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仙游记》第三卷50、毛主席一批邓子恢
作者:碧薇萍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573

邓子恢关于纠正急躁冒进的主张,主席在起初是赞同的,并认为这些主张是“农村工作指南”。但是,主席不久就突然改变了主意,由赞同到不满到批判。促使主席改变主意的直接原因就是粮食问题。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要核定各户的土地亩数和产量,从而定出应该卖多少余粮,动员以至强迫各户交售。同几亿农民直接打交道,非常繁难。如果把农民组织进农业社,“把许多小辫子梳成一条大辫子”,国家收购粮食只和农业社打交道就简便多了。再有,主席一直认为,生产关系的公有化程度越高,生产力展就越快。只有组织起农业生产合作社,粮食才能大幅度增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粮食紧张的问题。这些就是促成主席想加快农业合作化步伐的直接原因。

主席改变了主意,而邓子恢却依然“顽固不化”。主席决定用批判邓子恢开路,加快对农民改造的步伐。

1953年1o月26日至11月5日,全国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邓子恢正在外地视察工作,会议由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主持。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主席于1o月15日找陈伯达和廖鲁言进行了谈话,给会议的主题定了调。

主席说:“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可带动互助组大展。

……只要合乎条件,合乎章程、决议,是自愿的,有强的领导骨干(主要是两条:公道,能干),办得好,那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责成地委、县委用大力去搞,一定要搞好。中央局、省市委农村工作部都要抓紧这件事,工作重点要放在这个问题上。

要有控制数字,摊派下去。摊派而不强迫,不是命令主义。……明年初,开会检查,这次就交代清楚。明年初是要检查的,看看完成的情况怎样。

……

一般规律是经过互助组再到合作社,但是直接搞社,也可以允许试一试。走直路,走得好,可以较快的搞起来。为什么不可以?可以的。”

他主张重点搞合作社(初级社),要多搞,越多越好。要给下面摊派指标,并督促检查。可以打破常规,直接搞社,这样就搞得快。

主席说:“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如果不搞社会主义,那资本主义势必要泛滥起来。”

他明确提出了农村中的两条道路的问题。搞互助合作,就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言外之意,个体单干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以后,这成了强迫农民入社、打击不同意见的一根棍子。

主席说:“‘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都是有利于富农和富裕中农的。为什么法律上又要写呢?法律是说保护私有财产,无‘确保’字样。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社。互助组还不能阻止农民卖地,要合作社,要大合作社才行。大合作社也可使得农民不必出租土地了,一、二百户的大合作社带几户鳏寡孤独,问题就解决了。小合作社是否也能带一点,应加研究。互助组也要帮助鳏寡孤独。合作社……能搞大的就应当搞大的,不要看见大的就不高兴。一、二百户的社算大的了,甚至可以是三、四百户。……”

“确保私有财产”和“四大自由”(指允许农民租佃、雇工、借贷、经商),是《共同纲领》、《土地改革法》所规定的,这对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主席却把它们看成是产生富农、造成农村两极分化的祸根。他主张办大社,社的规模越大越好。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救济鳏寡孤独,把贫富拉平。最耐人寻味的是,他强调是“保护”而不是“确保”,这是否是他一贯的强词夺理的作风呢?

主席说:“老区应当多展一些。有些新区可能比有些老区展得快。……要打破新区一定慢的观念。”

……

他主张展合作社要快。

主席说:“展合作社,也要做到数多、质高、成本低。所谓成本低,就是不出废品。……最后的结果是多产粮食、棉花、甘蔗、蔬菜等等。……”

办社好坏的标准是增产,这一点很正确。遗憾的是,后来就没人重视了。

主席说:“大城市蔬菜的供求,现在有极大的矛盾。

粮食、棉花的供求也有极大的矛盾。肉类、油脂不久也会出现极大的矛盾。需求大大增加,供应不上。

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是个体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还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

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国有制扩大……,这才能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生产力展了,才能解决供求的矛盾。”

主席为什么要重点搞合作社,而且要又多又快,办大的?原来是要解决供求矛盾。他认为:只有变私有制为公有制,才能展生产力,最终解决供求矛盾。在他看来,生产关系不受生产力的制约,可以想怎么变就怎么变,就像魔术师手中的道具一样,这么一变,奇迹就会生:生产力飞展,财富滚滚而来。这个理论误区,就是导致他大搞“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的深层原因之一。

在闭会的前一天,11月4日,主席再次找陈伯达、廖鲁言谈话,重点批评邓子恢。

主席说:“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是既需要,又可能,潜在力很大。如果不去掘,那就是稳步而不前进。脚本来是走路的,老是站着不动就错了。……纠正‘急躁冒进’,总是一股风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倒错了的,应当查出来讲清楚,承认是错误。”

批评邓子恢纠正“急躁冒进”纠错了,是“稳步而不前进”,有脚不走路。

主席说:要搞社会主义。“确保私有”是资产阶级观念。“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他批评邓子恢“保护农民私有财产”、“照顾小农经济现状”、“一切从小农经济的特点出”等观点,是资产阶级观点,是不靠社会主义。

主席说:“有句古语,‘纲举目张’。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主题,就是纲。提起了这个纲,各项帮助农民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一切都有统属了。”

主席提出:农村中的主要矛盾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是统率农村一切工作的纲。请读者注意:这时主席就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而不是在1964年。

主席说:“我们所采取的步骤是稳的,由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进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再进到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也叫农业生产合作社,不要叫集体农庄)。一般讲,互助组还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

主席规定了农业合作化的具体展道路。

主席说:“有些人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因而就特别反对对农民干涉过多。……不能把需要做,可能做的事,做法又不是命令主义的,也叫做干涉过多。……冒进是错误的,可办的不办也是错误的,强迫解散更是错误的。

‘积极领导,稳步前进’,这句话很好。这大半年,缩了一下,稳步而不前进,这不大妥当。

总路线就是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这一点同志们必须弄清楚。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的道路。”

主席批评邓子恢纠正急躁冒进,说他是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是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道路。

主席再次强调:“要有控制数字,派任务,尔后再检查完成没有。有可能完成而不去完成,那是不行的,那就是对社会主义不热心。”“县委书记、区委书记要把办社会主义之事当作大事看。一定要书记负责,我就是中央的书记。中央局书记、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各级书记,都要负责,亲自动手。”

主席提出:“在城市郊区搞互助组,蔬菜的生产供应不好解决,可以不经互助组,就搞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到明年秋收前,展三万二千多个,一九五七年可以展到七十万个。但是要估计到有时候可能突然展一下,可能展到一百万个,也许不止一百万个。总之,既要办多,又要办好,积极领导,稳步展。”

解决供求矛盾迫在眉睫,主席下了死命令,必须多办快办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