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仙游记》第三卷4、刘少奇批评超越新民主主义阶段
作者:碧薇萍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572

正当东北大搞强迫农民入组、把“合作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时候,山西省也像东北一样闹将起来。

195o年11月14日,山西长治地委在《人民日报》表了题为《关于组织起来的情况与问题的报告》的文章。文章谈到农村土改后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有些互助组生涣散解体的现象;提出必须遏制小农的资本主义自势力,把互助组提高到初级社,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的办法来逐步动摇、削弱私有基础。

华北局政策研究室仔细研究了这篇文章,认为文章提出的问题和观点是当前农村工作急需解决和回答的问题。经华北局同意,政策研究室于1951年3月,派农村科科长史林琪带领一个调查组,到长治地区农村进行调查。

调查组到了长治,适逢长治地委召开十个常年互助组转为初级社的会议。长治地委认为,要防止农村两极分化,必须提高互助组,试办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必须贯彻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政策,土地分红不能高于3o%,社员退社不能带走公积金。调查组对此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长治地委拒绝不同意见,双方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于是,调查组便将长治地委的做法和双方的分歧写成报告,经地委书记王谦看过并做了一些修改,上报华北局。

调查组回京途经太原市,向山西省委作了汇报。省委书记赖若愚明确表态,支持长治地委的意见。

1951年4月17日,山西省委向华北局和中央写了一份报告,题为《把老区互助组织提高一步》。报告阐述了如下的观点:一、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展,农民自力量是展了的,它不是向着党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展。这就是两极分化和互助组生涣散的根本原因。

二、为了战胜农民的自趋势,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当是逐步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因此,必须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把互助组织提高一步。具体做法是:(1)在互助组内征集公积金,增强公共积累。按土地产量征集公积金,归全组组员平均所有,退组不准带走。

引导互助组走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社内,增大按劳分配的比重,减小土地分红的比重。

个体农民到互助组,再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最后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当时确定的改造农民的步骤。

互助组是私有制基础上的简单集体劳动。参加互助组的农户,自己土地的经营权和和收获物全归自己,只是在劳动时组员之间互相换工;初级社是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组织。参加初级社的农户,把土地以入股的形式交给农业社集体经营,收获物也由农业社统一分配。农民由社干部分配参加集体劳动,评分记工,工分和土地都按一定比例分红。这时的土地所有权还是社员的,但是经营权和收获物的分配权已经归于社干部了;高级社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组织。取消了土地分红,土地、耕畜、大型农具全归集体所有。这时,已经消灭了小农个体私有经济,农民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获物的分配权,变成了依附于农业社的集体劳动者。

华北局看了调查组和山西省委的报告,认为这是关系到老区农村经济展后的展道路问题,决定召开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进行讨论研究。会前,华北局负责人薄一波、刘澜涛专门向**请示。

**说:“现在是新民主主义阶段,根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应该巩固和确保私有。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的意见是错误的。农村的两极分化是不可避免的,并不可怕,这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展。搞社会主义,实行农业集体化,必须依靠达的工业来提供农业机器,企图把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来实现社会主义集体化,是空想的社会主义。”

1951年4月下旬,由华北局书记刘澜涛领导、华北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李哲人主持,在北京东城区后圆恩寺小白楼,召开了华北地区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重点讨论山西省委的意见。会议一开始就出现了分歧,争论十分激烈。

山西省的王谦坚持认为: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正确的。应当防止两极分化,克服农民的自势力,积极试办和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完全符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精神。

华北局政策研究室的姚广认为: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应该保护私有基础,这是《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没有机械化就不能实行合作化、集体化。

代表们争论激烈,意见无法统一。最后,华北局按照**的意见作了结论,山西省委则保留了自己的意见。

5月4日,华北局正式批复了山西省委的报告,指出:“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步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一般动摇私有财产是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任务。”

**是赞同华北局的意见的。他认为,新民主主义阶段需要走一段很长的时间,互助合作不是进一步提高的问题,而是进一步巩固的问题,不应该跨越新民主主义阶段而急于向社会主义性质的互助合作组织转变。

1951年5月7日,**在中国**第一次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作报告,批评了山西省委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他认为,现在还不能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现在就有人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十年。十年建设之内社会主义是讲不到的,十年之后,可能采取一些相当的社会主义步骤,也可能还不能采取这种步骤,还要再等几年”。

接着,**扭头对胡乔木说:“有人写信告诉我想搞一个电影,你要跟他们谈一下,把合作社问题搞个电影是可以的,可是只要它证明合作社集体耕耘比个人耕耘要优越,以便给农民灌输集体主义的原则,旨在这一点;如果号召农民起来组织农业合作社,认为这就叫社会主义,动群众运动,就要犯大错误,那就叫空想的社会主义。这种农业社会主义比以前的农业社会主义进了一步,提高到系统化,有了理论,叫做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

**说:“单用互助组、初级社的办法,使我们中国的农业直接达到社会主义化是不可能的,那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单靠农民的力量转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有了工人阶级领导和帮助,有了国家工业化,才能供给农民大量的机器,然后实行土地国有化,农业集体化才有可能。以为目前组织合作社,就可以改造中国的农业,使个体的小农经济走上社会主义的农业,那是幻想。如果号召农民起来组织农业合作社,动群众运动,认为这样就叫社会主义,就要犯大错误,那就叫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

6月3日,**在同华北局负责人薄一波、刘澜涛、陶鲁笳等人的谈话中说:不能动农民搞生产合作社,只能搞互助组。农业集体化要等机器,必须以国家工业化使农业能用机器耕种和土地国有为为条件。现在农村阶级分化,产生了许多新富农,这正是将来搞社会主义的基础,将来我们依靠政权,下个命令就能剥夺他。

7月3日,**在对山西省委报告的批语中写道:“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展中,农民的自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去达到阻止或避免此钟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织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特印给各负责同志一阅。”

7月5日,**向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作报告时,又批评了山西省委,他说:企图在互助组内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走上农业集体化,这是完全的空想。这种想法在目前是冒险的、“左”的、带破坏性的。“农业集体化不是逐步进行的,不是单纯依靠农村条件,而是依靠城市,依靠强大的工业。”

6月29日,薄一波在《人民日报》表了题为《加强党在农村中的政治工作》的文章,支持**的观点,再次批评了山西省委。

当时,**的观点在党内有着相当的代表性,山西省委孤掌难鸣,陷入四面楚歌之中。恰在这个时候,主席出来说话了。他找**、薄一波、刘澜涛谈话,明确表示赞成山西省委的报告,不同意**和华北局的意见。

主席说:“西方资本主义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那时,还没有采用蒸汽动力机械,完全靠手工劳动,他们就能组织手工工场实现社会化大生产。我们实现农业集体化为什么必须依靠机器呢?我看,通过互助组、初级社把农民组织起来,这不但是展生产的需要,也是实现农业集体化的必由之路哩。”

“新的先进的事物都是孕育在旧事物之中的。封建社会就含有资本主义因素,在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阶段也含有社会主义因素嘛。山西省委报告中说的增加公积金和加大按劳分配的比重,就是社会主义因素。我们现在搞新民主主义就要为下一步搞社会主义做准备嘛。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消灭私有制。所以,我们应该下大力气扶植、培育这些社会主义因素,逐步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哩。”

“列宁说,‘小生产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不遏制农民的自势力不得了呀!山西省委提出的办法蛮好哩。”

主席表了态,**等不得不偃旗息鼓,收回自己的讲话和批示,黯然收兵。主席以此为契机,亲自出马,大力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