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仙游记》24、专政铁拳之二——“儿童集训班”
作者:碧薇萍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190

1958年初,奉贤县公安局开始大办“儿童集训班”,对所谓“顽劣”儿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和改造。1958年2月和蔼958年代月,奉贤县先后两次掀起所谓“大打改造儿童犯的人民战争”的**。

据**上海市委关于奉贤惨案上报**中央的有关材料称,大跃进动以后,由于大打兴修水利、积肥、深翻土地的“人民战争”,搞“大兵团作战”,农业社的成年男女劳力被抽调到天南地北搞大会战,家家户户,壮年劳力长期离家不归。住房也多在积肥,大炼钢铁和公社化中拆毁,而少年儿童无人看管,小孩子大多流离失所,许多孩子甚至因家长不在,连饭也没有吃的。城镇情况尤其严重,家长都去搞支援农业的兴修水利、积肥、深翻土地运动的“大兵团作战”,和大炼钢铁去了。

因此,先是一些地区的小孩因家中没大人,食堂克扣吃不饱,饿得受不了,而跑到地里偷吃庄稼,到食堂偷吃的。其它偷偷摸摸事件不断生,这在当时是一个普遍情况。

1958年初,南桥镇居民常生钱、物被小孩偷扒事件。许多偷摸案子侦破不出,也怀疑是小孩作案。而实际情况更为严重。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所谓的“幼儿园”和“托儿所”,是作为“**人间天堂”的标志之一提出来的。但办了没几天就问题百出。

先,“大兵团作战”,废除家庭,共产共居,孩子们流离失所,衣食无着。兴修水利、积肥、深翻土地运动和大炼钢铁,奉贤县委特别热衷于“大兵团作战”。1957年冬至此958年初搞“全民大会战”的“冬修水利”运动和积肥运动,1958年初搞“三十万大军战江南”的积肥运动,7月至11月又大搞“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大打“大炼钢铁放卫星战役”,先后出动干部,民兵和先进分子几十万人次,挨门逐户搜查铁器金属,铁锅,铁铲,铁犁,铁锄,铁耙,铁钉,铁桶,甚至就连庙里的铁钟也难逃一劫,大多作废钢铁“回收”。

《奉贤县志》载:1o月报5日奉贤县“钢铁高额丰产周”,回收民间铁器,投入“炼铁战役放卫星”。至18日,全县尚库存铁锅75?72吨,农家铁锅基本收尽。俗话说,无锅不起炊,奉贤县民众长时期家里做不了饭,全靠吃食堂。而食堂很快处于缺粮断炊状况,孩子们就更是劫难逃了。

其次,“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工作是轻松活,其工作人员,大都是干部家属或亲戚。这些人仗着有权有势,图轻松自在,哪管孩子们的死活。小孩子离不开父母,不是哭就是叫,在“幼儿园”和“托儿所”里挨打挨饿是常事。

再加上食堂对小孩本来就定量低,许多食堂规定,一岁到三岁的吃老称一两,四岁到七岁的吃二两,八岁到十岁的吃二两五,十一到十五岁的吃三两……粮食不足,吃不饱,孩子们饿得一天到晚哭哭啼啼。几个月下来,一个个饿得象瘦猴。死亡和病的孩子越来越多,尤其是越小的孩子问题越多,死亡率创历史最高纪录。大些的孩子们就到处乱窜,偷偷摸摸搞吃的。这就出现了**上海市委在上报**中央的有关材料中说情况一些地区的小孩因家中没大人,食堂克扣吃不饱,饿得受不了,而跑到地里偷吃庄稼,到食堂偷吃的。其它偷偷摸摸事件不断生。

当时,这在全国来说都是普遍生的现象,一时偷偷摸摸的小孩子们,成为全国公安部门的工作重点和打击对象。

2月,江苏省公安厅和苏州专区公安处为贯彻公安工作的“大跃进”,取得破案工作的大展,曾先后转了南京市公安局和太仓县派出所等单位对有偷摸行为为儿童举办学习班的经验。

为贯彻上级指示,并针对奉贤城镇儿童偷盗案件屡有生的情况,县公安局提出改造教育市镇儿童犯的计划,比如家庭愿出钱,请求政府管教,就可将儿童犯送到农业社进行劳动改造。同时提出:要创造“五无”安全社,全县5o%农业社要实现安全社。该计划得到省公安厅派驻奉贤工作组的认可。

2月,县公安局先后排出两名公安干部,到南桥镇调查摸底,准备集中审查“顽童”。经镇党委同意,县公安局于三月和**月间,先后两次在南桥镇举办“儿童集训班”。共集训儿童27o多人,其中大多数是1o——13岁的儿童,最小的年仅6岁。

奉贤县公安局领导人为了实现公安“大跃进”,当时提出许多激进口号,如“大案不过三,小案不过天,谣言不出社”等。县公安局还组织对公安干警进行红、黄、白和大、中、小“三旗评比”,致使公安干警中法纪观念日益淡薄,“老子就是法”,无法无天,刑讯逼供,违法乱纪行为极普遍。在2月和8月的大抓“儿童犯”战役中,先后有三千多名“儿童犯”“落入法网”。

据上海市政法部调查统计材料表明,奉贤县公安局49名公安干警,有打骂和刑讯行为的26人,股、所长11人,有违法乱纪行为的8人。落到这样一群公安干警的手里,“儿童集训班”的儿童们可就遭罪了,种种体罚、虐待成了家常便饭。

9岁儿童杨秋林,在“集训班”干部的威吓逼供下,交待说曾偷过2oo元钱。此后,他终日惊恐不安,担心自己会再遭到吊打审问,最后冒险逃出“集训班”,但被公安干警抓了回来。“集训班”的干部为让他不再逃跑,竟用绳子把他的腿牢牢拴在房门上,绳子深深地勒进杨秋林幼细的小腿之中。

12岁的卫某,原先是个精明活泼的孩子,不过有些滑头、调皮。关进“集训班”后,多次被公安干部和工作人员打耳光,用脚踏,用皮带抽,还罚他跪在翻转过来的竹扁担上,竹扁担放在一堆碎砖块上。疼得他实在难以忍受。频繁而又严重的体罚,致使卫某几乎神经崩溃,一天到晚吓得掉了魂似的,静静的夜晚常常听见他在睡梦中惊喊:“我坦白,我坦白!”有一天夜里,因惊恐不安,失足跌进小便池里。

更令人指的是,集训期间竟有少女遭到公安人员凌辱。“集训班”公安干部利用职权之便,对2名集训少女进行猥亵、**。据当时对被集训过的88名儿童调查了解,受过捆绑、吊打、扯耳朵、抽皮带、煽耳光、晒毒太阳、罚跪和**等刑罚的就有85人。

当年,奉贤县实行的这种“无产阶级全面专政”,决不是一场个别的孤立事件,而是自上而下的全局性的悲剧。

1958年11月16日,公安部长在华东政法片会议的总结言,就将这种“无产阶级全面专政”,作为“公安战线大跃进的伟大成果”予以总结经验和汇报。

他在总结言中说,据统计,“五省一市(福建、安徽、江苏、江西、浙江、上海)在1o个月**打击了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各种破坏分子8o423o名,计:捕了237616名,杀13o1名,管制13138o名,劳改83131名,戴回帽子115738名,批判斗争2o5o64名。安徽一省就捉了118ooo多,江苏也捉了五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