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往事(上)
作者:6秒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732

人有一种冲动,要在直接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情之中实现他自己。这句话,对于小时侯的我尤其适用。

我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从小就是,可能是从小被家长和老师惯的。骄傲的人总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总是以为老子天下第一。十六岁的时候,我活到了最狂妄的年纪,活到了最目中无人的年纪。

每个人只有一个命运!

那时侯的我,骄横到了一个人神共愤的地步;那时侯的我,连自己的父亲母亲都看不太起。所以,十六岁的时候遭受了平生最毁灭性的打击!

骄傲的人总是认为自己很聪明,那时侯我也是,而且还老觉得自己很清高,觉得老爸太庸俗,老妈太浅薄。直到经过了那件事后,我才明白过来,老爸老妈才是最聪明的,那种聪明是大聪明、大智慧。

那时侯经过了那件事后,我疯狂堕落了好几个月,脾气不好时在街上看谁不顺眼就上去找架打,那时的我是最不可理喻和最不稳定的。

现在想起来,那时侯的我最终没有走上一条不归路也算是一个奇迹。

那时侯总有邻居上门告状:“你儿子居然骂我是一头猪!”这时候我妈总是会替我说点好话:“对不起,我经常告诫他,说话不可以太直,而且人不可貌相。”我听到之后惊诧良久,明白到原来牛B的人生可以这么低调!

我爸是不怎么喜欢说话的一个人,可是我总觉得他应该比我妈更牛B,要不怎么可能征服得了她。我说这话是有证据的,因为,我就是证据!果然,当我再一次向我爸吼道“为什么你这么庸俗”的时候,他意味深长的看着我,用一种灰飞湮灭的语气轻轻说出一句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庸俗既然是一件有用的外套,那么有时为什么不把它披在身上呢?”

明白到这些后,我不再滥清高。所以,当历史老师问到三国演义中关羽骑的是什么马时,我不会再抢着说赤兔,只是当他看见全班没人回答后提示到“这马吕布也骑过”的时候,我才会轻轻的回答:“貂禅。”每每这个时候历史老师都会被我气走,一边走还一边骂:“MB,我问的是白天骑的!”

看到这里,大家一定会对我的长相产生了一定的好奇度。也是,MB,如果是个八两金也敢这么拽,大家一定会激愤得将我先奸后杀,再奸再杀,然后再切了喂下狗啊什么的。如果实在奸不下去甚至还要我自己动手打飞机打死。嘿嘿嘿嘿,我仰天狂笑,因为关于我的长相,是我最骄傲的部分。大家放心,我的长相绝对不会让大家失望,也绝对不会对不起观众。

哎,等等!我没说过我帅,绝对没说过,但是也的确不会让大家失望,也的确是我最骄傲的部分。因为,我的长相我可以大胆说一句,长得很有创意!

MB,如果你说一个人的思维想法很有创意,那是称赞人家。可是如果你说一个人的长相很有创意,那么这其中的意思就很值得琢磨了。

关于我的长相,我只能从一件往事说起。那时侯,动物园来了一头大猩猩,奇丑无比,游客人见人吐。有一天,我的死党刘洪涛也去了,回来后吐得那叫一个昏天暗地,于是我好奇心起,也跑了去看。MB,我还没来得及吐,那猩猩先吐了。

这实在有点他妈的。

我事后深受打击,狠狠的要打刘洪涛这丑货出气。他涎着过五百韧性的脸皮一边招架着我的毁伤一边大呼小叫:“哎,我说片7,你不能这样啊,那猩猩没准只是吃坏了肚子啊,你也不过是一条导火线嘛……啊——啊——!”

说起来,也只有这牲口叫我“片7”,嗯,这事还得从初中说起。那时侯新学期大家上第一堂英语课,英语老师就让我们做自我介绍,他随手就点了我跟刘洪涛两个当众对话。刘洪涛那猪一开口就是一句:“Hi,mynameisHongtaoLiu……”我还没听完已经勃然大怒:“MB,我还他妈方片7咧!”

于是,我跟他顺理成章的成了死党。他叫我“片7”我叫他“林忆莲”!

为什么要叫他林忆莲呢?因为那猪特爱吃猪肉,而那时侯开始盛行一种叫H5N1的病毒,整个香港全民戒口,几个星期后居然风行到我们广东这边。他整日价惶惶恐恐,终于有天忍不住向我诉苦:“MB,你说这病毒怎么那么牛B啊,要是这世上的猪一夜之间都死光了该怎么办啊?”我哈哈一笑,说不出的风流潇洒:“担心个毛,就算是也至少还有你!”那猪听了后居然深以为然!

地球人都知道,至少还有你是林忆莲唱的!

有人说:“人生的路很漫长,但是关键只有几步路,那几步路就决定了你整个人生的方向。”所以,如果说十六岁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个分岔口的话,那之后的几步路就决定了我的人生完全不同的一个方向,并使我迅速成熟起来。

一个人可以迅速成熟起来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经历了生离死别,二就是有过了一次刻骨铭心的感情。那时侯,我没有经历生离死别,所以我是有过了一次刻骨铭心的感情。

其实,每个人的情感世界里都有一个柔软的部分,无论岁月沧桑,无论物是人非,触及它的时候,都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疼得必须撒手丢掉心中的恶和恨。

那时候在学校里是个风云人物,因为在元旦晚会上主演了一部轰动全校的舞台剧。有多轰动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一时之间成了全校的偶像。也就在这个志得意满意气风发的时候我终于邂逅了夏游游。呵呵,为什么我要说“终于”?游游,也就是我那场刻骨铭心的感情中的女主角,是她第一次唤醒了我的爱火,也是她让这堆爱火燃成了死灰。单单说是她可能有点冤枉,因为她也只是受害者。

那时侯,由于周星驰的一部电影“行运一条龙”的关系,大家都叫我“蛋哒王子”,所以大家也就理所当然的称呼她为“蛋哒妹”。呵呵,蛋哒妹,好熟悉的名字啊,甚至这个名字就已经勾起了我又爱又怜的情愫和那封尘已久的回忆。

很难形容,第一次看见她时那种窒息感!对,是窒息,整个世界只剩下心跳的那种窒息!清冷、恬静,意气殊高洁,冷浸溶溶月!并且还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她的美我甚至觉得已经超越了我可以想象的界限,也就是说,你还没看见这种美时,你完全想象不到可以这么美。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句,就算抛开情人眼中出西施的成分,她也是我这一辈子中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包括现在!

还没去追她的时候,我喜欢她的事已经沸沸扬扬的弄得全班皆知,由于我是全班男生中的风云人物,所以附带她也成了我们班那群吃货眼中的重点关照对象。每次去操场她经过我们班时,我们班的那群牲口都会集体向着她发出狼嚎“嗷——”,那凄厉**的声音居然还此起彼伏,现在想起来既骄傲又感觉好笑。

真正认识她是因为我特意为了她参加了一个游泳协会。如果你问我我们中学时学校哪儿最乱,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泳池!MB,水上水下完全是两个世界,水下亲嘴的人比水上接吻的人还要多!她就是那个协会的小教练,我则是她的第一个学员。

第一次上那课的时候,游了没多久别人还在水中训练我就直接来到了她跟前:“我想,今天是不是就练到这里吧?”她眨着好看又好奇的大眼睛,娇怯怯的问我:“为什么呀?”“我实在喝不下去了……”

她小巧的鼻子错愕的翘了一下,随即捂嘴娇笑。她笑了,声音好听得我没办法用文字来形容,容貌动人得我没办法用文字来亵渎。于是,我窒息了,于是她脸红了,于是我们相识了,于是我们恋爱了……

那时候还没手机,我跟她不在一起时交流只能用书信。那一封封的信呵,多少年后还皱巴巴的保存在我的抽屉里,连一个细纹都没有折破。

也是多少年后,香港一个演张卫健的名叫孙悟空的人这样唱到:“年少轻狂的好日子,一刹那就结束!”

我把这段回忆写出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问问多年沉浮的你们,还记得初次动心的那种感觉吗?还记得那窒息的味道吗?还保留着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吗?如果记得,那你们应该知道,这种感情下爱情之火的熄灭,那心将会化为怎样的一堆死灰呵!尤其那火是被命运硬生生的掐灭,完了还在那堆死灰上践踏上几脚。

有人说,不能将所有事都全怪命运。我的看法恰好相反,命运最大的贡献,就是可以让人把所有事情全赖在它身上。所以,命运也没什么神秘难挡的,它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出气袋。

呵呵,扯远了。好了,好了,我承认,我扯出这段初恋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说一句:“六年后,使我死灰复燃的,便是你!菲菲……”

大家都应该明白,创造永远比毁灭困难得多!

……

六年,整整六年我没再爱上一个人,甚至对爱情厌倦,避之不及。不过,没爱上别人,不代表没再拍过拖,这期间我还是拍过一次拖。可能是大家都彼此需要找一个人慰藉吧。不过,还是要诚心说声抱歉:“肖肖,对不起,跟你一起走了一年,却没有爱过你一天。”MB,这话听着别扭,像挑衅多过像道歉。不知道肖肖看见了会怎样?呵呵,不会再跟我打架了吧?说是打架,其实不然,因为每次都是她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