住肯洛的目的,我倒并不在乎施展正面作战的霹雳手段。

我一本正经的宣战,却换得十几万人齐声的哄笑。

开始积蓄斗气和魔法力后,附近气流突变,狂风涌起。四周的英格兰尼人见此异状,不禁后退。

现在后退吗?迟了!肯洛离我不足二十米,正属是瞬间攻击的范围之内。

从小火的身上跃起,化作一道虚虚渺渺的人影,我足不点地朝着肯洛冲去。

肯洛此刻铠甲兵器尽失,又无坐骑,面对我的突然暴起,他只能拼尽全力侧跃。

现在知道害怕了吗?当时与你好好商量不给面子,却非要我施展暴力,还是真犯贱呢。

手腕轻抖,矛尖幻作完美漂亮的千万繁星。体内的终极圣斗气催动,光之龙枪激射而出。锋利无匹的矛尖破风切空,竟然后发先至,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肯洛已经矛尖的数千幻象所笼罩,眼看他已经避无可避。当光之龙矛即将从肯洛锁骨下方进入他的身体时,一道人影咻地护在肯洛之前,替他挨了这一枪。

贯注了终极圣斗气的光之龙枪轻松地刺穿了对方坚固精美的铠甲,继而刺入她的身体。

“好枪……”忠勇的圣骑士不停地咳着血,眼中的光芒渐渐暗淡下去。她一边咳着血,一边以低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自语:“没想到,你也是圣骑士……”

何苦来哉?

同为圣骑士,在双方状态均正常的情况下,想要分出胜负是非常困难的。可是在此之前,凯琳早已身负重伤。精神本就萎靡,反应也比往常要慢上许多,凯琳在这要命的时刻居然还不顾自身的安危主动往枪口上凑,这又怪得了谁?

如果凯琳并非处于重伤状态,如果凯琳离肯洛的距离稍远,如果凯琳不是激发潜力发挥出如此高的速度以至于我完全来不及收回光之龙枪,如果我没有在光之龙枪内贯注大量的终极圣斗气,结果根本就不会是这样的。

对圣骑士而言,肉体的伤害其实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可是暴起发难前,我深恨肯洛,因而在光之龙枪里贯注了大量的终极圣斗气。因为担心被激怒的英格兰尼人会以齐格菲的尸身泄愤,所以我根本就没打算杀掉肯洛。不过我早已在心中对肯洛私下判刑:死罪可免,活罪难饶。

光之龙枪从肯洛的锁骨下刺入,并不会伤害他的性命。不过大量的终极圣斗气进入肯洛体内后,会对他的经脉造成无法挽救的破坏。可是现在,早已身负重伤的凯琳再次遭受如此重创,生命之火便象狂风中的烛火一般开始挣扎摇弋起来。

凯琳是当今大陆骑士协会中注册的最为年轻的圣骑士,也是圣骑士中唯一的女性,真是可惜了。

战争,本该让女人走开。

压下心中怜悯,手臂甩动。已经被刺穿身体的凯琳,象破布袋一般从枪身上甩了出去。通过探查术可以得知,凯琳此刻虽然仍旧勉强活着,可是她的生机却已完全断绝,离死不远了。

英格兰尼人无不露出惊骇欲绝的神情。虽然整件事里有着太多的意外与巧合,不过一枪重创圣骑士毕竟是发生在他们眼前的事实。

肯洛发了疯似地跑到凯琳身边将她抱起,发出嘶心裂肺的喊声:“你知道的,让你待在我的身边,其实是害怕已经受伤的你遇到危险!”

“我不要你保护我!不要!你为什么要替我挡住那一枪?!为什么?为什么啊?”

因为肯洛已经被无以数计的英格兰尼人所包围,即便是施展瞬间转移,恐怕也无法出现在他的附近了。所以,我暂时停止了接下来的行动,而是坐回到小火的背上。

肯洛缓缓抬起头,我发现,此刻他的眼睛竟然血一般的通红。那种眼神,颇象因失去子女而陷入疯狂的野兽。他的嘴色颤抖,手指神经质地一张一合,已经具备了发狂的一切前兆特征。

不过,肯洛接下来的表现却证明,他此刻的神志比我想象得要清醒得多。肯洛提气扬声,有条不紊地发布着命令。

“击伤此人,可获一处庄园及男爵爵位;击毙此人,可获十处庄园及子爵爵位;活捉此人,可获百处庄园及伯爵爵位,并被授予代表英格兰尼最高荣誉的白头鹰钻石勋章!”

“另,凡是在战斗中被此人所击伤或杀害的英勇战士,都将获得超出常规百倍的抚恤金!”

对权势或荣誉的渴望显然使战场上的人们暂时忘却了对生命的渴望。虽然不久前我刚刚击败了龙骑士并且一枪重创圣骑士,可是这样的成就仍然无法阻止数不清的英格兰尼人舍生忘死地向我扑来。

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智将而并非猛将。为什么造化总是弄人?上次在双头河战役中那种几乎能够将一切淹没的汹涌人潮,再一次在我的周围出现。面对这似曾相识的恐怖情形,我只好象一叶扁舟那样,在惊涛骇浪之中惊险地挣扎前进。

短短的几分钟内,倒在我附近的英格兰尼人已经可以堆积成一座小山了。无论是谁,只要能够进入光之龙枪的攻击范围内,就立即象是遭受雷击一般送掉性命。

我象一阵暴风似地在小范围的战场中来回驰骋,凡是光之龙枪所能达到的范围内的目标,他的父母立即就会成为不幸的人。可是,敌人却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所有的人都象是发了狂似的不畏生死地向我扑来。

终于,出现了一名我无法一击毙命的敌人。紧接着,又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最后,包围我的敌人都成了至少拥有白银骑士和风剑士以上的实力的各级将领。

最初,我还炫耀似地施展出令人炫目的华丽技巧。可是到了后来,我却不得不渐渐改变了风格。所刺出的每一枪都是平淡无奇,毫无半分奥妙可言。这样的枪法,既谈不上威猛强悍,也毫无轻翔灵动可言。我仅仅重复着提腕、刺枪的动作,根本没有兴趣浪费任何一丝力气。不过,周围众多实力高强的敌人面对这样简单的枪法,偏偏很难招架。

不时有英格兰尼人惨嘶倒下,可是随即就会有一个更强的敌人出现,立即将包围我的圈子补充完整。

几乎所有与我交战的对手都抱着一往无前、誓死如归壮烈气势。异常优厚的奖励以及令战死者亲人生活无忧的抚恤金自然是敌人们悍不畏死的原因之一,然而我所表现出的强横实力,也激发了对手更大的斗志和杀气。如果不是已经换上了战神之铠,恐怕现在情况会更糟糕吧。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对自己的实力极具信心,我仍旧不免微生惧意。以个人之力,毕竟无法与军队抗衡啊。

正准备实施战略性转移时,好半天没有作声的肯洛突然怨毒地喝道:“看守齐格菲尸体的将士注意了。如果此人逃跑,立即将齐格菲的尸体碎尸万段!”

肯洛与那凯琳圣骑士似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情谊。凯琳现在的情况极为糟糕,她的生命最多也只延续几天光景,肯洛不肯轻易放过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有些开始后悔了。以肯洛此刻的表现看,他显然极为重视凯琳。刚才刺中凯琳后,应该将她俘虏过来才对。可惜,我居然错过了这个大好机会。

如果大舅子的尸身因为我的缘故而被碎尸万段,叫我怎么去见安丽丝?

我早就知道今日之事无法善了,却未曾想过自己会陷入如此窘境。

英格兰尼人前仆后继,给我造成一种杀之不尽的感觉。现在我逃也不能逃,而敌人却又杀也杀不尽,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杀一个人对十多万英格兰尼的大军来说自然不会造成震撼的效果,那么我就杀十人、百人、千人……我就不信那样他们还不怕死。

极目望去,敌人数量大约接近十五万。常规情况下,军队的损失如果超过三分之一士气绝对会低落,也许我得杀伤五万才算完成目标。杀普通士兵,我可以作到一秒一个。那就是说,大约十三个小时之后我就可以收工回家了……

想一想,这还真不是人干的活。兰仆保佑,但愿在敌人产生畏惧感之前,我不至于被累死。也罢,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