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仙游记》第三卷51、互助合作再次冒进
作者:碧薇萍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956

主席的两次谈话,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农业合作化思想,初步形成他指导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一套理论、方针、政策。根据主席两次谈话精神,陈伯达起草了《**中央关于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讨论了决议草案。会后,在主席主持下,又作了修改。12月16日经**中央正式通过,在1954年1月9日公布。

这个决议把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为全部立论的依据。同第一个决议相比,这个决议有许多新的内容和特点,主要是:第一,第一个决议提出要保护农民的两个积极性;这个决议却说“个体经济的积极性,表现出农民的自趋向是资本主义。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农村中产生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展道路的斗争。而由于农业经济的恢复和逐步上涨,这两条展道路的斗争,就越来越带着明显的、不可忽视的性质。我们的政策是……,把农民的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引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的轨道上来,从而克服那种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自势力的倾向,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

第二,第一个决议重点在互助组,而这个决议重点在展合作社。

第三,第一个决议强调“稳步前进”,而第二个决议则侧重“积极领导”。

决议规定的全国农业社的展指标是:到1954年秋,展到三万五千八百多个;到1957年,展到八十万个左右,参加农户约占总农户的2o%。

主席的两次谈话和《决议》传达后,那些搞急躁冒进的“左派”们弹冠相庆,奔走相告:**主张办社要又多又快又大,邓子恢纠我们纠错啦!我们执行的是总路线,我们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有**支持我们。于是,在总路线灯塔照耀下,以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为纲,全国农村又掀起了大办初级社的热潮。农业社由1953年冬季的一万四千个展到1954年春的九万多个,增加五倍多,过决议计划数的一倍半以上,参加的农户达到17o多万户。

在主席的督战下,中央农村工作部在1954年4月2日至18日召开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拟定了新的展计划: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九五五年展到3o万或35万个;一九五七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最后一年)达到13o万或15o万个,人社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35%左右;在一九六o年前后,在全国基本地区争取实现基本上合作化。(这里是指初级的农业合作化。)会后,中央农村工作部向**中央和主席写了关于这次会议的情况报告。6月3日中央转这个报告。

紧接着,在1954年1o月1o日至3o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又召开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农业合作化的工作,制定新的展计划。

这时,全国又有新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2万个。根据各地的要求,会议提出要在1955年春耕以前展到6o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说,把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展指标翻了一番。到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即1957年,全国要有一半以上的农户入社。这是个大展的计划,很快得到**中央批准。

1957年入社农户的指标越改越高:由1月的占总农户的2o%左右到4月的35%左右,1o月就改为5o%以上。真可谓“突飞猛进”!

这次会议确定:“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是: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来是贫农的新中农在内,这样的贫农占农村人口总数5o%到7o%),巩固地团结中农,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制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这是主席在审阅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四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报告时,作了修改补充而确定下来的。以后,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深入,主席对农村阶级作了更细致的分析,主要是把原来是贫农的新中农和原来的老中农,根据他们的经济状况,分为新上中农和新下中农,老上中农和老下中农,以新老下中农为依靠力量,新老上中农为团结对象。

第四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精神传达下去以后,下边的积极性更高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展很快,到1954年的11月,又展到21万个。到1955年1月初,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又办起了38万个新社,总数达到59万多个。一年内翻了六番半!万马奔腾,一马当先,浙江省的农业社由1953年底的3千8百个社,展到1955年1月初的5万3千多个,一年内翻14番,位居全国之冠。

农业社为什么展这样快?一些人说,这是因为广大农民蕴藏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他们拥护总路线,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邓子恢不相信这种说法,他在一次报告中说:“你说他(上中农)愿意入社,我就不大相信。因为他的生产水平比你高,你合作社办了三四年,也不一定过了他。要他参加合作社,和他平分,他就不干。看大势当然是中农的一个特点,但另一个特点是计较利害,他把利害算盘一打,觉得不够,就不来了,就是来,也是被迫的。”

邓子恢往浙江省和其它地方派了调查组,自己也亲身下去考察,终于现了农业社大展的奥秘:原来是逼迫农民入社的结果。先是政治压力:凡不愿入社的农民和不积极办社的干部,就是反对总路线,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就要查一查你是否是漏划的地主富农,是否是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或蜕化变质分子。再就是经济压力:给单干农民多派卖粮的任务,不入社就饿死你!例如,浙江省有些地委提出了“依靠贫农、斗争富农、带动中农”的错误口号;有的县召开全县斗争富农大会,在会上宣布: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入社,不入社,就跟被斗的富农一个样;在统购粮食时,给单干户的产量定得很高,卖粮的指标也就多。有些干部开会说,你入了社,就可以把卖粮的指标降下来。农民怕多交粮,只好入社。

调查还现,这些强迫办起的新社侵害中农利益严重,农民思想混乱,生产消极,生产力遭受破坏。浙江省有些县规定耕牛、农具折价入社,作为股份基金。折价不仅低,归还日期又长,有的规定6o年还清。土地报酬也过低。许多中农害怕“共产”,就出卖、宰杀耕畜,砍树毁林,不再向生产投资,闹着退社,生产情绪低落。许多贫农误认为入社就是“合伙平产”,入了社就向社里预支款项,买口粮,于是中农的投资和国家的贷款大部分都“平产预支”了,没有扩大再生产。因此,春耕开始后,凡强迫命令组织起来的新社,春耕生产准备工作很差,农民生产消极,不添置、修理农具,不向生产投资。目前,维持不下去的合作社约占1o%;由于办社条件不够,加强领导也办不好的,约占3o%。办社居全国之冠的浙江省孕育着闹退社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