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作者:Xiaose_wh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434

第十四章

眼前的对手全是正规的军人,更准确地说,他们都是军人的中精英。虽然不是长期磨合的小团体,但是这些军人在一举手、一投足的细微动作之中,却流露出深深的默契感。这些至少是校级军官的精英们,在相互配合的方面,几乎无法挑剔。精英就精英,这样的素质还真是令人惊叹呢。

看到这些精英的表现,我想到一个问题:毒尾蝎部队的训练方向,似乎有一点瑕疵呢。

附近的英格兰尼人几乎总是能够在同一时间挥舞着武器击向我,试图令我顾此失彼。不过,这种战术对我却根本没用。别说战神之铠几乎可以无视敌人的普通攻击,用终极圣斗气制造出护体真气同样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当然,终极圣斗气会逐渐消耗,而战神之铠却没这方面的缺点。

所以,我恬不知耻地故意露出明显的破绽,诱惑敌人向战神之铠攻击。与此同时,光之龙枪瞅准机会就会在一个又一个的强敌身上留下血窟窿作为标记——以独孤九剑的心法应用光之龙枪,对方的实力纵使已超过白银骑士或风剑士的阶段,同样无法做到全身而退。而且,在贯注了终极圣斗气的光之龙枪面前,如果铠甲并非极品,那么铠甲的防护作用并不比布衣所能起的作用更多。

值得庆幸的是:我的上空只有两名龙骑士来回盘旋,其他的龙骑士应该是参与暗杀德克萨国师被反噬时受伤过重,无法参加这种高强度的战斗。而且,包围我的敌人实力最高的也只是黄金骑士或是幻剑士。在这种压力面前,虽说谈不上游刃有余,但勉强支撑还是不成问题。

就这样,我在刀光剑影中不停地跳着死亡之舞,毫不留情地屠戮着英格兰尼军中的精英。

只可惜,英格兰尼人在战斗付出的鲜血和生命终于获得了回报。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躲在外围的肯洛似乎领悟了些什么,面露喜色。

肯洛大叫道:“别攻击他的身体,以他的头部和坐骑为目标!”

我冷冷地看了肯洛一眼,暗生杀意。肯洛这家伙武功不低,头脑又出色,还总是有许多实力不俗的护卫保护,我很难独自干掉他。下次找齐帮手,集体围殴他,这样子才有胜算……

得到肯洛的提醒后,大多数人都不再徒劳无功地攻击战神之铠所覆盖,而是攻击我的头部或是小火。因为头盔只是普通货色的缘故,所以我只好用护体真气加固头盔的防御能力。至于攻击小火的各种兵器,则被我一一挡开。这样一来,我自然产生了束手束脚的感觉。而且,终极圣斗气的消耗速度也大大地加快了。

作为骑士系的战士,我比较另类。事实上,即便没有坐骑我的战斗力也不会明显减少。不过我可不愿意小火被别人弄伤——特别是在有能力保护它的前提下。想当初争夺佣兵协会副会长一职时,小火可是奋不顾身地保护我呢。今天也该轮到我来保护它了。

挥舞着光之龙枪,我的感官及大脑充分应用起来,寻找着每一个稍纵即逝的攻击机会。虽然有轻微的战斗洁癖,并不愿意敌人的鲜血溅到我的身上,可是战斗了这么长时间,这种奢望已经完全破灭了。小火的体毛本来就是深红色,染上血倒也没什么。可是战神之铠的表面,却早已溅上了无数的血滴。一些血迹连成一片,使原本散发着柔和圣洁光芒的战神之铠,被大片刺眼的暗红血色所覆盖。

当我开始觉得有些累了的时候,终于,我从一个敌人的眼中看到了期盼已久的惧色。

真是好现象,看来我不必做那么久的苦工了。

事实上,我已经做了一个小时的苦工了。在刀枪剑戟、棍鞭斧锤,以及不时飞来的暗箭、魔法不间断的攻击下,我已经硬抗了一个小时了。说真的,体内的终极圣斗气已接近告罄,我确实有些撑不住了。

当然,我可不敢丝毫放缓死亡之舞的舞步。我清楚地知道,只要我杀敌的速度稍稍放慢,敌人的士气就会愈加攀升。那样,就更没有希望抢出齐格菲的尸体了。

持续作战的时间已经超过一个小时了。包围的我英格兰尼人在之期间换了一批又一批——当然,换下去的多半已经成了尸体,而少数幸存者,伤势也极为严重。至于我自己,直到目前为止仍旧毫发未伤。就连小火,也只不过受了几处小小的擦伤。

由于战斗的地点位于地势较高的山坡,所以很多英格兰尼人都能观看到战斗的情况。虽然由于距离的关系,绝大多数英格兰尼人都无法看清此战的细节。可是我在他们眼前的表演,对他们的心灵冲击却是极为震撼的。

因为不时有高级狙击手和高级魔法师等级以上的英格兰尼人实施偷袭,所以我不得不将探查术稍稍延伸。因此,我清楚地感知到一些英格兰尼士兵开始对我的身份惶恐不安起来。这些渐渐被恐惧紧紧扼住心脏的英格兰尼人,开始相互发表自己的见解。有的人猜测我是魔王,也有的人赌咒说确信我是战神。甚至有一个小队长神经质地开始大叫:“我认识他!我认出他是谁了!他是魔王!”大叫之后,那个可怜的家伙居然白眼一翻昏了过去。

现在,形势终于好转了。而且我必须承认,形势不是小好,而是一片大好。

那个小队长带了个好头。在本来就疑神疑鬼的英格兰尼士兵之中,恐惧的情绪象暗涌一般悄然无息地迅速相互传染着。看到英格兰尼人大军由骚动逐渐变为混乱,我决定抓住这个机会。事实上,我再也坚持不住了。如果这次无法成功,我二话不说就会立即逃命。

现在围着我作战的敌人中,已经有三个人的眼中露出惧意了。我大喝道:“呔!我已经陪你们玩了这么长时间了,你们还没玩够吗?不知死活的蝼蚁们,你们惹我生气了!让你们知道我的手段!”

我冲着一个背对齐格菲方向的骑士大喝道:“放你先逃十秒钟,让你们见识一下我在万军之中如入无人之境取人首级!”

这名戴着开放式头盔的白银骑士面色如同死人一般惨白。他一言不发,驱马朝着相反的方向逃去。

看着那名可悲的牺牲者的后背,我得意地笑了。被我选中的牺牲者很合我意,正朝着齐格菲的所在直线逃去。我的气势看来又有进步——要不然,就是精神魔法的水平有了进步。

肯洛看着军中的精英一个接一个地被我击毙或杀伤,心神也开始不宁。肯洛虽然深恨那名逃跑的白银骑士,却担心白银骑士真的被我轻松击毙。如果那样,英格兰尼大军的士气自然会降入前所未有的谷底。

如果不是肯洛现在也开始心神不宁,他应该可以看出我的目的吧。在长达一个小时的战斗中,我驾御着小火来回冲杀,多次有意无意地接近齐格菲。可是当肯洛开始紧张之后,我又总是不落痕迹地向别的方向冲去。这样来来回回,肯洛对齐格菲的紧张程度多少也有些麻木了。

十秒钟已过,我开始名正言顺地再次朝着齐格菲的方向冲锋。

一路上,我不再保留实力,对所有挡在我前进路上的敌人展开了猛烈的血腥杀戮。与以前不同,这次我所经过的地方,鲜血放肆地喷射着,内脏和脑浆飞到空中兴奋地狂欢。

当血路即将延伸到齐格菲尸体躺着的地方时,肯洛突然意识到什么。他又惊又怒,大叫道:“快!快挡住他!别让他抢走齐格菲的尸体!”

我已经离得这么近了,还挡得住吗?其实肯洛在这种情况下,下达毁尸的命令还差不多。可惜,肯洛领悟的已经太迟了。

我再次从小火的背上腾空而起,施展出短途极速冲刺。在冲刺的途中,我自然不会忘记施展隐藏已久的魔法。

对国民负责的包袱实在太过沉重,背负它之前,我起码得想想如何对自己交待吧?眼看亲爱老婆交待的任务有无法完成的危险,我还能顾忌隐藏身份的问题吗?

暴露身份就暴露身份吧,只要能够逃出生天,只要能够将大舅子的尸身抢回去,哪还顾得了那么多?

密集的连锁闪电从天而降,守卫齐格菲尸体的英格兰尼人立即倒下了七七八八。当剩下的人当中有人想起应该毁坏齐格菲的尸身时,我已经赶到了目的地。

轻蔑地看着离我只有不到一米远的英格兰尼战士,理都不理他们,而是用斗气震断盾牌背后用来固定用的铁柄,然后将盾牌向逃命的白银骑士射去。

一道白光过后,白银骑士仍旧向前冲着,可是他的脖子上已经象喷泉一样喷射出鲜血,而那颗脑袋也无助地飞向了天空。

横枪而立,我骄横地狂笑。“我要杀的人,还想逃?!”

这时,无论是追赶的人还是挡在我前方的人,全都畏缩不前。将那名逃命的白银骑士杀掉,并非是因为我嗜杀。其实,这样做是为了让英格兰尼人产生强烈而鲜明的印象,为我的下次行动做好铺垫。

狂笑之后,我也不敢多作停留,赶紧抱着齐格菲的尸体跳上小火,然后命令它升空逃命。事实上,我的体内早已贼去楼空。如果再这样打下去,过不了几分钟就会露馅了。

……

齐格菲的灵魂原本一直听得津津有味,此刻,他突然打断我。

灵魂神情古怪地看着自己的尸体,质问道:“尸体上的焦痕应该是你的杰作吧?”

齐格菲身上的伤痕太多,我倒没注意那处焦痕。

我吃吃艾艾地问:“那……会不会是你生前战斗时留下的?”

灵魂笑问:“你认为穿着铠甲会留下这种伤痕?”

我可不敢在这种特殊的时候得罪这个大舅子,于是立即变出一副讨好的表情。

“大舅子,你得体谅我的苦衷。我也没办法啊。”

灵魂笑了笑。“真忌妒你。原本你的名气超过了爱克斯大陆四大公子时,我还有些不服气呢。没想到你居然比我强那么多。”

“能够让肯洛吃那么个大亏,还真是解气。不过,你可要记住对我的承诺啊。”

不就是别光明正大地打败肯洛吗?这简直容易极了。事实上,我还打算找个机会将他暗杀掉呢。

“好了,看着你奸诈的表情,我也大概猜得出肯洛的下场了。”灵魂看看周围混浊阴暗的环境,摇摇头。“不知为什么,我感觉自己越来越无虚弱,反应似乎也越来越迟钝了。现在,我想自己也该躲进那颗红宝石戒指里去了。”

那是自然,现在还是大白天呢。能够在这种时候将齐格菲的灵魂召唤出来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想要令灵魂在大白天不消散,根本不可能!

还是快些将齐格菲的灵魂收藏起来。如果灵魂真的消散了,那可真是功亏一篑。

于是,在反复叮嘱大舅子一定要帮着说好话,而大舅子脸上开始表现出“我很烦”的表情后,我开始默诵咒语。

雾状体似乎发出了一声痛呼,然后,化作一缕缕黑色或灰色的烟雾朝着红宝石涌去。

待烟雾散尽,我随手将四周的环境恢复正常。

负手抬头,看着那晴朗的天空,看着那令人赏心悦目的蓝天白云,我的心情开始变得好了起来。

现在大舅子对我很满意,而且他也许诺帮我说好话,我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虽然没能将齐格菲活生生地带回去,但是我已做出了最大的努力。

人生在世,但求问心无愧而已。

还是那句老话:下次去米斯特要塞时,我再也不会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