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仙游记》第二卷41、阎罗王审理“虐民封疆大吏”(三)
作者:碧薇萍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5451

第八个人控告道:干部打人很厉害,不少人被打死或者被逼自杀啊!”接着,他举出了几件具体事实:某公社干部杨某亲手打过的社员有六十六人,打人手段有捆绑、吊打、逗瓜、打手心、扯耳朵等等,最具特色的“逗瓜”是数人围住一人推来推去。管区分支书记朱正林在党员大会上被“逗”后几天不能出工,女社员郑本兰在斗争会上被“逗”得“屎尿流了满裤子”。社员吴天清等三人到法院告杨某打人,杨便把他们打成“反动小集团”弄到大会上斗争,并当场宣布“管制劳动”。杨却因为“工作有能力”,六o年十月调太和公社升任第一书记。

有杨书记带头,全社干部打人成风,最厉害的是三管区“当过伪军”的主任汪齐松。据说该管理区二中队四十三户社员,被他打过的就有四十户,其中六户全家老少人人被打。十二岁的女孩汪木林捡豆子吃,被汪一脚从屋里踢到屋外,又提起扔到田坎上摔死。社员汪齐青偷了两把葫豆,小队长吓唬他“等汪齐松回来再说”,汪齐青吓得上了吊。群众见了汪齐松“就如老鼠见了猫”,小孩哭时只要说声“汪齐松来了”,马上就要住声。据工作组的调查,被汪齐松打死的有五人,打后一至二月内死的六人,三个月后死的十一人,打残废的二人。

在饥饿的煎熬下,偷在道义上的意义已经不存在,真正的恐惧是被抓住后所受的折磨。基层干部收拾人最常见的手段是“开会”和“扣饭”。扣饭是甚于一切的惩罚,几乎是判你的死刑。由于惧怕这类惩罚,一些人宁肯自杀。一九五九年九月,郫县灵圣公社(原属崇宁县)报告当月二号生的两起自杀。

一桩是金星管区四中队三十七岁的王xx,“因此人平常说了些坏话,说食堂糟糕,干部做事不公道,闹粮食吃少了等等”,当晚干部通知他到食堂开会,他没有去。队长李xx亲自跑去喊他,看到他在厨房站起的,喊他数声,不见答应,一拉他一下,人就一转,把队长吓来就跑了。一喊群众来看时,才知道他吊死了……。

一桩是火花管区三中队三十二岁的妇女易xx。报告说,当夜某社员从食堂吃饭回家时,现茄子地里有人影,就问“是不是偷茄子的?”,不见答应,就跑去一看,现是易xx,又在地边的慈竹笼头现了她偷的茄子,于是将她弄到食堂去:众人七嘴八舌说绑起来,她要去解手,他们就等她去了,去多一阵都未见转来,大家去找四处不见人……第二天早晨去问她男子,说未来过,到吃早饭李仙桥来人报信说她淹死了,这时才知道她畏罪自投江水而死了。

对“偷吃”的农民,打死勿论。

十月十八日晚,石佛公社胜利管区社员陈xx,男,三十一岁,偷了转龙公社三管区两窝花生吃,被“社员”用乱捧活活打死,然后,将死者捆绑抬到石佛公社地界。

十月十日晚,隆盛公社三管区社员陈xx,贫农,四十岁,偷了本管区六队花生六十五颗,被正在巡夜的几个社员现,当即被王xx从治安员手中夺过步枪,将陈打死。

八月十四日晚转龙公社二管区社员陈xx,六十二岁,去石佛公社胜利管区偷了包谷四十多个,被看守包谷社员拖回食堂,用乱捧打死后,抬到转龙公社地界上……

对付偷窃,展到不问青红皂白,草菅人命的地步。一九六o年五月二十三日深夜十二点,崇庆县廖家公社两社员在本队洋芋田边捉到“小偷”一名,捆绑至公社审问,现该小偷“言语异样”,且手上无老茧,“即认为是特务、流窜犯”,又押解至公社农场“吊打审问”,此人任凭打骂,再不开口说话。二十四日下午,公社干部下令将其反绑双手,用枪押解至县公安局,半路上,此人几次倒在秧田中“打滚不走”,最后走到一条河边,纵身投入水中。押送者追到河边,即对准开枪射击,子弹从左背穿出前胸而死。

押送者向县公安局报告“押一人犯跳水淹死”,县公安局也就不调查追究。几天之后,设在崇庆县元通镇的四川省革命残废军人休养所到县公安局联系,称该院有一名叫廖思忠的“神经病患者”去向不明。经查证,正是那个被击毙的“小偷”。

第九个人控告道:面临大规模死人,除了竭尽全力掩饰,别无选择。温江清平公社社员李方平饿得奄奄一息,县委检查团下来检查生活,管区干部怕他走漏风声,便把他关进保管室关了三天,生产队长报告说李已死,管区干部下令“死了把他软埋算球”。社员张绍春薅油菜菜饿倒在田头,队长以为他死了,赶快挖了个坑想把他埋了,埋到一半,张醒过来,大叫“活埋人了……”吓得队长扔掉锄头就跑。

基层干部如果据实反映了情况,不仅会被扣上右倾的政治帽子,还会成为饿死人的罪魁祸。曾经给治过病的成都中医学院院长李斯炽的儿子李克淦,是广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一九五九年八月到新丰公社任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在一次群众大会上,有人带头叫苦饿饭,台下顿时哭作一片,李把心一横,拍着胸脯说:“我就是掉乌纱帽,也要给你们要粮!”他在县委会议上提出要求,毫无结果。

新丰公社位于川陕公路沿线,到年底,饥寒交迫的农民使出了“拦驾”的古老办法到公路上拦小汽车,他们知道坐小车的都是“大官”。农民们“挡下”了省委书记李某,这一下就闯出大祸了。李并未下车,让保卫干事将睡在公路上的农民拖开,扬长而去。然后就派下省、地产联合工作组来新丰公社抓“坏人”,把包括公社第一书记李克淦在内的二百多名基层干部撤职斗争关押乃至判刑。奇怪的是罪名不是右倾而是“违法乱纪”,把缺粮死人的原因统统归罪到他们头上。李克淦被定为“阶级异已分子”,于一九六o年二月撤职,关进广汉县看守所。和他一起关进去的有一百多人,把看守所都塞满了。有人死在看守所里,中兴公社干部刘志民就是其中一个。李后来被判了六年刑,送到小煤窑里挖煤。县委书记吕孝先也因“包庇坏人”被撤职。

第十个人控告,他忿忿地说:四川非正常死亡多少人?从1958年到1962年,四川官方的死亡统计数字是812万余人,夺得了“死人全国冠军”。当有人谈起“大跃进”饿死人的时候,李政委竟说:“中国这么大,哪朝哪代没有人饿死!”完全没有把饿死人这件事当回事。

河南省委书记吴某在说起河南饿死人的时候表示过:“我欠河南五千万人民的债一辈子也还不清。”而李某却死不认罪。

在当时的情况下,四川省公共食堂解散得晚了,社员的自留地恢复得迟了,这两条比全国其他各省市大约迟了半年到一年;特别是错误地搞反瞒产私分,虽然时间不长,但影响大、后果严重。这三条给群众带来更大困难,对人口非正常死亡问题起了火上浇油的作用。

这时,无数冤魂争抢着告状控诉,八百万冤魂高呼:“还我命来!”

阎罗王喝问道:“李某,你可知罪么?”

李某拒不认罪,狡辩说:“我执行的都是中央的指示,不能把罪名都扣到我的头上!请大王明察。”

这时,一个干部跪在案前高喊道:“大王,他是胡说八道!中央的指示,凡是有利于民生的,李某从来都是抗拒执行!如果李某果真地执行了中央的指示,何至于饿死八百万百姓!”

接着,这位干部就历数李某抗拒中央和**指示的罪行:

42、阎罗王审理“虐民封疆大吏”(四)

那位干部揭控诉说:“省委第一书记李某是个“极左分子”、大跃进的狂热派。对许多“左”的指示,他就紧跟;郑州会议中央和主席开始纠“左”以来,他就千方百计地对抗,拒不执行主席纠“左”的指示和中央的纠“左”政策,在他统治的四川省“左”祸继续泛滥。”他列举了李某对抗中央和主席纠“左”的罪行“(1)对抗主席“队为基础”的指示主席亲自提出了整顿人民公社的十四句话: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

队为基础,就是以过去的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从大概念讲,就是把所有制规模退回到高级社。主席相信粮食本来有余,如果把“在公社所有制问题方面,前进得过远了一点”的问题解决了,农民就会停止反抗,交出粮食,继续跃进。

第二次郑州会议作出的《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所谓“队为基础”的队,是指相当于原高级农业社的队。就在四川省万人大会召开期间,主席打招呼说,所谓“队为基础”,指的是生产队,即原高级社,而不是生产大队或管理区。而李政委则在万人大会上宣布:“队为基础,在我们这里是管理区。”

四川公社化以后,除少数如红光公社一类的级大社,均实行公社、管理区、生产队的三级管理体制。生产队即相当于过去的高级社。以郫县为例,一九五七年春,全县有高级社三百五十六个,初级社三十八个,共计农业社三百九十四个,每社平均一百一十五户,耕地八百九十六亩。公社化以后,一九五九年全县有十四个公社,一百二十个管理区,五百二十二个生产队,平均每个生产队一百零七户,耕地八百一十一亩。可见中央规定的队为基础,在四川无疑就是生产队。李政委如此大胆的自行其事,是因为他认为把核算单位下放到管理区,就已经是后退了。

根据李政委定下的调子,万人大会一致赞成绝大多数公社实行管理区为核算单位,有的(如新繁新民公社)继续保持以公社为核算单位。

在接着召开的各县算账大会上,干部群众下放核算单位呼声强烈,广汉向阳公社的一分报告说,绝大多数社员和小社主任都同意以生产队进行核算。但温江专区只批准了少数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

(2)对抗主席关于“包产”的指示**指出:公社分配以“大包干”为好,不要搞“三包一奖”,说搞“三包一奖”是烦琐哲学。可是李政委却说,我搞的“三包一奖”是从南充的火花公社的经验总结出来的。在四川只能搞“三包一奖”不能搞“大包干”,并且说不按照省委这个办法搞,就是藐视省委。

(3)继续搞“高指标”

李政委要求农民继续按他在生产上的乱指挥命令干下去。他威胁说:“分权(核算单位下放管理区)是为了搞好万斤田,不搞好,就不分。”他说,一九五九年更大丰收的形势已经形成,特别是搞大面积丰产田,千万亩的万斤运动,搞不到万斤搞几千斤也了不起,“原来的计划、指标、安排都不要变,要坚决保持。”

紧接着的农业生产动员誓师大会上,他召集温江专区的一些公社党委书记开会。公社的同志刚刚坐下,李政委劈头第一句话就是:“你们的水稻指标定下来没有?”接着就说:“亩产一万斤的有多少?请举手!”起初没有人举手,大家看到李政委神色不对,少数人勉强举了手。李政委很不满意,接着又问:“亩产五千斤的举手。”在到会干部中,不到三分之一的人举了手。最后,李政委向没有举手的人说:“最低亩产不能低于两千斤,两千斤的举手。”大家只好都把手举起来。

这就是四川省委在传达“纠左”的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的万人大会上生的事。

(4)错误不纠正,批判说真话的人李政委当然不可能把中央的纠“左”文件精神都吞下去,他有他的解释,台下的人也有自己的理解。主席要求大鸣大放展开全民讨论,使干部,尤其是公社和县一级干部,“从过去几个月中因为某些措施失当,吹共产风,一平一调三收款,这样一个尖锐的教训中,得到经验。”

在会议展开的鸣放讨论中,以为真的要反“共产风”的“怀疑派”、“算账派”们就按捺不住了。

温江永盛公社管区分支书记陈绍清说:“原来我们合作社有八只渔船,二十八只鱼老鸦,每年要收入四千多元。有一个纸厂,还有二十多万斤原料。有一个打米厂,一部缝纫机,一共要值十二万元左右,我们刚把货款还清,就一齐收归公社了,一只鱼老鸦都没给我们留。”

广汉永丰公社生产队长刘明山说:“大跃进是造国际影响,去年报产量,就象今年说小麦亩产三千斤一样,结果是假的、虚的。目前粮食为啥这样紧张呢?因为去年大部分作物都减产了。”

新都马家公社分支书记刘尚元说:“去年打谷子两本账,一本是实际账,一本是假账,每亩多报一千多斤,所以连谷种交完都完不成国家任务。”

郫县友爱公社徐文安说:“公社化后出来三种人,一种歪人,一种懒人,一种装病的人。”

大邑小组有人说:“公社化以后积极的消极了,消极的更消极了。小猪不大,大猪不肥,有公无私,光出不进。”

温江永安公社生产队长岳体富说:“公社化以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所以带来这么多消极因素,要搞好生产只有坚决办好原来的农业社。”

金堂县洪福公社管区分支书记刘顺清说:“现在还有啥子搞头,从前小社死了人睡棺材,现在公社死了人睡‘火匣子’(编者注:四川人称用薄木板钉的棺材为火匣子),将来到了**死了人,只有睡‘米树子’(谷草帘子)了。

面对这些议论,李政委说:“我们应该沉得住气,在一段时间内,不声不响,硬着头皮顶住,让那些人去充分暴露他们自己。等他们说得不成话了,我们还有五七年反右大辩论的经验。”

不知利害的人一边“放”,温江地委的内部简报一面跟踪记录:“个别人否定人民公社的优越性,有些人员虽然还未敞开讲话,但已看出苗头……”;“今天的辩论中,有的怀疑派、算账派和反对派继续出来向我们攻击和反扑……”。摸底排队工作秘密而紧张地进行,三天鸣放辩论结束,人人头上都打上了左、中、右的记号。全区到会干部八百零二人,肯定五八年是大丰收、肯定人民公社的优越性、拥护公社体制方针的六百六十八人;有某些错误观点的九十二人;怀疑派、算账派和反对派四十二人。后者四十二人中,有二十八个是在会上暴露的,有十四个是“在家里放了,在这里没有放”。可见话一出口,很难滑脱。

这些观潮派、算账派、反对派是李政委一再指示要选择安排到会的,给他们暴露的时间是三天。三天后,反击开始,温江专区小组的简报形容说,“他们的恶意攻击,引起绝大多数同志的无比愤怒,争辩异常激烈,直到午夜尚不可开交……。”讲了几句实话,斗到深更半夜脱不了手,其他人见势不妙,赶忙转向。纷纷承认隐瞒私分了粮食,粮食不仅有,而且“吃到大春还有余。”农工部长申培林开会回来垂头丧气,向宣传部长景廷瑞叹息:“错误不纠正,又批说真话的人!”

(5)对抗中央和主席关于要“算帐退赔”不许“反瞒产”的指示。

1959年后,**多次提出不得在农民中搞反瞒产私分。中央提出开展整社运动,要“算账退赔”、不许反瞒产,可谓是三令五申。可是李政委对抗主席和中央的指示,在四川各地大搞反瞒产私分,抄家抓人,造成违法乱纪的严重恶果。

中央提出开展整社运动,纠正共产风,清理退赔被共产风刮掉的财产,落实“十四句话”。但是,在四川则演变为一场批右倾思想,查瞒产私分,整基层干部的运动。

三月十一日至二十日,省委在重庆召开省、地、县、公社、管理区、生产队六级干部大会。李政委在第一天的报告中为大会定下调子,他把原先公布的一九五八年全省粮食产量稍稍打了一点折扣后质问:“这样大的成绩不叫大跃进叫什么跃进?”他说,五八年是大丰收,征购完成以后,口粮应该是富裕的。接着他就点温江的名:“但我们看见,偏偏是产粮区拿不出粮食来,如温江有几个县出现瞒产是很普遍的。”他说所谓缺粮是“乱闹”,把权力下放一点,他们就会把粮食拿出来。

他把权力下放描述为迫不得已对农民的让步、应付危机的一笔交易:我们在所有制上退一步,让农民捞了好处,农民就得把隐藏的粮食交出来,把万斤田搞上去。

继省万人大会后,各县进行的万人算账大会,却是大算特算五八年的粮食丰收账。农民不仅要接受强加给他们高产数字,还要承担强加给他们的瞒产罪过,而且是饿着肚皮承担。

小春收割开始,新一轮国家与农民争夺粮食的战争打响。五月十八日,亲自督阵的李政委在金牛坝召集温江专区领导和各县第一书记开会,重申这场战争的重大意义。他说,我们同农民的矛盾就是“国家要多拿一点,农民想多吃一点的矛盾”。“我们同农民的争执点就是粮食,争夺粮油的问题。所以,粮食、毛猪一定要调出去。粮食、毛猪调不出去,北京要挨扁担,这咋能行呢?”“死人也要完成粮食上调任务,要打扁担,我打温江,打新都,打温江这不影响全局。这里又没有外国记者。”“今年那些关着食堂闹粮的,饿死也不要管他。”

(6)拒不传达**的《党内通讯》一九五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主席写了一封《党内通信》,谈了关于农业方面六个问题的意见。这是自一九五八年底纠左以来,他走得最远的一次。这完全出乎李政委的意料。

关于生产指标,主席说,包产一定要落实,根本不要管上级规定的那一套指标。不管这些,只管现实的可能性。例如,去年亩产实际只有三百斤的,能增产一百斤、二百斤,也就很好了。吹上八百斤、一千斤,一千二百斤,甚至更多,吹牛而已,实在办不到,有何益处呢?

关于密植问题,主席说,不可太稀,不可太密。许多青年干部和某些上级机关缺少经验,一个劲儿要密。有些人竟说越密越好。不对,老农怀疑,中年人也有怀疑的。上面死硬的密植命令,不但无用,而且害人不浅。因此,根本不要下这种死硬命令。

关于节约粮食问题。主席针对公社化以后一度实行的“放开肚皮吃”说,要按人定量,忙时多吃,闲时少吃,忙时吃干,闲时半干半稀,杂以番薯、青菜、萝卜、瓜豆、芋头之类。一切大话、高调,切不可讲,讲就是十分危险的。须知我国是一个有六亿五千万人口的大国,吃饭是第一件大事。

主席把自已一度很热心的“少种、高产、多收”否定了。他说,少种、高产、多收的计划,是一个远景计划,是可能的,但在十年内不能全部实行,也不能大部实行。三年以内,大部不可行。三年以内,要力争多种。农业机械化也不能过急,新式农具试制成功后要在田里实验,确实有效,然后才能成批制造,加以推广。

关于讲真话问题,是这封信最精采的部分,主席告诫人们:不讲经过努力实在做不到而又勉强讲做得到的假话。收获多少,就讲多少,不可以讲不合实际情况的假话。各项增产措施,实行八字宪法,每项都不可以讲假话。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于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应当说有许多假话是上面压出来的。上面一吹二压三许愿,使下面很难办。因此,干劲一定要有,假话一定不可讲。

中央四月二十六日刚刚批转了四川省委关于农业生产的八条规定,三天过后主席就写了这封信,在思维正常的人看来,显然是对“八条规定”中的高指标,瞎指挥的尖锐批评,李政委处境相当不妙。然而李政委居然胸有成竹,公开和主席唱反调。

五月三日,**中央办公厅把主席的这封信用电话传达到四川省委。主席的《党内通信》是写给省级、地级、县级、社级、队级、小队级的同志们的。一九五九年五月七日,中央又出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其中的一条明令将**的党内通信,“立即到生产小队,在群众中普遍地进行传达讨论执行。”李政委根本不理睬。

李政委指示:“到县委,口头传达到公社,经过酝酿后再传达到生产队中去,不要转弯太急,防止消极情绪。”在接着召开的地、市委书记会议上,李政委一再强调,要“从积极的方面理解”。会议印的纪录稿仍然坚持“八条规定”中的高指标和密植规格,声称《党内通信》中指出的主观主义,强迫命令当然要反对,但是保守主义、尾巴主义也要反对,全省一九五九年的粮食生产高指标不能动摇。李政委还说,估计《党内通信》传达到基层后,会产生放任自流和消极情绪,要大家有所防范。

李政委大剂量的预防针难以防治心灵的感染,接到《党内通信》的干部们惊喜万分,主席把话说得太穿了。迅蔓延的“消极情绪”使省委的高产措施面临泡汤的威胁,坐立不安的李政委一不做二不休,下令将到县委的《党内通信》收回。四川不少地方的干部甚至还不知道有这个文件。后来四川生的许多问题都与扣压了**的这一文件有关。

(7)歪曲主席指示文件是收回了,影响却收不回。此时此刻,李政委最关心的是如何消除《党内通信》造成的“消极影响”。五月十四日,省委又召开地、市委第一书记紧急电话会议,传达李政委关于密植的紧急指示。他说他从重庆回成都时,沿途在胜、南充、绵阳等地对密植问题作了调查,结果增产了,今年有把握比去年增产得更多。又说郫县红光公社去年实行二x二x七寸密植,亩产达到一千九百斤,如果不倒伏,可以达到三千斤。他要求在群众中进行教育,大量提倡二x七寸、三x六寸、三x七寸的密植,并保证肯定是无危险的。他最后说,现在各地对密植意见不统一,这种过分担心的情绪,是不必要的。

为了稳住各地区的头头,省委在重庆传达主席党内通信后,又分片组织学习讨论。在川西北片区学习讨论中,主持会议的李某声称主席之所以写这封信,是因为“北京有人吹冷风,主席有压力”。暗示党内通信中有些话并非主席本意。李政委告诉某地委书记,说三x七寸密植要坚持搞,他已打电话问了广东的陶铸,陶铸也说没问题。

五月十八日,李政委在金牛坝召集温江专区领导和各县第一书记开会,露骨地宣称,要自己心里有底,不要人家一说密植不行,自己心中就没底了。三六寸、三七寸、二七寸没什么怀疑的了,没有什么危险的,罗世社去年三x六寸、三x七寸粮食打了两千多斤嘛,有了经验喽,今年大部分地区可以搞好。

针对主席《党内通信》中讲真话的问题,他作了不同的解释。他说讲假话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以多报少”的瞒产私分,一种是“以少报多”的浮夸。接着他就为后一种假话辩解,他说,浮夸主要是我们不摸底,并不是为了荣誉和出人头地。他把新繁县委书记扯进来:“曹云生你是不是想多报一、二百斤才好当县委书记呢?我看不是的。”他还说:“高指标是宣传,是旗帜,是鼓舞人心的手段。”

(8)继续强迫命令瞎指挥尽管小春作物已亮红灯,仍然不能对高产密植等提出丝毫疑问,大春生产还要坚定不移地这么干下去。一九五九年四月十九日省委布农业生产八项规定,严格规定各类作物播种面积、施肥数量、深耕尺度和密植规格,要求各地坚持“抓思想、抓典型、抓小运动,至始至终都抓紧”,把高产万斤推向**。紧接着,温江地委在郫县红光公社召开全区生产现场会。

会议宣称,全区小春作物长势良好,小麦已经灌浆,一般每亩达到四十万到六十万穗,油菜也长得枝大叶多,空前大丰收的景象已经过了大跃进的一九五八年。高产卫星一而再、再而三被揭穿,小春作物险象毕露的红光公社继续充当跃进旗手,四百多名会议代表参观听取了他们大搞“万斤指挥田”的经验。会议规定,今年全区的一百多万亩高产水稻,全部深耕一尺五,每亩施肥二十万斤,密植四到六万窝。

一九五八年局部推行的疯狂密植,就这样被强行推广到全区,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地处高山丘陵地带的邛崃在宝山公社放荒山上的土地,强迫社员整村搬迁到山下,组成“大兵团”搞万斤田。大邑青霞公社的玉米地全部实行“聚土、定向、双行、错窝、密植”,距离用尺子量,方向用“定向器”逐窝纠正。蒲江县寿安公社去年搞密植试验田吃了大亏,五个乡党委书记研究来研究去,再搞大面积密植后果不堪设想,认为最多栽八寸见方,但又不敢给县上讲,就找来检查工作的地委办公室副主任田春向地委通融。宋文彬答复不行,因为你是中国**的一个组织,这是党中央规定的,应该执行。

党中央确实有这个规定。四川省委一九五九年四月十九日布的农业生产八条规定,得到中央肯定,四月二十六日批转各省、市、自治区。指示说:在农业生产问题上,有些地方存在着松劲现象,在克服浮夸虚报倾向后又出现了一种指标订得越低越好的倾向。这种倾向也应当注意克服,应像四川省委一样,做出些必要的规定,把生产运动搞起来。

第二次郑州会议以后,全国大多数地区都在急流勇退,李政委却高举红旗勇往直前,既不承认错误,更不谈缺粮。这正是一个显示对总路线、大跃进的一往无前的决心,势如破竹、不为一时挫折吓倒的凌云壮志的机会。

(9)对抗中央“紧急指示”,不恢复自留地1959年5月7日,中央专门了一个紧急指示。指示规定:一、纠正少种高产,放荒土地的做法,凡一切可以耕种土地全部都要种庄稼。二、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猪下放给生产小队和私人喂养。三、恢复自留地,自留地不少于占有耕地的百分之五。毛猪若下放给私人喂养,必须分给自留地,否则无法解决饲料问题。

中央指出:在大集体的小私有,在一个长时期内是必要的,有利于生产的展,也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安排。允许这种小私有,实际上是保护社员在集体劳动时间以外的劳动果实,并不是什么展资本主义。

李政委硬是把这一指示扣压下来,不准下。他另搞一个省委规定:毛猪下放到生产队饲养,划给一定的饲料地,不分自留地。不分自留地,毛猪私人喂养自然无法实行。实际上恢复自留地和毛猪私养均未执行。

(1o)对抗主席指示,坚持不让社员自己养猪。

1959年**提出的养猪方针是"公养私养并举两条腿走路",接着又进一步补充为"公养私养以私养为主"。李政委则篡改了这一方针,说生猪是生产资料只能公养。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养猪利用家中的老弱等半劳力打点猪草就可以把猪养肥,到年底杀了猪过年有钱有肉还可增加市场供应,这本是公私两利。但李政委却违背中央指示,又不关心群众疾苦,坚持不让社员自己养猪。

(11)对抗中央关于食堂的指示,口粮不分到户五月到六月,纠左达到**。五月二十六日,中央在关于夏收分配的指示中,给公共食堂开了一个大口子,规定:可以办全体社员参加的食堂,也可以办一部分社员参加的食堂;食堂可以是常年的,也可以是农忙的;可以农忙多办,农闲少办,灵活执行。食堂范围太大的,可适当缩小。口粮应该分配到户,分配到社员,以人定量。在公共食堂吃饭的,粮食交给食堂,节约归个人;不在食堂吃饭的,粮食全部交给个人保管食用。

这就等于说,公共食堂可办可不办。中央一松口,全国许多地区食堂一哄而散。中央指示的关键之处是口粮分配到户,只要实行了这一条,食堂便会土崩瓦解。没有什么办法比这更能克服当时的粮食危机了,中国农民生命力之顽强举世无匹,把粮食分到户,自留地分下去,给他们一点掌握自己命运的机会,他们就会创造生存的奇迹。

然而四川省委不给他们这个机会。他们把中央的指示归纳为“以人定量、分配到户、食堂吃饭、节余自得”四句话。其解释是:食堂要办下去,分配的粮食由食堂保管,节余部分也由食堂保管,不能把粮食分给个人,实际上除了“食堂吃饭”以外其它三句都成了空话。他们很清楚,粮食一分给个人,公共食堂这颗**萌芽就夭折了。

地委书记曾笳在向各县传达省委的四句话时,作了不同的解释,他在电话会议上说:粮食一定要分到户,粮食分到户,也就免了节约归已的麻烦,把粮食分到户,除了他吃的自然还是他的。至于粮食分到户,社员会不会把粮食交到食堂去搭伙,他含糊其辞地说:“反正我都讲了,我的责任尽了。”他能说什么呢?省委已经明确规定,食堂必须办下去。

(12)对抗中央“四条规定”

显然是现部分地方顶住不放,六月十一日,中央出一个更为彻底的纠左指示,作出四条规定:一、允许社员自养猪、羊、鸡、鸭等家畜家禽,私有私养的完全归个人所得。

二、恢复自留地。不管社员喂不喂猪,在食堂吃饭或在家吃饭,都应分给。自留地生产的产品由社员自由支配。

三、鼓励社员种植零星空地,谁种谁收。

四、归还社员屋前屋后林木果树。

和主席的党内通信一样,中央的指示直接到生产队支部委员会,并要求把这四件事用布告形式向群众公布,并认真实行,取信于民。

四川省委拒不执行。不把文件下生产队,不张榜公布,不准社员养私猪,不分自留地。

(13)对抗主席关于密植要适当的指示,水稻继续搞密植大面积高产田的惨重失败,使农民对瞎指挥深恶痛绝。金堂县赵渡公社嘉陵耕作区的高产小麦田,每亩下种一百多斤,比往常多七八倍,扬花时为防止倒伏,全部搭架子支撑,结果全部沤烂,几乎没有收割的价值。收割时农民无心清理田里的一窝乱草,说:“收几万斤的卫星麦子,哪个喊我们种的哪个来收嘛”,“哪个卖**的喊我们搞的密植!”

眼下正在插秧,主席说:“上面死硬的密植命令不但无用,而且害人不浅,根本不要下这种死硬命令”。李政委偏要下死硬命令对抗主席。一九五九年五月十九日,《四川日报》头版通栏刊出省委批转的郫县密植经验。批文说,郫县去年普遍推行的三x六寸、三x七寸条栽密植——即所谓“双龙出海”实践证明完全成功,证明省委所提倡普遍推行的密植规格肯定是可行的,并且是没有什么危险的方法。而郫县经验中没有提到的二x七寸条栽密植——即所谓“蚂蚁出洞”实际证明产量更高。

谁个敢不听李政委的?最好的办法是瞒上不瞒下,全耕作区搞了一百多亩密植水稻,供上级检查团检查,检查团一走,社员又下田去把秧子扯稀了一半。

下面越抵制,上面越是查得厉害。郫县全县干部组成若干检查团,没日没夜在田间地头奔忙,检查水稻密植规格,没达到标准的一律补足或重栽。还有更厉害的一手——各社队组织“土工作队”互相检查。他们不仅是被检查者,而且是检查者;既检查自己的生产,也检查别人的生产,“这就激了他们的责任感”,实际上激的是要遭殃大家遭殃的报复心理。据说有的基层干部受本位主义影响和面子束缚,在本队不敢按原则办事,一到别的生产队“一下子就认真负责起来了”。对不起,你对我们“认真负责”,我们也不饶了你们。这种办法和金堂县仁和乡的“换着打”有异曲同工之妙。经“土工作队”互相残杀,郫县的高度密植很快全面落实。

大吹大擂的“万斤运动”和一意孤行的疯狂密植给生产造成严重恶果。

阎罗王喝问李某道:“你还有何话说!”

李某汗流浃背、委顿在地,再也说不出话来。

又有一位市民控诉道:“李某在196o年宣布废除地方粮票,硬从人民的口里夺粮,罪大恶极!”

从1958年底开始,几乎四川城镇居民能够有条件的,都尽量在已经不够吃的基础上再省一把,把粮票存起来,那时的省粮票是每月去粮站换来,然后用粮票去食堂搭伙,或者去餐馆买饭。

196o年初,四川省宣布全省通用各种粮票一律作废!这条消息犹如平地一声惊雷,震得家家的饭碗嘎嘎直响。

记得宣布省粮票作废那天,我的双亲气得在家里直跺脚,小声痛骂政府,但不敢大声张扬,像挨了一记闷棒。

李某就是这样无耻地从人民的口里夺走那么一点勒紧裤腰带的可怜的存货。有多少家人因为大笔省粮票的突然丧失而挨饿啊!如果这些节省起来的粮票不被作废,就能少饿死许多人啊!

阎罗王喝问道:“196o年废除四川省粮票,是中央指示吗?”

李某张口结舌,无言以对,不得不低头认罪。

阎罗王宣判:“李某身为封疆大吏,本应爱护子民,造福一方,他反而逆天而行,对抗中央,为所欲为,横征暴敛,草菅人命,实属罪大恶极!把他押入地狱,受酷刑一百天,再暂时放回阳世,十年后让他家破人亡,转世为猪,让四川百姓宰杀吃肉!退堂!”

李某忽然想起自己征购的粮食支援了国家,他支援全国救灾有功,应该从轻处罚。于是他向玉皇大帝提出上诉。玉皇大帝批示:经查,李某从百姓口中夺取的粮食,很大部分上调中央,对救济城市饥荒起了很大作用。据此,应该从轻处罚,立即放其安全还阳,免受地狱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