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宪法
作者:玉葬沉烟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474

第三百一十五章宪法

李鸿章“告老还乡”了。有着留洋背景的变革派旗手容闳终于被皇帝扶正,这是皇帝给天下人一个最明显不过的信号:老子要加快变革的步伐了,那些跟不上变革脚步的官员们,你们的下场将会与李鸿章一样。

随着李鸿章的下台,一大批的保守派高官被从内阁扫地出门,大明最高权力机关中又多了许多新面孔,而这些新面孔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无一不来自于复旦、同济等最早建立起来的新式大学。

曾纪泽不但是要去旧除新,还要彻底改变官僚老龄化的现状,一个被一群将要入土的老朽们统治下的国家,注定是没有生命活力。

随着内阁换血结束,曾纪泽再一次召开了内阁机要会议,这一次,开党之事顺利的得到了大多数内阁要臣们的认同。

于是,经过数月的时间,容闳等人仿照台湾之制,拟定了一个党派发展计划。根据该计划,江苏省又将成为试验省,该省将率先开放党禁,各党派可在县一级的议会竞选议员资格。

同时,再一次扩增议会的权力。议会将拥有对县长的弹劾权,当议会超过五分之一的议员联名提出罢免县长之时,议会即可进行弹劾投票,弹劾票超过半数之时,该县长将被自动罢免。

当然,如果该县长表示不服,认为议会弹劾之理由不充分,则可向法院提出上诉,判定议会启动弹劾理由无效,如法院驳回上诉,该县长可继续上诉,直至中央最高法院。整个弹劾与上诉过程,任何一级的官员均无权进行干预,除非皇帝动用皇权做出仲裁判决。

数千年之中国历史,即使是芝麻绿豆小官,即使是他犯下了滔天大罪,只要他的上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他就可以继续稳坐其位,继续为所欲为,百姓们却只能无可奈何的忍受着。

直到如今,终于开始改变了,他们可以用手中的选票来控制议会,再通过议会来弹劾那些不称职的所谓父母官。

曾纪泽的改革改到这一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将权力关入了选票的牢笼当中。当然,这个牢笼还尚显脆弱,体积也有点小,暂时只能容得下大明行政机构最低一级的县长而已。不过。在曾纪泽的计划中,这个牢笼用不了多久就会更加的牢不可破,就算是再凶恶的猛虎,也照样得老老实实的呆在里边。

党禁一开,大明的政治气氛顿时空前的活跃,江苏一地,大大小小的党派应运而生。最开始,那些党派只在本县活跃,而后逐步向外县扩张,党派之间又互相合并,一些势单力薄的党派很快就被迫解散。截至到1879年末,江苏一省有较大影响力的党派计有民生党、亲民党、兴中党、国民团结联盟等八个党派。

党派的产生,进一步促进了议会的良性发展,在过去的两年当中,计有三十名不称职的县长被弹劾。在议会强有力的监督威慑下,那些由上级任命的县长们自然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利用手中职权违法徇私者大幅度减少。

江苏省的试水成功,给了曾纪泽极大的信心,1880年初,他便是下旨。在全国范围内开放党禁。

党禁一开,顿时掀起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建党热潮,四十余噬谓是“党派林立”,但在经过了两年多的优胜劣汰之后,全国仅剩下二十多个比较有影响力的党派,其中最为有名的便是立足以东南四省的亲民党,起于两湖的人民党,崛起于甘陕等西部省份的强国党,以及起源于河北,成长于环渤海省份的民生党。

随着各党派发展欣欣向荣,民众也越发的习惯了奄生活,82年初,随着扩大议会规模与权限的呼声高涨,曾纪泽遂下旨,宣布在市一级区域开放议会,允许各党派自由竞选。

与此同时,将县长的产生,由原来的上级任命,开放为民众选众,并允许党派人士和非党派人士参与竞选,每届县长任期不超过五年。

1883年初,曾纪泽宣布预备立宪,邀请全国各届人士,共赴南京,商议起草大明帝国宪法。

成百上千名法学界知名人士、各党派政治家、以及工商界代表汇聚南京,整个会议过程持续了一个月之久。这期间,党派间不断进行磋商,皇帝数番接见了各界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

最终经过漫长的争论与妥协。曾纪泽于3月1日正式下旨颁布了《大明帝国宪法草案》,该草案共计七章七十六条,主旨是在维持皇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大明帝国民主进程。

宪法草案第一章即规定,大明帝国当由皇帝统治,皇位依皇家宗范规定,由皇族男系子孙继承。皇帝之权乃天赋,神圣不可侵犯。皇帝总握帝国之统治权,依宪法规定实行。

以三年期为预备立宪期,三年之后,皇帝将召集帝国最高议会,并且议会之召开、停会、乃议院之解散,皆以皇帝之命而定。

皇帝拥有中央及省一级帝国行政部门之文武官员任免权,统率陆海军三军,其余授爵、大赦、戒严、宣战之权力,皆由皇帝行使。

宪法草案中,虽然皇帝的部分权力被削弱、下放,但军队之统率,要员之任命却仍然牢牢握在手中,这使得曾纪泽手中的最高权力不受威胁,能够为改革继续维持一个稳定的环境。

帝国议会方面,将以贵族院、众议院两院组成。贵族院由皇族、公侯爵,以及皇帝特选之议员担任。众议院则依奄法之规定。由公选之议员组织。凡政府提出之法律案,经由议会表决通过方能实行。

草案中关于国民权利与义务中提出,大明帝国国民拥有服兵役、纳税之义务,亦拥有自由迁徙、言论、著作、集会、结社及宗教信仰之自由权力。

国民非依法律,不受逮捕、监禁、审讯及处罚。除法律规定之外,未经国民之允许,任何人不得擅闯其私人住宅,其书信秘密不受侵犯。

国民拥有依法奄与被奄权。

但国民之权利,只限于和平时期,战时或国家发生事变之时,国民之权利。将不可以妨碍皇帝行施皇权。

草宪规定大明帝国实施内阁制,国务总理由皇帝任命,其余各部总长亦由皇帝任命,总理名义上为国务院各部之首,但实际上与各部总长属于同级,国务总理之职责,只在于辅弼皇帝。

内宫之中,设枢密院,其职责在于为皇帝决策提供建议与咨询。这相当于皇帝身边所设的智囊团,目的就在于有效的制衡“外宫”的国务院。

《大明帝国宪法》是中国乃至亚洲第一部近代现法,其中虽然有不少条款是为了维护皇权的**统治,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数千年来最为进步的一部最高法律,在维护皇权不可侵犯的情况下,国民的权利最大化的受到了保护,三权分立之权力制衡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用曾纪泽在诏书中的一句话来讲,《大明帝国宪法》乃是使大明国体延存万世的根本,为了这部宪法,他整整的奋斗了二十多年。

宪法之颁布,天下沸腾,欧美列国亦为之震动。外媒纷纷盛赞曾纪泽乃东方之华盛顿,而国内的报纸则将他们的皇帝与上古之尧舜并列,尊之为华夏数千年来当之无愧的第一帝。

如些荣重之名,曾纪泽自然是受愉悦,内心中颇为享受这种为世人发自内心的崇敬。

虚名虚名,虽说是是虚的,但人非草木,曾纪泽自然也放不下这虚名。但依他之性情,所谓的虚名,绝不是他自削其权,推动民主改革的决定性因素。

老实说,曾纪泽是有点累了,二十多年来,每一个日日夜夜,他都身处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上。他的敌人数不胜数,洪秀全、李秀成、慈禧、奕※#59460;、曾国荃、左宗棠、法国人、俄国人、英国人……败在他手下的人连他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

与人斗,并非如某些人说的那样是其乐无穷。相反,这耗去了曾纪泽太多的精力,他真的是有点累了。而他的儿子们,选择了各自喜欢的生活,无论他们真心与否,在曾纪泽看来,都是无法接过他的班,带领着大明帝国在不久将要到来的争夺世界霸权的洪流中立于不败之地。

当然,作为穿越之人的他,正是根植于他心底,那种从未实现过的梦想,促使他决心顺应世界之潮流。

他不想让百年之后大明,仍然是一个逃不脱王朝更替宿命的封建王朝。

贪官遍地、民众苦不堪言、国家内忧外患、某一天,导火线起,烽烟遍地,再推倒重来……

这样一个可悲的轮回,曾纪泽决心亲手终结它,从现在起,他要让大明的子民们永远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他也想让大明成为一个世人向往的完美国度。

当然,没有人能明白他做出这样的选择,心中是经过何等激烈的斗争。不过,无论如何,中国从1883年起,已经迈入了一个全新的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